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让老婆就靠着床背好好休息,不要下床,随后自己一头钻进了厨房。 程凛是真挺不放心的,一方面不放心麦麦靠近明火,况且煮鱼汤还得先把鱼煎一遍,油溅到猫身上怎么办;另一方面也不知道猫到底功课做扎实没有,知不知道鱼得先开膛剖腹处理一遍。 万一把鱼裹着心肝脾就下锅煮了,当十全大补汤给他热情端上来,他到底是喝还是不喝。 经过多轮谈判后,麦退让了,允许程凛先替他把鱼处理完,因为是预处理,所以还是不影响鱼汤冠名权的。 趁此期间,程凛赶紧支使猫去阳台收衣服,再让猫把衣服该叠的叠、该挂的挂,全都分门别类收进衣柜。 猫说:“没问题老婆!”立刻去执行了。 好机会。程凛先面无表情拿着刀把鱼划拉开,处理干净,接着一不做二不休,趁猫不备,他关起门,打开排风扇,架起油锅,“呲”一声,鱼和姜片躺进去了。 这时,门铃响了。 麦麦正在卧室火力全开叠衣服,听见声音连忙冲出去开门。 打开门,就见一对中年夫妻站在外边儿,每个都是背包客模样。 女的愣了愣,后退一步看门房号,率先道:“诶不好意思,我们好像走错了。” 程凛全神贯注、十万火急地在煎鱼,又是油锅声音又是排风扇声音,压根没听见外面动静。 只是麦麦疑惑地与不速之客道别后,路过厨房时发现了他的所作所为,着急地推门而入:“这个该我做的!” 程凛怕猫生气了,哄道:“来来,你来的正好,后面我也不太会了,你看看,鱼刚煎好。” 麦麦道:“要加水呢。” 程凛站在旁边给他恭敬递冷水壶。麦麦加好水,又将一旁盘中准备好的葱结等佐料扔进去,随后把火调大。 为防止悲剧重演,他把程凛赶出厨房,说:“要这样煮几分钟,等水冒泡再小火呢,现在还不行,我要在这里等待。你先回去休息吧。” “好吧。”程凛何尝听不出言外之意,商量道,“那你扶我一下吧,我不太方便走路。好疼。” 他刚被迫回到卧室坐月子,过了会,门铃又响了。 麦麦又跑去开门,就看到刚才的一男一女站在门口。 六目相对,猫呆呆的:“啊。” “小帅哥,请问你认识程凛吗?”黄瑰瑰女士斗胆提问。 两个人背着包乘上楼又乘下楼,折腾核对了几遍,门牌号门房号都对得上,就是这张脸却和印象里儿子的不太一样。没记得有这么好看啊,丘比特似的。难不成整容了。 这下唯一的变数就是,当时记错了地址。但这要是打电话回去再盘问,儿子得伤心了。万一哭了他们夫妻就罪孽深重了。 就在黄瑰瑰纠结之际,麦麦肯定地点点头:“认识呢!” 程凛听见了麦麦跑去开门的声音,只是交流的话语听得并不真切。来客是谁?这时长似乎并不是快递,猫恐怕不能应付。 他又惦念着厨房的鱼汤,估计水该沸了,还得尝尝咸淡,于是两桩事并一桩事地下了床,一瘸一拐赶出去,就在门外看到了自己神情茫然而紧张的父母。
第36章 终章 于是他们一起离家出走 “叔叔阿姨好,请问您们喝什么?”具有丰富从业经历和极强服务意识的程麦麦紧张问道,“家里有咖啡、红茶、可乐和矿泉水。” 猫良好的礼仪给二老留下了非常不错的初次印象。 麦麦去泡红茶,黄瑰瑰收回目光。尽管心里已经有了猜想,她还是问:“这小男孩是谁?” “结婚对象啊。”程凛抹了把自己的脸,有些心累,“也姓程,你们喊他麦麦就行。小麦的麦。” 既然要办婚礼,自然得和父母传递消息。 不过程凛只告知了两人日期地点,对于对象是谁、什么样都只字未提——旨在于临门一脚,让他们真有意见也来不及表达。 程先旭和黄瑰瑰在电话中爽快答应下来,没再问其他的。只是未想会打提前量突击拜访,真是令人措手不及。 “上次给你打电话,你倒是什么也没说。”程先旭问,“你怎么找了个男的呢?” 这话倒也不是同性恋不行。这对神仙眷侣多年来周游四国,眼界开阔,对自己儿子是个同性恋接受良好,只是仍感意外。 毕竟上次打电话回来,程凛似乎对谈论情感十分抵触。这次再接到消息,竟然已经是要举办婚礼。 黄瑰瑰女士则认为,能找到一个相互陪伴、共度一生的人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。 没等程凛接话,她率先反驳:“你管是男是女呢?只要合得来,阿猫阿狗都可以啊!” 阿猫麦麦拿着小托盘端来热红茶:“叔叔阿姨,这是热红茶,当心烫。” 见他还忙忙碌碌样,黄瑰瑰慈爱道:“麦麦,你也来坐呀,别忙了,休息休息。” “阿姨,我的鱼汤还在煮。”麦麦高兴地回答,“我再去看看。”说完就去厨房探望自己的鱼汤了。 “你怎么不帮帮人家?”程先旭低声提醒,“走前到后都在他忙,这不太好吧?” 程凛道:“我的脚都受伤了,他怎么可能舍得让我走路?” 黄瑰瑰打量自己儿子比对方高的个头和壮的身材,觉得哪里怪怪的。 “你们一直住一起?”她问,“平时也这样吗,你翘着脚当大爷,人家麦麦忙来忙去的?” 