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亲连夜将她送出,她得以躲过一劫。可是护送她的奴仆见主家遇难,没人管束,暗自昧下盘缠以后将她弃于商州街头。
她乐容初发誓再也不碰岐黄之术,医者救人,却落得如此境地。
自幼熟读医书,只专注于这一道,可是除此之外身无一技之长,没有盘缠,身上的首饰也被偷走,走投无路。父母亲人均被斩首,她没了羁绊,活在这人世也没有乐趣,索性躺在地上等死。
快饿死的时候,她遇见了阿启。
那个有着狼一般的眸子的瘦弱孩子,把手中的馒头分给了她。
***
街头乞丐们的生活并不容易,充满了明争暗斗,哪条街最容易讨到赏钱,哪条街的达官贵人最多,所有的一切都靠争抢,能活下来的都是命硬又狠的。
阿启最初没有名字,她自记事起便在街头流浪,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,也不知该做些什么。
人活着无非吃喝二字,她没有钱,但她天生力大无穷,在原始本能的催促下与人争食,拼的头破血流也要将抢来的食物咽下肚去,菜叶子、大饼、馒头……就算被人啃了两口踩了几脚她也不在意,只要能吃。街头乞丐们的食物能有多丰富,不过饱腹而已。
后来她学着像其他人一样乞讨,她长得瘦弱,偏偏一双眼睛亮的惊人,旁人看见她总会不忍心给点银钱或是馒头。
饿了就讨饭,困了睡在城郊的破庙里,倒也平平安安的活到现在。
那日,她刚用讨来的两文钱换了两个馒头,难得吃上刚出锅冒着热气的、白软甜香的东西,这一顿于她而言是难得的美餐了。
乞丐的世界里只有争抢,一般手里有了食物都会三两口咽下去,防止被他人抢夺了去。
可鬼使神差的,馒头拿到手之后她给揣进了怀里,没有吃。她走了平日里不会走的那条道,就看见角落里躺了个女孩,即便同随处倒在路边的乞丐一样的做派,周身散发的气质仍是不同。
那人闭着眼睛,一动不动的,脸上有些污渍。她不识字,没有美丑之分,没人教她说话,不知道该怎么形容,只觉得那人让她觉得舒服。
女孩身上的衣物看起来跟往日赏钱给她的人差不多的好看,几步之外的地方,有两个乞丐死死盯着,仿佛下一刻就要上前抢夺。
于是一向只惦记着吃从来不管闲事的阿启,破天荒的赶走了觊觎女孩的乞丐,又忍痛割爱,分了个馒头给女孩。
从此,她有了家。
***
女孩教她说话,教她识字,告诉她怎么洗澡,给她取名为启。她唤她,阿姐。
阿姐懂得太多了。
她捏捏骨头就知道自己比她小两岁;她会把外面长得不一样的草摘回来,用火烧煮了喝,她说那叫草药;她还会把讨来的银钱换成粟米,拿破瓦罐子焖煮成粥,粥比馒头好吃太多了,还不会噎着。
阿姐说,我们都是女孩子,但是要装作男孩子,不然会有人欺负的。阿启不懂,但还是乖乖听话,在人前就唤她阿兄。
讨来的银钱不够两个人的吃喝,她听街上摊子边有人聊天,说去码头做搬运一天可以有十个子儿。
掌柜起初不肯用她这么个瘦的跟猴似的小鬼,但她一次可以扛三麻袋货物,比那些五大三粗的汉子扛得多。花一样的工钱做更多的事,精明的掌柜算了笔账,当然雇佣了她。
阿姐去了酒楼做小厮,每天也有了进账。
有了更多的银钱,能吃饱不说,慢慢地还能攒下一点儿,日子越过越好。阿姐说等攒够了银子,就可以买个院子,到时候我们就不再是乞丐了。
可是后来,阿姐死了。
她是活活饿死的。
在阿启十五岁那年。
商州城发大水,淹死了好多庄稼,人人流离失所,她只知道街上的乞丐变多了,米铺里的米价格贵了,老板开的工钱越来越低,到最后阿姐跟她都没了收入。
朝廷救灾的银两也不知被哪些官给贪了,反正到了百姓手里,只剩下了可是数的清米数的稀粥,吃不饱。
没几次,粥也不施了。
人们开始吃草、扒树皮,后来这些也没了,只能吃土。土不好吃,可是饿肚子的感觉更难受,胃里像是有火在烧。吃了土排不出去,最后那些人肚子涨得大大的,还是会死。
阿姐不让她吃土,把偷偷藏起来的树皮给了她,她不肯,可阿姐说她吃饱了可以有更大的力气去找食物。
阿姐要她发誓,拼了命都要活下去。
她带着抢回来的树皮,见到的是阿姐的尸体。
她又没了家,跟着人群四处飘荡,走了不知道多久,到能吃饱饭的地方,讨不到钱,她听说人军营能吃饱饭,就参了军。
天生的大力气让她在战场上所向披靡,杀的敌人多了,就阴差阳错成了将军。她的俸禄可以买好多好多的粮食了,可是换不回阿姐。
书里说,国泰民安没有战争,就不会有吃不饱饭的人。
于是她活着的唯一目的,就是杀了那些烧杀抢掠的敌人,让这世上和自己、阿姐一样的人能少些。
她舍身救太子,是因为皇帝只他一个儿子,没了继承人,国将不国。她忍着屈辱活下来,是因为这是阿姐死前的最后期望。当年与恶狗争食,吃被人践踏过的食物,她不是也熬过来了?没什么难的,只要活着,就还有希望。
可她最后却死在自己拼命保护的国人手里,死在她一心护卫的储君的后院里。
***
容初恍惚间听见阿启的叫声,她惊喜的睁开眼,就见那已经昏迷整整一夜的人儿醒了过来。
“阿启,你终于醒了。”她笑起来,“你这孩子,知不知道有多危险,发了一夜的热,差点降不下来。你要是有个什么事让阿姐怎么办!”
