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走到他面前。这时,左边一人拿着照片,对着中间灰西装男人说:“曲总,错不了,就是他了。” 灰西装自己拿过照片,对着“他”比了比,随即将照片还给下属,自己大步向前,沉声道:“罗桑晓,我是曲凌。虽然我不知道你怎么搞成这样,不过我是来带你回龙京的。” “他”歪着头,用着沙哑的声音答道:“我不认识你。还有,我叫桑晓,但我不姓罗。” 什么跟什么? 灰西装男人皱紧好看的眉:“是地震摔坏脑子了?算了,先带回去再说。” 他一个眼神,身后两名下属当即上前就要将人带走。 “他”,也就是桑晓往后退了一步,眼中满是戒备。 见状,灰西装男人微扬下颌,满面不屑:“放心。我不会伤害你的。毕竟,咱俩还有婚约。” 这回,桑晓终于露出讶异的表情。 他很清楚,自己是个男人,所以……他忍不住上下打量对方,不太确定地问: “你……是女扮男装?” 灰西装男人顿时黑了脸。
第2章 三张机票。 “所以,你真不是女人?” “……不是。” 身为龙京市杰出青年企业家,世纪集团董事长曲凌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,居然得跟人澄清自己的性别。 而且,还要解释—— 现在是2024年,男人与男人在华国法律上是可以结婚的。 可那双清亮的眸直勾勾打量自己,像是在确认他说的每一个字。 对方不是在恶作剧。 曲凌开始思考,自己的“未婚夫”真的在地震中受伤,可能伤到脑子,出现记忆或认知错乱了。 这时,刚好房间的门被推开,民宿的阿姨送来了饭菜。 半个小时前,曲凌带着两个下属离民宿不远的山野间找到罗桑晓,将人带了回来。 南川市位于华国西南部,人口稀少,经济也落后。他们入住的这间民宿,已经是当地最“豪华”的酒店了。 阿姨将白米饭和三菜一汤摆上已经斑驳的红木桌。 “特意为你点的,吃吧。” 曲凌说完,桑晓看了他一眼,没有拒绝,反而坦然地拿起筷子和碗,有条不紊吃起东西。 曲凌静静打量起自己从山野间带回来的人。 对方一身深蓝色长衣长裤,上头绣着像是鸟的图案。乌黑柔顺的长发捋在耳后,一手捧着碗,一手拿着筷子,咀嚼食物的样子恬静优雅。 平心而论,对方这张脸,即使以曲凌高审美标准,叫声“美人”也名副其实。 但是,现在美人摔坏脑子了。 不过也没关系。 曲凌坐在红木椅,双腿交叠,接过下属泡好的咖啡,润完喉后,才悠悠道:“罗桑晓,我把事情给你简单过一遍……” 筷子不断夹空盘子里的菜,等到第五碗饭终于全部落肚,桑晓放下碗筷,轻轻打了个嗝。 曲凌的话也说完了。 “所以,事情就是这样,你听明白了吗?” 桌上四个盘子干干净净的,曲凌不由得多看了“未婚夫”一眼。 啧,这也太能吃了! 这年头,他很少看到这么能吃的人,好像饿了几十年一样。 桑晓用袖子擦了擦嘴巴,腰杆挺得笔直,用着不徐不慢的声音答道:“我听明白了。你的意思是,你叫曲凌,在龙京做生意。你曾祖父死之前,为你定了门亲事。但是对方跑到这里遇到地震,所以你专门来这里找他。” 他特地顿了顿,明显有些别扭:“现在这世道,你们俩都是男的,但可以成亲。” 曲凌眉头皱紧,正要说话,对方又赶在他开口前说: “我叫桑晓,但不是你的婚约对象罗桑晓。” 果然摔坏脑子了。 曲凌心中下了定论。 来南川市之前,曲凌没见过“未婚夫”。但是,照片上的人长得跟坐在他面前的人一模一样,这绝对错不了。 四目相对,曲凌很快就了主意。 他站起身,只道:“你可能是受了点伤,记忆有些错乱,不过没关系,我会带你回龙京。其他的,等回龙京再说。” “等等——”桑晓还要说话,曲凌却径自出了房间,完全不给他说话的机会。 桑晓望着被男人毫不留情关上的门,不禁又从裤袋中摸出被自己藏在里头的金盒。 他打开金盒,放到鼻间嗅了嗅,清亮的眸露出疑惑。 刚见到曲凌时,他就想说了,这男人身上的味道很熟悉。 而且,对方也姓曲。 说不定…… 想到某种可能性,桑晓眼底掠过精光,随即“啪”一下,合上手里的金盒。 * * * * 另一边,曲凌关上门,回到自己的房间,两名下属刘明和孙伟豪立马沉不住气了。 “曲总,看样子,这个罗桑晓八成是遇上地震,震坏脑子了。” 罗桑晓的资料是刘明亲自搜集的,他百分百确定,里头奇装异服、说话也颠三倒四的青年,的确就是老板失踪的未婚夫。 曲凌打开笔记本,开始查阅秘书发过来的文件。鼠标划过全英文的合同,对于下属的担忧,他不以为意:“过几天回到龙京,替我约周院,给他好好检查一下,该怎么治就怎么治。” 他这话说得十分冷淡,不过也不怪曲凌,实在是这桩婚事来得太过蹊跷。 世纪集团是华国响当当的房企。只不过,曲家人丁并不旺盛,自曲凌的曾祖父在龙京起家,传到曲凌这里已经是第四代,每代都只生了一个男丁。