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觉得我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吗?”他说,“我想过的,并且我比你有信心,你不该太小瞧我。” *** 狠话易说,要落实却极有难度。 第二日,天微亮被人叫醒,意识又要开始新一天的征程,丁厌悔恨得想撞死自己,什么树啊誓言啊,滚蛋去吧。他要回家,他要睡懒觉,走不动,真的走不动了。 楚瀛无法迫使他睁开眼睛,于是走出帐篷,再回来时摸着他的头发说:“睡吧,等你睡醒了,我们中午再出发。” 丁厌如愿睡到了中午,可清醒后产生了浓浓的自我厌弃情绪。吃了饭再次启程,他茫然地眺望着延绵无尽的山脉,不知自己这叫自食其果还是罪有应得。 他们整整走了三天,这期间丁厌暗自吞了几公斤眼泪,可哭过还是得继续上路。他在心里把那三个人的十八代祖宗全诅咒了一遍。 神经病啊!这世界上的极限运动和探险爱好者,都是有受虐倾向的神经病! 老天爷快劈一道天雷收了你们吧! 第三天的夜晚他们还走了两小时的夜路,最后宿在光秃秃的山岩上。 丁厌睡得安稳无梦,早上六点被人推醒,他以为还要接着走,穿上衣服收拾起行囊。但楚瀛把他带到了帐篷外,给他戴上一条温暖的围巾。 戴心诚是真不怕冷,只穿了一件衣服就敢站在风口。 “应该要来了?” “还有五分钟。” ——谁要来了?丁厌迷迷糊糊地倚在楚瀛的肩头,甚至不知道自己这句疑问没有发出声音。 黎明天光吐露,照射着暗紫的深影。 丁厌被那高耸的巨型山峰吓到登时睡意全无,直冲天幕的山体层峦叠嶂地屹立于天地间,像一头头庞大畸形的怪物。 随着光线变亮,山峰的形状也变化莫测,时隐时现。丁厌慢慢看清,那些原来是云朵和山雾,真正的山掩藏着厚重的云层之下。 天空如一片浓郁的紫色轻烟,一缕金光似针尖般从中绽放,将云层染成柔艳的桔红色。 他们站在山梁上的垭口处,晨风吹开了对面缭绕的云雾,露出一丛深黑与雪白相间的山尖。 那座雪山恰似沉睡的美人,雪肤玉骨,太阳光照射着她沉静的脸庞,鬼斧神工的五官落上一道灿烂的金红。 一阵酥麻的震颤从丁厌的心口蔓延到四肢,席卷了他的每寸皮肤和细胞。 “这个地球,竟然这么美啊……”他颤声道。 世间的所有词汇和语言皆无法详述,唯有亲眼所见。 他在看日出,楚瀛在看他,问:“偶尔看一看这个地球的另一面,感觉也不坏?” 丁厌打消了拿摄像机记录眼前风景的念头。记录是相对容易的,可世上最尖端的设备和最绝妙的画笔,也不能模拟人的记忆;记忆是光感叠加触感,是视觉和心灵的多重洗礼,是无可复制的经历。 “那棵树呢?那棵树更好看吗?”他突然学会了期待。 “嗯,更好看。” 楚瀛所说的那棵树是这段旅程的终点,它生长在山体边缘的一口洞穴中。 那是一口朝天开的天坑,直径足足有三十米,笔直的悬崖垂落幽暗深渊,离洞口十米的峭壁上却凸出了一方山岩,形成一处十五平米左右的平台。 一棵孤零零的大树扎根在那里,四周的岩壁陡峭而寸草不生,它的树荫下长满了生机勃勃的绿草和苔藓。趴在洞穴边细细聆听,会听到石缝里淅沥沥的流水声。 红日高悬,阳光落入深渊,将空气中的水珠折射出七彩的光束,穿过树枝叶蔓,形成半道彩虹。 “我是最先发现它的人,这是我唯一一件用钱也买不到的宝藏。” 楚瀛带着他去了那棵树下,然后从草里挖出一只埋得不深的小盒子。 然而盒中空无一物。 “你问过我,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。我当初埋下它时也考虑过这个问题,但并没有找到答案,所以我什么都没有放。” 丁厌笑了笑,掏出小刀裁下自己的一绺头发,放入盒子里。 “现在找到了。” 后来他其实不太记得那天楚瀛和他说过什么,而他又想了些什么。但如果有人问起他,看到那棵树的感觉如何。 他会无怨无悔地回答,那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。 那个人,也是他生命中最棒的人。
第73章 尾声 婚礼如期举行, 如他所愿,只是场小小的仪式,白色的轻纱和玫瑰装饰在庄园的草坪上, 一张摆满菜肴香槟的长桌,一个六层高的大蛋糕。 爸爸妈妈推脱了数次, 但看在他买的机票很贵, 退款手续费高昂的份上, 到底是来了。爸妈一来,大伯大婶和姨妈姨父也跟着动身, 要一探究竟他这个结婚对象是何许人也。 姐姐哥哥和嫂嫂,两个外甥, 一个李芃芃, 还有曲荷。他生活中为数不多的, 有过密切交集的人, 都来到了现场见证他即将迎来的下半生。 尴尬是必须尴尬的,不过他亲身经历的糗事和尴尬不多这一桩。他的要求也不高,场面上过得去就行。 韩云的天才在这种场合发挥出作用,敬酒时生造了一个词:弟婿。 丁厌头皮发麻了,幻听到八卦小组网友们的那一声声“哥夫”。 多亏他姐姐发声救场。