说话间便有了颤音,这一夜担惊受怕,她恨不得把这熊孩子揍一顿,为了五文钱连命都不要了吗?!
萧启有些吃力的张开双臂拥住容初:“阿姐,我好想你,阿启一个人在这世上活的好苦啊,他们,他们所有人都欺负我。我听你的话好好活着,可他们都不想我活着。我好疼啊,被长矛刺中的感觉真难受……”
从军多年,她早就习惯了以冷面示人,但受的委屈实在太多,见到了多年未见的阿姐,她忍不住语无伦次起来。
“阿启你是不是烧糊涂了,怎么胡言乱语的?”容初皱眉,千万别把脑子给烧糊涂了。
她说着,又想到了什么:“说到这个,你以后不许自作主张了,当自己铁打的身子不成?再不许淋雨了!”
“?”萧启不知所措。
淋雨、高热、破庙、阿姐……
冥冥中一切都串起来了,她这是——回到了过去?!
这分明是她十五岁那年,为了多几文的工钱冒雨去码头搬货那次。
难道真的是上天可怜她一生孤苦,给了她再来一次的机会?
萧启喜不自胜,嘴角止不住的上扬。阿姐还活着,她也还活着,这样真好。
容初伸手把人从自己怀里扯下来,以手背触摸她的额头。嗯,不烫了,看来是烧退了。
又把早就放在一边的破罐子端起来,喂到萧启唇边:“渴了吧,快喝些水,待会再把粥给喝了,多养几天就能好。”
清甜的水入口,萧启贪婪的大口吞咽,快冒烟的嗓子终于得救,如久旱逢甘霖。
她想,她回到了最好的时候,阿姐还没死,一切都还没有开始。
她还有机会,阻止一切的发生。
第3章 角力场
时下正值春日,百花齐放的季节,破庙里温度适宜。
萧启单手枕头,翘着二郎腿,躺在枯草堆起的床铺上啃馒头。浑身的肌肉都松懈下来,这是她从未有过的放松时刻。
商州城原是佛教圣地,庙宇众多,而今大多荒废了。留下的破庙也是不少,萧启和容初所栖身的破庙因着破败程度更甚一筹,并没什么乞丐与她们争抢,得以独占一间。
自那日醒过来之后,又过了四五日,阿姐强制让她躺着养病,不许她没养好就去上工。
感受着身体一日比一日增长的力量,她心中盘算着,找个法子赚些盘缠,然后说服阿姐去西北军营。
乱世之中,只有权力和武力才能保护一切。
再进一次军营,她定能快些积攒下军功,在军中占得一席之地。
到时候躲得离京城远远的,买个宅院和阿姐好好过普通日子。
容初一大早就去酒楼上工了,萧启的力气大,饭量也大,攒下的不过区区几十文钱,坐吃山空可不行。不到入夜她不会回来,萧启有足够的时间,去挣够银子。
前世一直在军营里面呆着,没什么要花钱的地方,得封将军之后赏银俸禄更是不少,即便是后来被迫居于太子内宅,她的吃喝用度也是最好的。没钱的感觉真是……上辈子的事了。
她咽下最后一口馒头,往肚里灌了几口凉水,就翻身而起,径直往城内走去。
***
商州城乃是买卖生意最盛行的地方,外地慕名而来的生意人杂耍人络绎不绝,也就显得愈发热闹。
罗源街,位于商州城的中心位置,是城中最最兴隆繁华的一条街。
集场中的摊位没一个是重样的,吃喝玩乐一条龙。
此处人声鼎沸,萧启充耳不闻,目不斜视只一味的朝前走,停在一处不起眼的楼面前。在左右变戏法的、说相声的摊位中间夹着,显得格格不入。
门前三个大字:角斗场。
在罗源街光是租上一个摊位就不便宜了,而这角斗场居然占据了整整一栋三层小楼。虽其貌不扬,但其中来往的都是些参与摔跤的亡命之徒,和手上闲钱甚多的富家子弟。
摔跤不算生意,在前朝称之为摔跤,现在改名为角力。
角斗场与别处不同,场上摔死人勿用偿命,签下了生死状,赢了还可得不少银钱。因而此处一直是亡命之徒的首选。
角斗场上,只一条规矩——赤手空拳,除此之外,任何功夫都可使得。
凡是摔跤的人,有练胳膊上功夫的,有练腰上功夫的,也有练腿上功夫的,各个的身材都不一般,比之常人更加健硕。又因为手上沾染了不少鲜血,这里来往之人脸上都带着煞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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