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笙笑了笑,露出一对儿梨涡,手朝外头的太阳指了指,双手比划了几下。意思是,给乞儿的肉脯本来就是店里卖剩了的。 因着天气越来越热,存不了几日,他爹也就赏给他跟店里的几个伙计拿着吃。 就算是没给那些乞儿,他本来就是打算自己当零嘴给吃了的,也算不得什么损失。 孙掌柜的算是看着阿笙长大的,阿笙打的手势他自是都瞧明白了。 叹了口气,“你这孩子,心眼太实。对了,你今日上我这儿来,可是来结账的?” 阿笙眨巴眨巴眼,点了点头。 长庆楼跟郑家店铺合作多年,寻常是三个月结一次账,若是逢上端午、中秋,不一定结账,到年底再一次性清账。 今日便是结账的日子。 掌柜的取来账本,阿笙也带了票据。 郑大娘端了热茶上来,太烫,一时半会儿也没法喝,掌柜的便让夫人先去休息。 他跟阿笙两人留在房间里,一项项地对。 都合得上。 阿笙便从衣领里,取出一个灰扑扑的破布包,从里头取了银元,一次性结清了三个月的款项。 掌柜的直愣愣地瞧着阿笙从衣领里取出一个破布包,又瞧着他变戏法似地掏出银元,恍过劲来了,大笑道:“好小子,我当你心是真的实。敢情,你小子有自己的小九九呐!” 可不么。 绣着精致刺绣的荷包露在外头,只是里头不装铜钱更不装银元,只装些吃的。 乞儿既是讨到吃的了,又抢了荷包,便以为这位长庆楼的好东家真的傻,即便是他没喊伙计出去,阿笙都能全身而退。 阿笙咧嘴笑。 原来,阿笙早就听来酒楼里的吃酒的客人抱怨过,天水后街这帮小乞儿无法无天,见了人一拥而上就要讨钱。 要是遇上铁公鸡,不拔一毛的,就要被揪帽子,扯辫子、脱鞋子。 这人活一张皮,赏几个铜板不要紧,被人掀去帽子,脱去鞋子,再经那帮乞儿往外一渲染,脸面往哪儿搁? 不得已,花几个小钱,就当是破财挡灾。只是往后留意着,宁可绕远路,也不再打天水后街的那条巷子过。 阿笙往常要是来天水街,也会避开这后巷。 今日是他自己走了神,往后自会留意些。 而且,那几个乞儿知道他是个只会往荷包里装吃食的吃货,日后见了他,会不会再一拥而上也都不好说。 可见,阿笙虽然是个哑巴,可人一点也不傻。 … 桌上的茶,不再泛着热气。 掌柜的端起茶盏,喝了一口,温度刚好,便抬手招呼阿笙也喝,解解渴。 “这一壶明前茶,是一家茶铺的老板送尝尝鲜的。我今儿也是头一回泡,别说,这味道真绝了。唇齿留香的。你快尝尝看。” 阿笙也端起茶盏,尝了一口。 片刻,竖起大拇指,连连点头。 脸颊绽着笑,露出一对深深的酒窝,眼睛也弯成了月牙。 模样可招人喜欢。 纵然掌柜的看着阿笙长大,也还是不自觉地被这孩子的长相惊艳了。 再次在心底叹了口气。 要是阿笙不是个哑巴,说亲的媒人怕是能把方家踏破。 兴许,这都是命吧。 掌柜的把茶放桌上,语气关切地问道:“阿笙啊,我听说,你爹最近身体不大舒服?可有请大夫看看?” 阿笙眼神微微黯了黯,旋即又甜甜一笑,放下杯盏,比了比手势,表示已经请了大夫看过,也抓了药,同时不忘谢过掌柜的关心。 孙掌柜眼尖,捕捉到阿笙眼底那一瞬间的黯色,状似闲谈地问道:“你爹这次病,可是因为你又拒绝媒人的说亲引起的?” 阿笙低着脑袋,没打手势。 … 一直以来,方庆遥都想给儿子说一门亲事。 自己迟早有一天要老去,届时自己的哑巴儿子怎么办? 长庆楼的生意,一个哑巴定是撑不起来,还是得有个能张口说话的贤内助帮衬帮衬。 便一直托人打听稍微精明能干一些的闺阁姑娘,当方家儿媳。 娘家穷点不要紧,年纪大点不要紧,是不是天足不要紧,是不是漂亮就更不要紧。要紧的是姑娘能干、本分,且顶重要的一项,是不能嫌弃阿笙是个哑巴。 符城长庆楼的少东家,即使是个哑巴,也不愁娶不到媳妇儿。 只是任凭媒人嘴里生花,先是介绍绸缎铺子的小姐给方家,又是介绍米店家的大女儿给阿笙,阿笙只笑着摇摇头,都给拒绝了。 孙掌柜带着好奇,又带着几分试探,很是一副亲切口吻,“阿笙呐,你跟叔说,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啊?叔让你婶给你留意留意。” 阿笙站起身,来到窗户边上,手指了指符城那栋最高大的建筑,符城都督府方向。 郑家食铺,原先也是间小酒楼,后来酒楼经营不善,几经转手,也就有了这家食铺,楼层比寻常建筑要高上一些。 站在二楼,也能瞧见都督府边上的那间古拙院子,春行馆。 只是因着有房屋树木遮挡着,视野到底比不得福桥。 因此,阿笙还是最喜欢上福桥去待着。 若是运气好,有时候能瞧见两三回谢二爷从里头进出—— 身量修长,芝兰玉树,只是远远瞧着,都是好看的! 就跟青山上的清贵松柏似的,怎么瞧也瞧不厌。 … 孙掌柜端起茶的动作顿了顿。 想差了,以为阿笙看上了都督府家的千金。 瞠目结舌。 亏得没在饮茶,要不然一准呛了喉。 “阿笙,你小子,你小子这是……真敢想啊。” 好家伙! 