程凛心道冤枉,但默认了黄瑰瑰的揣测,认为这样有助于为麦麦树立良好的形象。 黄瑰瑰心里更不是滋味,便问:“感觉麦麦年纪还很小啊?今年几岁?” 于是等猫再从厨房出来,就看到黄瑰瑰高举巴掌往程凛身上扇:“才18岁就被你逮到家里同居?!你是不是东西啊?!” “我是让你们来参加婚礼的,不是来拆散我们的。”程凛肩膀挨了一下,躲避道,“人家自己乐意。” 他认为母亲应该秉持未知全貌不予置评的保守态度。 但一想到自己之前惹猫生气到离家出走,感觉也情有可原。 麦麦见此场景,急得扑上去:“不要打他!” 黄瑰瑰非得弄个明白:“你是不是就看人家好看,玩弄人家的感情?!” “玩弄感情我结什么婚?”程凛把麦麦一捞,答。 “人家父母没有意见吗?麦麦不念书吗?” “人家……没有爸爸妈妈,就一个人。”程凛含糊说,“白天上班,晚上上网课。比我上进多了。” 事态紧急,虽然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至此,麦麦意识到自己该主动表态打破僵局了。 想要结婚成为女婿,他需要得到老丈人和丈母娘的认可。 猫心中措辞,郑重开口道:“程凛是我全世界最喜欢的人,我一定要娶他的。” 三个人心思各异,全沉默下来。 程凛在回味那句全世界最喜欢的人,嘴角的笑意难压抑下去。黄瑰瑰和程先旭的重点则放在后一句。 一定、要、娶他的。 麦麦惴惴然而忠心耿耿地在程凛身旁坐正。程凛捏了捏他的手掌,随后抬起他一只胳膊,让他把手搭在自己肩膀上。 以往都是老婆主动做这个动作,猫并不适应。 程凛的背脊宽阔,人又比他高,这么搭起来颇感别扭。 但程凛捏紧了他的手,不让他退开。 接下来在麦麦的眼中,程凛的父母忽然换了态度,婚事得以顺利推行。一顿便饭后,两人起身告辞。 黄瑰瑰和程先旭的想法在开放中又保留了一丝传统——原本认为麦麦受压迫遭哄骗,但事实证明人家似乎乐在其中,并且在这段情感中某种程度上占据了……主导地位。那也无所谓吧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。 “麦麦,你的鱼汤真不错。”黄瑰瑰赞叹,随后说,“程凛……就交给你了。” 麦麦郑重答应,搀扶着程凛方便他站立。 “过两天何助会把你的……嫁妆送来。”程先旭对着自己不争气的儿子道,“记得查收。一点心意。” “谢谢爸。”程凛倚靠着麦麦回答。 程先旭已经站在玄关穿鞋,但看程凛大半天都装出一副有气无力很羸弱的样子,终于忍无可忍地拆穿道:“你装什么呢,你的脚哪有那么严重?” 他扭头对着麦麦说:“别说走路了,现在抽他一鞭子,让他跑步也行。” “啪”。门关上了。 留下了心虚的凛和难以置信的麦。 麦麦:“你骗我!” “宝宝,你听我狡辩。”程凛抱着人不放,弱弱道,“我的脚真的扭了,只是这一晚上恢复得还不错,现在好多了。” 麦麦忍一时越想越气,说:“我怕耽误婚礼,这么着急呢!”这是一个态度的问题。 程凛反应过来,原来猫比想象中还要重视结婚这件事。 “喝了鱼汤才好的。”他心虚地亲了亲麦麦的眼皮,小心问了句,“婚还是结的吧?” 麦麦认为这问题莫名其妙:“当然要结啊!” 程凛搂住他,想到猫刚刚一本正经的甜言蜜语,从眼睛亲到嘴唇,最后稀里糊涂回到床上。 麦麦垫着枕头平躺着,心情重新变好,他总是很难记程凛的账。 正是箭在弦上之际,他和人对视了眼,忽然想起自己抽屉里放着的、迟迟没给出去的礼物,决定还是给一下。 他推了推程凛,说:“等一下!拿样东西。” 程凛误解了,沙哑道:“已经戴好了。” 麦麦却执意扭了个身子,打开自己那边的床头柜,从里面拿出一个极为朴素的小盒子。 这个场景单膝下跪不太合适。猫只能模仿端木泽到将盒子打开这一步,随后面向程凛,眼巴巴地说:“嫁给我。” 这戒指是上次和荣荣一起去上手工课时做的。王德荣做了把勺子准备吃西瓜用,麦麦敲敲打打半天,做了枚银戒指。里面还刻了两个人名字的缩写,相当用心。 他打算接下来就学习端木泽,找时间单膝下跪,冲自己的程温菀求婚。 只是并不知情的程凛第二天就带着猫去买对戒了。 于是程麦麦从柜姐的口中了解到,除了时尚饰品,一般的珠宝品牌都是用其他贵金属做戒指。不用银。这个势利的世界。 这下有些拿不出手了。 “哪来的戒指?”程凛拿出来端详,看上面手工的质朴痕迹,心里有了答案。 “上次手工课做的。”麦麦答。 “大家都做的戒指?” “没有,好几样东西可以选。”猫说,“但是戒指可以向你求婚。” “怎么前几天没求?” “你忘啦,后来你带我去买对戒了呢。” 程凛让自己的表情尽量看上去比较妥当与矜持:“没关系,我是该多一枚戒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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