莲蓬头的热水哗啦啦流着,热气很快升腾而起,干湿区的玻璃墙上水雾弥漫。 影影绰绰,看不清交叠的身躯。 灼热的气息全喷在了玻璃上,五指像是寻找力度支撑似的按在玻璃上,尔后被另一只手缓慢覆盖,从指缝里缠绵相贴,接着紧紧反手扣紧,随后突然急促移走,玻璃上剩下拉长的五指指痕。 然而,架不住天气实在冷,鸳鸯浴的体验跟想象中的感觉差太多,浪漫氛围大打折扣。麦文澈还有心思开了个玩笑,说这冷得我都快没感觉了。 急得明榛二话不说随便将两人的身体冲冲,然后浴巾一裹就把人抱了出来,再快步摔进被褥里。 麦文澈提醒他:“脚,湿。” 明榛抽掉浴巾细细地帮人把脚擦干,握着纤细的脚踝把人塞进了被窝里,然后自己也迅速擦干脚钻了进去。 鸭绒被一拉盖住了两人的身体,明榛又猴急地压着人细细地亲吻。 吻那性感的唇,吻肉乎乎的耳垂,吻微微后昂的脖颈,一路向下。 亲昵地、眷恋地、忘情地。 麦文澈被亲舒服了,伸展开身体,喉咙忍不住轻轻地溢出了些许声音。 身上的人突然停住了,撑起半边身子神情古怪地看着他。 就停顿了半秒,突然凶狠地俯下身吻他,攫住唇舌重重地咬。 麦文澈自认愉悦的声音在床笫之欢上只是助兴手段之一,顶多算是一种鼓励,从来不知道它的效果能如此立竿见影。 他被攻城略地般强势的吻压得差点喘不过气来。 好不容易找准停顿的时机,用手撑着胸口拉开些距离,微喘着笑话道:“好凶哦,纯情小狗崽。” 明榛此刻半句话都不想说,眸里尽是厚重的热望,把人从床上拖抱起跨坐在自己身上,抱着和人接吻。 暖气徐徐吹拂,房间里的温度逐渐高了起来,麦文澈的身子也在浓墨重彩的撩拨中变得滚烫。 脑海里有着波涛汹涌的悸动。 大脑不愧是全身最性感的器官,这种悸动立刻反馈在了身体上。 明明不着寸缕,依然只觉得热。 热,太热了。 耳朵热,呼吸热,身体热。 热得要命。 像是突然被扔进了200°的蒸笼里,似乎软得要化掉,热得全身的细胞都在叫嚣着要挣脱束缚,咆哮着需要得到抒解。 明榛身上总是有着奇怪的矛盾,温柔且凶狠。 麦文澈喜欢肌肤相贴的亲密,喜欢耳鬓厮磨的浪漫,也喜欢神魂颠倒的失控,喜欢盛气腾腾的征讨。 而这些,明榛都会给。 实在是......太喜欢了。 麦文澈很快被折腾得陷入了轻微的缺氧状态,在愉悦和痛苦间来回切换。 最后,在身体的微小痉挛久久不息时,他只能手脚无力地趴在明榛身上喘着粗气。 嘴巴微微张着,失神地大口大口地呼吸。 心里怅惘又愉悦,小狗崽子真他妈的凶。
第53章 尽情地、忘情地 两人的身上还有着薄汗,严丝密缝地抱着有点黏腻,但他现在完全不想动。 也不知多了多久,直至两人剧烈跳动的心脏逐渐平静。 “明榛,”麦文澈唤他名字,温声倾诉,“我有没有跟你说过,和你待一起,有家的感觉。” “没有。”明榛低低地回,手掌一直在他背上轻轻地摩挲着,他很迷恋这种掌心触摸到温热肌肤的感觉,“——现在知道了。” “你不知道......你都不知道......”他呢喃着说,“我比你想象中还要更喜欢你。” 明榛抱着他,用手梳了梳他的额发,露出那好看的五官,深情地在额头吻了一下。 麦文澈忽然有点委屈地撅起了嘴,食指不满地用力戳了戳:“这么多年,你都不想我的吗?” “想的。”明榛回他,然后跟他讲奶奶过世的时候给他打过电话的事情。 麦文澈也娓娓说起在明榛离开那天,他到处找不到人的记忆,说那张跟陶立锐在酒店拍的照片,说手表上23:12时146的心率,又说到后来他打过很多次电话,一直没人接,直到手机变成空号。 说到这个,麦文澈又开始气不过了,狠狠骂了句:“王八蛋!狗东西!” 他实在缺乏骂人的经验,导致词汇贫瘠,想来想去嘴里只重复这两句,脑海再也搜刮不出更恶毒的形容词。 明榛握着他的手跟他十指交握,无法反驳,脸贴着脸跟他亲昵,应声道:“嗯,我是王八蛋,我是狗东西。” 那个晚上他们就这样安静地抱着,聊了两三个小时的天。 明榛问了很多自己在意的问题,麦文澈也交换了很多他的想法。 两人似乎要把这些年来所有的空白全部填满,要把所有的疑问和细节都梳理清楚。 说麦文澈看黄渺的朋友圈。 黄渺的爸很搞笑,她经常在朋友圈发她爸日常的段子,麦文澈自己没有父亲,所以挺好奇别人的爸爸是怎样的。但黄渺又太话痨,每天更新实在太多,麦文澈不想被刷屏,只能把她朋友圈屏蔽折叠起来,想起来就专门去看一下。 明榛这才知道所有的真相,为着自己的迟钝和自卑,红着眼又上前亲了亲人,轻声说对不起。 说明榛跟明父出了柜。 麦文澈这才恍然大悟那天在他家吃饭视频时,他爸为什么还盘问起他的个人基本信息。两人还交换了下对于关系公开是否在意,麦文澈说可以对熟悉的人公开,但陌生人就没必要了,他还是不喜欢自己的感情被人说三道四。