并且,除了曾祖父,曲凌的祖父和父亲并不长寿。 五年前,曲凌从病重的爷爷手里接过董事长位置时才24岁。但年轻气盛的曲总对集团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,投资业务扩展到多个领域,将这份祖业推上新的巅峰。 原本顺风顺水,活成人人羡慕的曲总,在半个月前接到消息:曾祖父病危。 曲家这位开山“伟人”一直是华国商业界传奇,不仅创办了世纪集团这艘商业巨轮,他本人也极为长寿,儿子孙子早亡,他却活到了120岁,整整活过一个世纪。 还在国外出差的曲凌匆匆赶回龙京,送了老人最后一程。120岁离开人世,这也算得上喜丧了。 曲凌早些年就继承了曲家的一切,所以曲老临终前,并没有像其他豪门世家那样闹出风波。可令曲凌意想不到的是,比争遗产更狗血的是,曾祖父替他找了个媳妇—— 非但是个男的,还是个演员。 为了让曲老走得安详,曲凌纵然心中百般不愿,也答应了曾祖父,会完成他的心愿,履行这桩婚约。 就这样,送走老人后,曲凌才找人查了所谓的“未婚夫”—— 罗桑晓,现年25岁。 职业说好听点是演员,其实就是个18线糊咖,签了公司一直在打杂,没机会出镜的那种。 长相不错,但听说性格懦弱,也没啥才华,就连打杂也经常出错。 简而言之,只长脸不长脑子。 曲凌讨厌蠢人。 所以曾祖父为什么会相中他?曲凌也不知道。 他能查到的,只是曲老向罗桑晓提出婚约后,对方欣然答应之余,又说要完成手头最后一份工作才回龙京结婚。 就这样,罗桑晓跟着拍摄纪录片的团队来到南川市。没过多久,南川发生大地震。新闻上说,这场地震罹难者不少,其中不少来自龙京的拍摄团队成员。 曲凌并不打算跟罗桑晓结婚。可到底是曲老生前订下的婚约,就算他不愿意,好歹也要跟对方面对面谈清楚。 恰好这里的政府向世纪集团发了招商邀请,曲大总裁发挥商人本色,赚钱的同时顺道来找人。 幸运的是,未婚夫并没有遇难,还被他找着了。 不幸的是,对方脑子出了点问题。 对于这点,另一个下属孙伟豪沉吟片刻,提出异议:“曲总,我看罗先生不像脑子出问题,他说话有条有理,只是举止怪异,倒像是……撞邪了。” 曲凌打字的手顿住,“撞邪?” 孙伟豪说起这两天在这儿听到的传闻,“您知道的,南川市,以前也叫南疆。听说古代这里的人会养蛊,特别是有个叫百岵的民族,他们个个都养着蛊虫害人。咱们刚到这儿,这些本地人不是说得当心,叫我们别乱走,免得中了蛊。罗先生那样子,说不定……” 话未说完,刘明打断他:“喂喂,阿豪,现在都什么年代了,还搞封建迷信那套?曲总,别信他,他平时就老爱看那些神神鬼鬼的电影。” 孙伟豪无奈:“现在也有很多科学没办法解释的事。曲总,说不定这儿现在真还有人会养蛊——” “行了,”曲凌摆手,“阿豪,阿明说得对。现在是21世纪,什么蛊毒之类的传说,也就骗骗那些游客。” 近年来,国内各地发展旅游经济。每个地方都恨不得挖地三尺,好挖点古玩意出来造势,编故事那更是一个赛着比一个神。 这种门道见多了,曲凌完全不信这些所谓的“民俗野闻”。 “阿豪明天的调研你跟我去,后续如果真的要搞度假村,你也好跟这边的官员对接。至于阿明,你在留在这儿看着罗桑晓。后天一大早的飞机,咱们就回龙京。” “是,曲总。” 刘明看向被委以重任的孙伟豪,眼中透着浓浓的不甘。 * * * * 翌日 地震后,一连好几日的阳光,将树木湖泊都照得暖烘烘。 一只黑色蜘蛛匍匐在窗棂,正要伸展长脚往前爬,结果刚靠近站在窗前的身影,身子顿了顿,马上又折返逃开。 桑晓望着窗外灼灼艳丽的桃花,恰好一辆黑色汽车出现在视野中,很快又往外驶去。 没过多久,有人敲响了房门。 “罗先生,我是曲总的助理刘明。曲总已经出门了,今天你就先在这儿等他,明早再回龙京。” 刘明说话随意,并未表现出对这位老板的未婚夫该有的敬重。 罗桑晓的资料是经他手的,对方什么货色他一清二楚,更别提,老板不喜欢他,这人还摔坏脑子了。 好在,对方也不在意,只道:“我要出去走走。” “……行。” 今天他的任务,就看着这人。 桑晓漫步在春日的阳光中,今天他换上曲凌送来的新衣服,是普通的白色长T恤和黑色裤子,长发被他自己编成辫子,松垮垂落在胸前。 清亮的眸贪婪地逡巡美景,仿佛要弥补多年未见的春天。 桑晓身后,刘明无聊地踢着石子,抬头便撞见对方在阳光下乌黑发亮的辫子,忽地又生出聊天的心思:“喂,你这头发是接的?接得可真好,像真的一样。不过看不懂你们些混娱乐圈的,好好的大男人,还要接成长头发,跟个女人似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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