再后来有一次白世启出门没开车,下暴雨了,我正好下班,就开车去接他,顺带着把他们实验室另外几个人拉回他们学校。他们实验室的小年轻喊白世启是白工。我差点在驾驶位笑出声。白世启坐在副驾驶位,大概注意到我的反应,于是在他的师弟问他我是谁的时候,冷笑着回答了一句“这位是咱们业界的大前辈”。还好当时是在等红绿灯,因为我笑出声了。 “别拿我开涮了。”我转过头去,尽可能摆出一个亲切的笑容,“我是他朋友,跟你们只能算半个同行——我是法医。” “您就是乔sir啊?”他师弟突然开始大呼小叫。 “不是,你从哪看到的?”白世启好像急了。 “昨天你手机在屋里人不在屋里,乔sir打你电话,不是我拿给你的吗?”他师弟一脸委屈地跟他解释。 红灯切到绿灯,我强忍住笑,抬起脚刹踩向油门。 “嗳,乔哥,你真够义气啊,白工一个电话就把你喊来了。”他师弟向我搭话。 “没什么,我刚下班,跟他回家顺路。” 我只能这么说。 确认关系半年,我们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,无非是我停止交每个月400元的房租,然后把铺盖从楼上的房间搬到楼下白世启的房间而已。 我这边,因为我母亲留给我的房产在市局附近,离省厅十万八千里远,我租个离得近的房子住,实在是情有可原。白世启那边,他对外宣称是帮找不到合适房源的朋友的忙——反正他房子够大,而且我不是什么狐朋狗友,是公职人员,他家里人很放心。一套配合打得天衣无缝,妙哉妙哉。 话题扯回来。我是真的很难专心讲述一件事情。我不是过于专心就是无法专心,就好像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不去注意一些可能将我击垮的事物——我一直是这样走过来的。你看,又扯远了。总而言之,在他生日前几天,我们两个开始忙起来。 我都三十了,白世启也已经二十五,我们对过生日这种事都没什么兴趣。用一天年假,去海边或者去植物园走走,从家门口的糕点店里千方百计地挑一个甜味最淡的小号蛋糕,回家之后炒几个好菜,对我来说已是很幸福的一天。 前年和去年的这会儿,我们两人还没确定关系。今年…… ……今年我和他的年假都没法在那天花出去。 我三天前到车程500公里的省内城市去办案,白世启则是于四天前去国外参加那个会议。那天凌晨,案件告破,只剩下后续一些材料填写的工作,王队于是喊我们几个回家补觉去,白天别来坐班。白世启在零点时发了条短信祝我生日快乐——他还挺有仪式感。冬天的现场一般味道不会特别重,不过这次有点特殊,抛尸现场在屠宰场,现场温度不低,烂得差不多了的碎尸和一堆半烂不烂的废弃下水混在一起,我们一群人泡在一缸肉块里挑了几个小时才把完整的尸体拼出来,其中我因为有鼻炎这一项先天优势而承包了大半的活儿——据跟我一起干活的同事说,那味道越过口罩直往鼻孔里钻。案件告破之后,我在澡堂已经试图把身上沾的味道洗干净过,然而不知为何,到家之后,还是觉得异味牢固地植在皮肤中,于是放了一缸热水,用澡巾大力刷洗皮肤,直到皮肤变成近乎于橙色的红为止。多少有点像在用高压锅水煮人肉。然后,我给白世启发了条短信,定了个闹表,就上床躺下了。白世启晚上十点到机场,我还打算去接机。 ——也挺好的。至少,我今天能够见到他。 迷迷糊糊间,我这样想着。
第13章 BREAK晴天预警与梦中人(3)
机会难得,讲讲我们刚相遇那会儿的事吧。 家里跟医疗行业半点边不沾的富二代为什么会学医? 当时我很疑惑。有次我路过他们学校门口,认出了他的同学——我们第一次见面时,就是这位同学喊了白世启的名字,导致我一晃神跪在了白世启身前。对方似乎也认出了我,跟我打招呼,我就跟他聊了几句。他说在实习时他发现白世启最令人恐惧的一点是,这位理应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在干活时从来不会主动抱怨,无论排班不合理到何种程度,顶多在大伙扎堆骂街时随口应和两句。 和善。亲切。踏实肯干。很好相处。混熟了之后会感觉他有点腹黑。他的同学如此评价道。 和白世启相处了一周之后,我大概了解到他在尽可能做一个对他人只有正面影响的人,倒不是因为他心地善良,只是因为他自己是没有任何愿望的。——这点似乎没有被我以外的任何人发现过。 当然了,君子论迹不论心。 这两年来,他多少有点活人味了,不知道契机是什么,但他大概开始去主动追寻一些东西。笑容的动作带上眉毛,作主动提议时的语调不再一成不变不掺杂感情。 我和他的相遇多少是有点戏剧性的。之后的关系进展也是,快得有些令我反应不过来。譬如说搬到他家第二天,我就知道他和我同一天生日这回事了。白世启写了个租房合同,签合同的时候,我们看到了对方的身份证。那会儿离他过生日还有两个周。 说实话,给朋友筹备生日礼物向来是最令我头疼的一件事。好在本科四年里认识的朋友都没有这个习惯,上班之后我又没新认识什么称得上是朋友的人。算下来,我差不多有个十年没送过其他人礼物了。 这次不送不行,毕竟我交着极低的房租蹭别人房子住,起码得有点表示。 白世启没什么称得上是喜爱的东西,除了钢笔——我看他好像收藏了不少钢笔,他说都是他过生日的时候家里人送的,因为家里人也不知道送他什么别的好。