丁茵举着酒杯道:“祝丁厌和小楚同心同德,相亲相爱。” 结婚真是好累呀, 纵然他的婚礼很小,但张罗起来依旧费力, 宏宏这个淘气小孩, 吃饭吃到一半, 和狼狼打了起来。 把整桌人吓得大惊失色, 一边拉狗, 一边训孩子。 丁厌的脸上不知给谁抹了奶油, 他转身寻找凶手之时,又一盘奶油拍到了他的衣服上——还好他没穿婚纱啊。 霜霜牵着李芃芃,俩小女孩咯咯大笑,机灵地跑开了。 之后就演变成了扔蛋糕的狂欢,想不到就一二十个人还能热闹成这样,他趁乱逃走,回房间换衣服洗头发。 善后事宜就交给楚瀛和佣人们。 他的婚礼并不神圣,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;就连那套价值不菲的高定婚纱,他也没有机会穿着它走到众人视线中。但那无损它的美丽,也无碍他穿上它时的激动心情。 楚瀛没他倒霉,不过头发仍然沾到了少许奶油,在楼下用毛巾擦过,没有弄得太干净。 丁厌刚好还差一步穿好裙子,他把拉上拉链的步骤交给对方。 婚纱是裁缝和刺绣师赶制了数月的量身定制款,每一条走线和每一道花纹都贴合着他的身材曲线,纤细、优柔、轻薄。随着腰线的收紧,仿若将他裹入了一张美艳的皮肤,裙摆的分层比花瓣更为周密,圆融的摆度晃荡在足尖,轻轻扫着地。 楚瀛握着他的腰侧把他托了起来,在他惊叫声中,又将他放回地上。 丁厌被搂得腰身痒酥酥,浑身处在警觉的状态,于是挣开对方的手,后退到门边,转圈圈道:“怎么样?是不是你见过最漂亮的新娘?” “是。”楚瀛的话格外少,只走近他,左手牵起他的手掌贴在心口,右手绕到他后背,探究衣料底下刚洗过的滑溜溜的皮肤,和伴随着触摸颤动的骨骼。
“你不是好人!”丁厌痒得直往后缩,但背抵到墙面,手腕也被人扣了,形势不容乐观。 楚瀛并无要强迫他的意思,只是和他离得很近,目光黏着他扑闪的睫毛,近似委屈地说:“他们都吃到蛋糕了,我还没有吃到呢。” 丁厌的心当即如融化的奶油,嘀嘀嗒嗒地沿着血管脉络淌下,手心、脸颊止不住发烫泛红。 他声若蚊蚋道:“那你要想好……这条裙子好贵的……” “没关系,再买就是了。”楚瀛霎时恢复寻常的声色,手指翻动收叠着裙摆,拢住一层层雪白的蕾丝和薄纱。他细直的两腿微微向内并着,由于过度纤瘦,膝盖上方留出一道月牙般柔美的缝隙。 …… 丁厌呜呜咽咽地喘着,为这身美丽的裙子,它本该去更光鲜的场景被展示;也为婚礼当天被关在卧房里被撕坏裙子的自己。 不该结婚的,不要结婚了…… 楚瀛对他微张的双唇很感兴趣,手指捻着按压着,温柔安慰道:“乖,别哭了……婚纱而已,你想穿多少都有。” ——不穿了不穿了,以后再也不穿了。 *** 闹哄哄的婚礼散去,他们的生活又回到原样。 父母回国后还打了一通视频电话告诉他:咱们家里人呢,对小楚印象还不错,就是你这孩子得多长几个心眼儿,别想着混吃等死当一辈子米虫,既然拿到了绿卡,还是去读个研究生,找个班上一上,听说英国人一周只用工作四天。 丁厌颇为无语,这两三年过去了,他都和男人结婚了,他老爸老妈唠叨的还是那老三件——读书、换工作、自立。 读书他其实有在考量,不过读个水硕没意思,他根本不喜欢自己的本科专业;既然有机会重来,他更想学摄影或者室内设计。 然后学以致用,和楚瀛一起把这座城堡改建成古典风格的庄园式酒店。他并不觉得他们会一辈子住在这里,地球上有那么多美不胜收的风景,他还远远没有看够。 罐头在新家的生活快乐似神仙,每天下午睡足了懒觉,就溜达到草坪捉捉蝴蝶,吃吃嫩草。 它和楚瀛养的鹦鹉Choco尚在磨合期,丁厌有信心让它们成为和睦相处的好朋友。 对了,他们房间里的一盏鎏金铜壁炉钟坏了。听说那是来自十九世纪法国的古董,表盘工艺是纹路细腻的掐丝珐琅,镶嵌着彩色宝石,镀金雕花的走针。 这么老旧的物件,还能走动才是稀奇,失灵坏掉反而是意料之中。 楚瀛说要送去给专业工匠修复,第二天丁厌再看时,它果然不见了。 他吃着餐后水果下楼散步,闲逛到花园中,在一棵被桑寄生的大树下重新看见了它,开膛破肚地摊在桌面,机芯、摆锤、齿轮、铃铛……一一摆开,每个部件被肢解得四分五裂。 楚瀛坐在桌前,手里握着一支螺丝刀,聚精会神地拆解、钻研着这具复杂精妙的仪器。 被桑寄生这棵树的叶子不够茂盛,分散的树桠伸向蓝天,圆钝微卷的叶子如果实堆在枝头,弯垂着落下斑驳的树影。 楚瀛拆得太认真了,眼睑低垂,神情专注;灵活的手指因初次的生疏而缓慢动作着。 丁厌吃完了苹果,果核丢入花圃作为养料;然后轻快地走到桌旁,在对面坐下。 “我试试,如果修不好,就还是送到外面去。”楚瀛没有抬头,却不自觉地放轻了声音。 丁厌看着他,看着他,忽然感到,余生也不再那么漫长了。 —正文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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