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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诺一生

作者:桃千岁   状态:完结   时间:2023-01-27 06:26:46
  然而周铭远并不在车上,只有司机兼保镖辛哲坐在驾驶位上。
  冯一诺递了杯咖啡过去,辛哲说了声谢谢,接过咖啡放到旁边,并没有喝。
  冯一诺问周铭远呢,辛哲说他刚把老板送去了另一个地方,现在是专程回来接他的。
  说完他又看了看冯一诺手中的咖啡,酷酷地提醒道:“老板从来不喝咖啡。”
  冯一诺左右看了看自己的手,呵呵两声:“谁说这是买给他的,我一个人喝两杯不行吗?”
  辛哲说:“哦。”
  冯一诺想了想,还是问道:“他平常不喝咖啡喝什么?”
  “茶。”辛哲说。
  “那在外面要是没有茶呢?”
  “水。”辛哲瞥了他一眼,补充道,“矿泉水。”
  “哦。”冯一诺基本上可以确定周铭远是个没什么生活情趣的人了,“其实你不用专程来接我。”
  “老板让我送你回家。”
  “可我现在还不想回家。”
  “你想去哪里?只要不出市区,我都可以送你。”
  “出市区不可以?”
  “不是,老板跟那人谈事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,我担心出了市区,回来赶不及接他。”
  冯一诺立刻笑眯眯地说:“我就是要出市区,而且还是很远的郊区。所以,真的不用你送了。再见!”
  冯一诺说完就要去开车门,可惜……没打开。辛哲在他上车后就把车门锁了。
  “我请示一下。”辛哲边说边打了个电话给周铭远,而且还是直接连的车载通话系统,冯一诺听得一清二楚。
  辛哲说:“老板,冯先生要去郊区。”
  周铭远说:“送他去。”
  辛哲有点为难:“那你这边……”
  周铭远说:“让阿卫过来。”
  辛哲说:“好的。”
  周铭远挂断电话,冯一诺立刻说:“不不不不用麻烦了,我突然不想去郊区了,你还是送我回家吧。”
  辛哲回头看着他,还是一脸严肃的样子:“你确定?”
  冯一诺说:“确定。”然后狠狠地喝了几口咖啡。
 
 
第14章 总得要生活
  冯一诺下车的时候辛哲告诉他明天早上九点来接他,他问接他干什么,辛哲说:“去律师那里签文件。”
  冯一诺愣了一会儿,才反应过来是去签结婚文件。
  “不是要去美国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吗?”
  “不用,律师会办好的。”
  冯一诺有些恍惚,莫名有一种真要结婚的紧张感。这种感觉和他在美国和周铭远举行婚礼前的感觉很相像,都是明知道是假的,但却忍不住会对那个场景抱有幻想,连自己都觉得可笑。
  于是他就真的笑了。
  辛哲从后视镜里有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,像是没弄明白他的笑是什么意思。
  冯一诺说了句“知道了”,然后下车,站到路边看着辛哲把车开走。
  刚要转身,忽然一道人影从天而降,嗷嗷叫着扑到他面前,吓了他一跳,定睛一看是江小漓。
  “你是从哪儿冒出来的?”冯一诺左右看了看。除了小区里的绿化带没别的地方能藏人了。
  “树上。”江小漓往他头顶上指了指,冯一诺仰头看着种在绿化带里的树目瞪口呆,“你跑树上去干什么?”
  “抓它。”江小漓给他看了看怀里的东西,冯一诺才发现他怀里抱着一只又瘦又小的橘猫,因为跟他的衣服颜色太像,冯一诺一开始愣是没发现它。
  “流浪猫?”冯一诺伸出手指蹭了蹭小橘猫的脑袋,那小猫有点认生地往后躲,还顺带不满地喵了一声。
  “嗯,它太小了,别的流浪猫总欺负它,我们带回去养好不好?”江小漓满怀希冀地看着他。
  冯一诺看了看他,再看看小橘猫,觉得他俩表情还真是出奇的像。
  “行啊,不过我可不负责铲屎。”冯一诺边说边转身朝他们住的那栋楼走去。
  “我负责,我负责。”江小漓兴高采烈跟上去,“诺诺,我刚刚看到有人开车送你回来?”
  冯一诺漫不经心地说:“一个朋友。”
  “开宾利的朋友?”江小漓在树上可是把车头的标志看得清清楚楚,“男朋友,还是女朋友啊?”