都督府的千金,那是一般人家能肖想得么? 这要还是在前朝,都督府家的千金,怎么的也得配个皇宫贵族,大臣之子。 长庆楼在他们符城是出名,可出了这符城这地界,富贾多了去了,长庆楼真排不上号。 虽说前朝早就完蛋了,那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。 总之,一个前朝都督千金,怎么也轮不到一个酒楼少东家呐。 属实是痴人说梦、痴心妄想。 孙掌柜同妻子郑采荷有一个侄女儿,年龄微有些长,但模样还算是过得去,人既不聋,也不哑,便存了想要介绍给阿笙的心思。 谁曾想,这位少东家虽然是个哑巴,心气儿竟这么高。 竟还想娶个都督府的千金。 郑采荷在前屋纳鞋,闻言,咬断了手里头的细线,佯装进屋找物件,装出一副不小心听见二人对话的样子,笑着对阿笙道:“阿笙啊,你别怪婶婶说话直,咱们平头老百姓啊,还是得务实点好。”
第2章 二爷有请 “哗啦——” 茶杯被大力地掷在地上。 四分五裂。 摔了杯子犹不解气,方庆遥又随手抽过店里账房桌上的一本书,朝儿子扔了过去。 “少东家,阿笙少爷。街坊们抬举咱们家,喊你一声少东家,尊称你一声少爷。你就真当自己是什么皇亲国戚,在这挑拣起来了是吧?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皮,什么馅儿了?” 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。 那日阿笙同郑家食铺孙掌柜的对话,到底是传到了爹爹方庆遥的耳朵里。 倘若阿笙是个正常人,不是个哑巴,凭着方家如今的家底,未必真够不着一个失了权势的,家道中落的一个前朝都督府家的千金。 可阿笙是正常人么? 阿笙是个哑巴! 便是个哑巴贝勒爷,人前督府的千金也不可能嫁,何况是个开酒楼的哑巴少东家。 风言风语一下就在这长宁街上传开了。 方庆遥面子挂不住,加上近年托媒人给阿笙说亲,阿笙都只是摇头,就没一个看上眼的,让他没少着急上火。 这一回,当爹的真动了气,口不择言:“就凭你?你还想娶都督府的千金?!我看你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,癞痢光棍还妄想娶美娇娘,净做白日梦!” 外头伙计听见了掌柜的在骂少东家,一个个面面相觑,没敢进去劝。 掌柜的因为少东家的亲事上火,不是一天两天了。这会儿要是谁进去劝了,无疑等于火上浇油,真会被掌柜的一个扫帚轰出来。 反正掌柜的就是这性子。脾气来得快,去得也快。 伙计们都知道掌柜的脾气,阿笙这个当儿子的,哪能不知道? 听爹爹骂他是癞痢,阿笙一脸无辜,笑着摸了摸自己白净圆呼的脸蛋,也不争辩。 虽说他的长相,比不上二爷那般风光霁月的人物,可总归是比癞痢强上一些嘛。 便是光棍,他也是个好看的光棍。 至于癞蛤蟆,阿爹倒是没骂错他。 可他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心呐,他能有什么法子? 还有,阿爹跟孙叔、孙婶婶都错啦。 他喜欢的人,不是都督府的那位娇小姐,他喜欢的是都督府边上那座古拙园子里头的那位二爷。 只是这事,断然不能被爹爹还有其他人知道。 癞蛤蟆就癞蛤蟆。 阿爹误以为他喜欢的是都督府那位千金,最多就是生气,要是知道他喜欢的是谢二爷,那才是真的会出大事。 … 方庆遥骂累了,骂不动了,坐在椅子上直喘着气。 阿笙便去平拿了摆在角落的簸箕跟扫帚,把爹爹摔在地上的碎杯子扫进去。 方庆遥一看他这模样,更加来了气,手指头颤抖地指着他,“我看,我看你是存心想要气死我!” 阿笙忙放下手中的簸箕、扫帚,抱着爹爹的手臂,打着手势,希望爹爹别气了。 方庆遥就这么一根独苗,骂归骂,到底是心疼他,苦口婆心地劝:“阿笙,咱们跟人家……不一样。” 阿笙垂下眉眼,道理他都懂。 所以他没想过要娶妻。 他喜欢二爷,不喜欢姑娘,也不想害了人家姑娘。 至于二爷…… 那他是做梦也不敢痴想的。 只要能够每日遥遥看上一眼,偶尔送餐的时候,近距离地同二爷说说话,他便心满意足了。 阿笙打着手势,“阿笙想一辈子陪着爹爹。” 当爹的,哪有不喜欢儿子一辈子侍奉在自己身边的。 方庆遥被他孝心感动,缓和了语气,“那爹爹要是老了呢?” 阿笙一时放松了警惕,把自己心底的打算“说”了出来,“等爹爹老了,我就出家去当和尚。” 方庆遥那一盏茶到底是扔早了! 当和尚?! 他方庆遥的独苗,去当和尚?! 这是让他这一脉绝后呐?! 方庆遥当下就炸了,他把儿子的手给甩开,粗着嗓子:“出去,出去,你给我出去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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