他平时上班用的是一支百乐的钢笔,是比较少见的没有笔帽的设计,用起来很方便。不过,我前天在医院看到他,看见他兜里换了支圆珠笔插着。他解释说是之前那支钢笔被别人拿去用,笔尖被写呲了,还没来得及修。 虽然给房东买生日礼物听起来总有种诡异的感觉,但我仔细想了想,认为大概没什么问题——我是上班族,白世启还是个学生,怎么说我都是该关照他的一方。而且,我还得感谢他让我以便宜的价格租到了房子,不然我还得在外面苦哈哈地找房源。我知道这些听起来全部都像是借口——我倒不是不承认我对他有好感,但是承认了又有什么用,人家一个富二代还缺我送的这点东西?况且,当时的我可不敢奢望跟他处对象。 最后,我咬了咬牙,买了支派克的钢笔。 医院这种地方,一支笔能丢八百次。家里人送他的那些笔,他估计没那胆子拿到医院用,我选的这一支大概还算合适。其实我本来是想买和他之前用的那支差不多的,但我实在是不知道他到底从哪买的那支笔。这支日常用或许稍微有点重,不过都用钢笔这个不方便的笔种了,他应该不会介意这小问题。 他生日前一天晚上十一点,王队打电话喊我出现场,我得连夜开车去两百公里以外的一个县级市,一天内应该回不来了。我看向桌子上的礼物盒。礼物怎么办? 我于是把那个盒子连同便签一起放在饭桌上,然后套了件夹克穿了鞋拿上包和车钥匙匆匆离开。 白世启六点二十之前就起床了,给我发了条短信,说他很喜欢我送他的礼物,然后让我如果晚上不回家吃饭的话,跟他说一声。不过,我没有第一时间回复,因为那会儿我正全副武装地闷在殡仪馆的解剖室。房间隔音不太好,隔着好长的一道走廊,我还是能听见家属悲恸的哭泣声,导致我连手机铃都没有听见。于是直到晚上案件告破,我偶然看了一眼手机时,才发现白世启给我发的短信。当时已经八点,我心说白世启大概也不会等我等到那么晚,于是直接开车回家了。 我一进门就看见白世启坐在饭桌旁边。桌上还有一些盒子,印着丽华大酒店的Logo。 那个酒店在郊区,偏得要死,也不是什么在热门旅游景点附近,我至今没想通为什么会有高档酒店建在那么偏的地方。不过那地方环境确实不错,依山傍海的。我妈以前还说过等她在市区干不动了,就调去那边的分局。她不知道的是其实那边分局的活儿也不老少,不过环境确实清净。 “抱歉,我没看见你发的消息。” 白世启抬起头。“没事,我也刚回来没多久,还没吃饭。你吃过了吗?” 其实我在开会之前吃过了,我们队的传统就是如果在饭点前后开会,就在开会前后随便找个附近的小馆子吃面条。不过,看着桌上摆着的大大小小的盒子,我识趣地摇了摇头。 洗完澡,我回到饭桌旁边,他把那些盒子拆开——都是一些比较清淡的菜。我们两个人勉强把桌子上的菜吃干净。白世启又从桌子下面抬上来一个四四方方的丽华大酒店的盒子,里面是个很小的奶油蛋糕。 “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,我就订了最普通的。” 虽然已经很晚了,但偶尔这样吃一次应该不会对身体造成太大的负担。白世启边碎碎念边切蛋糕,水果刀划过圆心,很完美地将之一分为二。 我其实想说我已经吃饱了,但是闻到奶油的香气,我还是忍不住动了叉子——我头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蛋糕。 我刚吃了一半不到,白世启就把空盘子放下了。他变魔术一样又从桌子底下掏出来了一个盒子,将它推向我:“乔警官,也祝你生日快乐。” “谢谢。——叫我名字就行了,你这么喊我……有点怪怪的。” 我暂且放下蛋糕,跑去洗了把手,把盒子拆开。里面是条海蓝色的领带。我不懂衣物的牌子,但是这条领带看起来价格不菲。 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,白世启就开口打断了我的思考。 “我有块手表,我妈送的,我也没什么戴的机会。不然我送给你?” 我自然不可能收。不过,因为喜欢手表,我还是问了:“什么样的表?” 他欣欣然点头,带我去了书房,拉开房间阴凉处的柜子,一块精致的手表躺在透明壳的摇表器中,展现在我的眼前。 虽然喜欢手表,但我浑身上下凑不出四位数的现钱,自然没那心思研究名表的品牌和款式。因此,我连面前这块表价格是几位数都说不上来,只能认出它的品牌,以及透明表壳和镂空设计之下六点钟位置闪得我眼睛痛的陀飞轮。 “别开玩笑了。”我把眼睛从表盘上抬起来,“——真好看啊。” “你不收吗?”白世启偏着头看着我的眼睛。我一时半会儿居然无法分辨出他是不是在开玩笑。 “我可不敢收。” 虽然跟家里人关系比较淡,但白世启家里人对他还是相当不错的,毕竟他们对他的期待估计也就只是不闯出什么祸就行。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错。尽管白世启离经叛道地作为一个富二代没苦硬吃,也不主动寻求家里的任何帮助,他家里人还是会心疼他,在他生日那天给他打钱。他一分不用地囤着,满不在乎地说以后若是有什么变故再动用那笔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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