  “男的,朋友。”冯一诺把“朋友”两个字咬得特别重。而且他这也不算骗人吧,送他回来的是辛哲,辛哲确实最多只能算是一个男的朋友,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那种。
  “那有没有可能发展一下?”江小漓一听是男的,两只眼睛顿时开始放光。
  跟冯一诺同住了这么多年,江小漓自然是知道冯一诺的性向的。虽然他并不清楚冯一诺和宋思齐的事,但他隐约知道冯一诺心里一直有个人。而且从上次在青园黎悠悠说的话来推断,那个人好像也是娱乐圈的,并且仿佛是个渣男。
  诺诺最近心情一直不太好,估计也是跟那个人有关。如果能让诺诺开始一段新恋情,他就不用总是为那个人伤心难过了。
  “没有。”冯一诺斩钉截铁地说,“别总是操心我的事,你最近忙什么呢?连个人影都见不着。”
  “我最近在参加一个集训。”江小漓对冯一诺从来都是有问必答的,“但这其实是个秘密,瑛姐不让我告诉别人。”
  “那你还告诉我?”冯一诺走到电梯口刷卡,摁上行键。
  “你又不是别人,我和你没有秘密呀。”江小漓抱着小猫站在他旁边,一脸天真到傻的单纯。
  冯一诺看着电梯金属门上映出的江小漓的脸,突然觉得有点心虚。因为他心里有秘密,他做不到像江小漓这样坦率直接。
  “叮”一声响,电梯门应声打开,好几个人从里面出来,其中还有一个年轻妈妈推着辆婴儿车。
  冯一诺和江小漓赶紧站到两边。突如其来的人群让冯一诺的心虚适时地得到了缓解,走进电梯时,他问:“是什么集训?”
  “一个舞蹈集训,华东卫视要做一档舞蹈类的选秀节目。其实按我的年龄已经不适合参加这种选秀了,但瑛姐好不容易给我争取来的机会,无论如何我都要拼一把。”
  “你还不到二十三岁,怎么就不适合了?”冯一诺就听不得江小漓妄自菲薄,“跳舞是你的强项,你一定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。”
  江小漓苦着一张脸,低头摸了摸怀里那只小猫:“你不知道,跟我一起参加集训的全都是十六七岁的小男生,就我年龄最大。”
  “那又怎么样?你经验比他们丰富啊。舞蹈的精髓在于用肢体语言表达复杂的情感,他们一帮小屁孩懂什么情感?我觉得你这次一定行。”
  “真的?”江小漓抬起头,眼里放着跟平时不一样的光彩。
  “真的。”冯一诺肯定地点点头。
  严格说起来,江小漓并不算是个演员。他出生在少数民族的小山村,会走路时就会跳舞。但因为家境原因,他完全没可能去上烧钱的舞蹈学院。
  十几岁时他追随着梦想,从老家来到这座城市,机缘巧合被星探发现拍了一支广告。因为长得阳光可爱,人又天真单纯,被一家三流娱乐公司骗着签了约,让他演电视剧,但也从来没给他接过什么好的角色。
  江小漓其实不怎么会演戏。他说自己只要站在摄影机前就浑身不自在,本来背好的台词总是说得磕磕绊绊,一场简单的文戏都要NG好多次。
  他只喜欢跳舞,从小到大唯一的愿望就是站在世界最顶级的舞台上,让所有人都能看到他的舞姿。
  但是缺乏科班背景的他,尽管有非常好的身体条件,以及有着对跳舞近乎痴狂的热爱,到底还是频频碰壁。
  冯一诺见过江小漓跳舞,在一次很普通的商业演出中。江小漓当时跳的是一段自己编排的现代舞,舞姿灵动,刚柔并济,十分惊艳。
  江小漓在生活中有点傻白甜,冯一诺会把他捡回家,也是因为他的傻白甜让人有点心疼。
  那时两人在同一个剧组,冯一诺也混得不怎么样,演男四。江小漓更差,演一个小太监,戏里戏外都被人欺负。重点是被欺负了也不恼,总是对谁都笑嘻嘻的。冯一诺看着心疼,经常帮他。尽管他自己的境况也是江河日下,一天不如一天。
  那部剧刚杀青,江小漓的经纪公司居然倒闭了,老板卷了十几个艺人的片酬,消失得无影无踪,其中就有江小漓的全部微薄身家。
  辛辛苦苦拍了两年戏的江小漓身无分文,连公司租的宿舍都要被房东收回去。他无家可归,可怜巴巴地蹲在冯一诺家的小区门口,在见到冯一诺回来时忐忑又拘束地说:“诺哥,我可不可以在你家借住一晚?我明天就去找房子。”
  冯一诺把他带回家,说:“反正我也是一个人住,多一个房间,你想住多久都可以。”
  江小漓感动得哇哇大哭,从此以后就把冯一诺当成了救命恩人般的存在,对他死心塌地忠心耿耿,发誓永远都做他的小粉丝。
  出了这样的事,冯一诺觉得江小漓大概得消沉一段时间,可人家第二天就生龙活虎地出去跑剧组找工作了。
  冯一诺问:“你不是不喜欢演戏吗?”
  江小漓说:“那我总得要生活呀。”
  冯一诺想想也是。江小漓高中毕业就入了这行,也没有其他的工作经验,除了跳舞和演戏他还能干什么呢?至于跳舞……这年头,比演戏还不靠谱。
  不过江小漓对跳舞这事儿是真的热爱,他演戏不太行,舞是跳得真好,只要一上舞台就仿佛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,一举手一投足,一个眼神一个动作,都能牵动观众的目光,让人不由自主地追随着他的舞姿,融入他用心诠释的角色中去。
  冯一诺看到的那一次演出,江小漓的舞赢得了所有观众雷鸣般的掌声,也让冯一诺见到了一个与平常认识的完全不同的江小漓。他仿佛就是为了舞台而生,却不小心放错了地方,蒙尘的宝珠平时看不到他的珍贵,可一旦将它放在舞台上,就能绽放出意想不到的光芒。 耽美小说 www[.]fushutxt[.]cc 福书 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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