说在婚礼上接到的捧花。 明榛说了自己不能步入婚礼的遗憾,说看麦文澈接到捧花很开心。麦文澈说捧花的寓意是“下一个找到幸福步入婚礼殿堂的人”,其实他也不是想结婚或者生孩子,只是觉得捧花有种美好的祝福。 ——说麦文澈也没那么喜欢小孩,自己的童年过得很糟糕,他并没有信心去当好一个父亲。 说到彼此感受到心动的第一刻。 明榛说是第一眼就喜欢上了,麦文澈用食指按着他鼻子取笑他,说你这个颜狗,你怎么这么肤浅。明榛辩白说才不是因为好看才喜欢,是当时主持的台风很喜欢。又反问对方,麦文澈想了好久说,不知道。可能是那次发烧午睡在寂寥的黄昏醒来,睁眼看见他觉得很心安的那瞬;可能是明榛喝醉了说他是“天使”还亲他的时候,他自己也说不上来到底动心的是哪一刻了。 而对此完全没印象的明榛惊得双眼圆睁:“我那个时候亲你了吗?!” 麦文澈故意道:“哼,还说是初吻,初吻都不记得了么?亲完就忘,不负责任。” 震惊完自己醉后耍流氓,又感慨原来他那么那么早就动心了么? 他果然比自己想象中还要更喜欢自己。 明榛动情得又凑过去吻人,吻完后麦文澈按住了他的嘴巴:“不要再说对不起了。我们现在就很好了。” 话刚说完,麦文澈突然笑着说:“兜兜,新年快乐。” 明榛愣了下,抓过手机一看时间,刚过了0点,他笑了笑,低声说:“新年快乐。” 说麦文澈曾经的感情状况。 虽然明榛提前说了他不会吃醋,可是听到麦文澈说交过两个男朋友的时候,还是忍不住心里酸涩。麦文澈想起了什么,起身拿过手机把丁予泽的微信给拉黑了。 然后脖子忽然被明榛狠狠咬了一口。 被咬疼的人不悦地推了推:“你还真是个狗东西!痛!” “我......我想种个草莓,但是我不会。” 罪魁祸首看着自己刚咬出来的痕迹,神情委屈得让麦文澈又好气又好笑。 然而对方陷在自己的深情里,继续说:“不管你曾经跟谁谈过恋爱,但你现在是我的!我要刻上我的标记!” 麦文澈此刻无奈又得意,特别欠抽地说:“交学费,100块教一次,我教你。” 学费自然是没交上,最终明同学还是在“名师”指导下学会了。 后来的麦文澈无比后悔那晚教会了人怎么嘬吻痕,因为接下来的整个冬天他都不得不穿着高领毛衣。直至天气炎热要裸露肌肤时,严肃地跟人约法三章说吻痕只能留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,脖子才最终得以透气。 又聊了啥呢...... 聊那个“100件小事”的网站,说要把剩下的清单都做完。 聊杜培说明榛太无趣不适合当男朋友,麦文澈就笑:“我说适合就行了,关他什么事。” 聊两个人要不要搬一起住,明榛那小区太破太旧了,而且搬过来了通勤时间更短,还可以给麦文澈煮饭吃。 聊送他的那个电子手表其实是情侣款。不过现在那么多年过去了,麦文澈早换了其他款式了。 ...... 聊了很多很多。 掏心掏肺地,开诚布公地。 两人把各自的真心赤裸裸地展示出来,交换着最心底的想法,获取着更坚实的信任。 前一晚聊天聊到凌晨两三点,聊着聊着觉得饿,明榛便爬起来煮了面吃,两人这才心满意足地去睡,待第二天两人醒来时早已日上三竿。 年轻人有消耗不完的精力似的,明榛醒来就压着人亲热。 以前他总幻想过麦文澈在床上是什么样子,如今真真切切躺在自己身下,才知道跟所有的想象都不一样。 麦文澈在床上喜欢主动,喜欢拥抱,喜欢接吻。 喜欢黏糊糊地缠着人。 不会哭。 却很会......叫。 一个运动员因为要控制节奏、调整姿势,不是那么适合边发力边婉转地唱歌,顶多是到达终点撞线后高呼几下。如果运动员在冲刺时有卖力的拉拉队在旁助力的话,是可以提升兴奋度加速撞线夺冠的。但如果拉拉队过于优秀,肾上腺素分泌太快的话....... 为了避免太快缴械投降,明榛最后不得不按住麦文澈的嘴巴。 细碎的声响艰难溢出,掌心传来充满痒意的舔舐,对上了恶意作坏的眼神,明榛松开了手,将所有声音湮没进热吻中。 结束后两人又抱着腻歪了好久,这才依依不舍地起来。 这个元旦假期两人哪里都没去,衣服都没换过,就窝在家里打发时间。 热恋中的情侣是无法抗拒身体的吸引的,两人只要视线交缠过两秒,就会忍不住接吻。 比如明榛在做饭时,麦文澈从后面抱着他的腰贴他的脸胡蹭。明榛转过身来跟他说话,两人脸贴得紧,麦文澈便去亲他。 锅里的菜差不多烧好了,明榛被亲得上头,摸索着想熄掉炉子的火焖一会。就这么稍微弯腰动了两下身子,麦文澈忽然停下来笑他:“你刚在干什么?你屁股是在顶我?你是想尝试点什么新鲜东西吗?我倒是不介意——” 话没说完,明榛红着脸说着“闭嘴”,把火一关,转身抱着人放在了流理台上。于是明榛手掌撑着流理台边沿,麦文澈抬腿勾着人的腰,两人安安心心地接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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