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记得你们这片,就只有姓盛的一家老虎吧?” “的确是这样。”山羊领班直起身,露出公事公办的微笑:“我们家大业大,目标也大,实在开罪不起本地权贵。” “哦,是吗?”狼王不高兴了,一甩手把钛合金材质的黑卡拍在桌面上:“你的意思是,你开罪得起我,却开罪不起姓盛的?” 姓沈的狼和姓盛的老虎,不睦已久,这是整个动物世界都心知肚明的事。 平时八面玲珑的山羊领班,今天不知怎么了,几句话就捅了个天大的篓子。最后,实在擦不了屁股,只好请出老板亲自救场。 啄木鸟所言非虚,狐狸花先生的确长了张叫人心跳加速的脸。 他匆匆赶到,毫无矫饰,却依旧气质非凡。他身上随意地披了套棕红锈色的绸质西服,胸口的兰花胸针像擦亮了的钻石般闪闪发光。 柔软蓬松的发丝长度适宜,齐到耳后,鬓发拢在耳边,微微鼓起,在大厅华丽水晶灯光晕的照耀下,乌黑得几乎发蓝。 花先生的肤色非常白,像从未见过太阳,没受过紫外线侵害那样通透。他抿着唇在酒廊的沙发前站定,完美得堪比刚刚从酒店大堂里的油画中走出来。 “沈先生,您好。” 他竟连嗓音都漂亮,音质偏冷,尾调微微拖长,带着一种情/欲尚没被满足过得娇矜与天真。 “你好。”沈文琅有意拢了拢搭在高途肩上的手,一面宣誓主权,一面安抚着这只很容易自卑、还喜欢过度自省的小白兔。 花咏站着垂头朝他看,眼神中带着不明显的冷淡,脸上却微微笑了:“沈先生携伴远道而来,想必不是为了来闹事的吧?” “好说。”沈文琅抬头与他对望,把手里的公示金属牌,朝他晃了晃,道:“我没那么闲,找你来是想问问,为什么光给姓盛的一个人半价。” 花咏好像被他问住了,垂着鸦羽般漆黑的眼睫,半天没有说话。 坐在沈文琅身边的高途敏锐地注意到,他微微蹙了蹙眉,眼神冷了一瞬,但很快又恢复成软糯好说话的样子。 “我喜欢他,所以自掏腰包给他半价。请问,有什么问题吗?” “厚此薄彼就是最大的问题。”沈文琅站起来,“我也要打折。” “不行。”形状漂亮的嘴唇吐出不容商榷的两个字。 沈文琅的笑容冷却了,眸子里射出独属上位者锐利的光:“为什么不行?” “就因为你喜欢他,不喜欢我?” 花咏瞥了一眼他身边脸色煞白的小白兔,突然笑起来:“怎么,你希望我也喜欢你?” 妈的!让你给打个折而已,说这么暧昧干嘛! 生怕“心上兔”误会,沈文琅握了握高途冰冷的手,转过头,他恶狠狠地盯着花咏,想要拆穿却又不敢,忍气吞声地站起身,“啪”地一脚踹翻了沙发旁的垃圾桶。 一向宠辱不惊的山羊领班,脸上堆起惊惧之色,高声道:“这、这位客人......” 她这一喊,大堂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了过来,包括众星拱月,刚从专属电梯里走出来的盛少游。 “怎么了?”森林之王盛先生问身边的随从。 陈品明恭敬道:“好像有人在吵架。” “是吗?”称霸森林的超级大猫懒懒地掀起眼:“是谁?” 潜台词是,谁敢在我的眼皮子底下闹事? 第104章 “听说了没有?森林H Hotel开张了,就在整个森林地势最高的地方!景色绝美!”松鼠捧着坚果边啃边讨论森林里的大新闻。 “这么大的事,我怎么可能没听说啊!”啄木鸟停下啄木瞪了松鼠一眼:“我不仅听说过,还去看过呢!” “真的吗!”梅花鹿仰起头,无限憧憬道:“我也很想去看看,不过听隔壁小熊说,那里很贵,两罐蜂蜜都住不起一晚上。” “是很贵。”啄木鸟说:“不过值得!因为超级豪华!连负责引路的服务员都是森林里最漂亮的白鸽。” “听说老板本人是只很美貌、娇弱的狐狸。” “哈哈,那我也见过。”啄木鸟得意道:“开业第一天,隔着窗户远远看到了一眼,是不错。” “哇?”梅花鹿好奇地问他:“怎么个不错法?” “唔,怎么说呢。”啄木鸟歪了歪头,长长的喙在树干上敲了两下,想了想才接着道:“非常出众,他漂亮得像个谜。” “啊,真想去看看。”松鼠向往地说:“哪怕是攒一攒钱,也想去住一晚,见见那位漂亮的狐狸先生。” “谁不是呢!”梅花鹿幽幽地叹了口气:“听说连最挑剔住宿环境的虎王,自从住进了H酒店,都乐不思蜀了呢。” 位于地势最高处的H酒店,对由多栋罗马式的建筑组成,为了方便客人们出行,建筑群之间还修建有长长的连廊与台阶。 酒店装饰华美,灯光日夜通明,连大堂地板的瓷砖,都反射出养尊处优、富丽堂皇的光芒。 整个酒店内部充斥着上流阶级的暗香,常年恒温的冷气混合着露珠的香气,让每一位花大价钱来歇脚的尊贵客人,都感到心旷神怡。 这里的确不是乡野村夫消费得起的地方。 但哪怕天天入住,也很那有机会看到这里的主人花先生。 除了开业当天出面剪了个彩之外,此后,他便很少公开露面。 “本地老虎入住半价?”这天,隔壁森林的狼王沈总,带着他心爱的高姓小白兔来店内住宿。看到前台的公告时,顿时气不打一处来:“凭什么本地老虎入住半价?合着你们优待本地虎,歧视外地狼?” “不是这样的,客人。”前台穿着得体制服的山羊领班,恭敬地向他解释:“这是我们老板的私人规定。”她压低声音,悄悄地说:“开业第一天,虎王就来入住了,在这个森林里,没人敢对老虎不敬。开业当晚,我们老板想去打个招呼,却被拒之门外了。为了不开罪虎王,所以才出了这个规定。” “我记得你们这片,就只有姓盛的一家老虎吧?” “的确是这样。”山羊领班直起身,露出公事公办的微笑:“我们家大业大,目标也大,实在开罪不起本地权贵。” “哦,是吗?”狼王不高兴了,一甩手把钛合金材质的黑卡拍在桌面上:“你的意思是,你开罪得起我,却开罪不起姓盛的?” 姓沈的狼和姓盛的老虎,不睦已久,这是整个动物世界都心知肚明的事。 平时八面玲珑的山羊领班,今天不知怎么了,几句话就捅了个天大的篓子。最后,实在擦不了屁股,只好请出老板亲自救场。 啄木鸟所言非虚,狐狸花先生的确长了张叫人心跳加速的脸。 他匆匆赶到,毫无矫饰,却依旧气质非凡。他身上随意地披了套棕红锈色的绸质西服,胸口的兰花胸针像擦亮了的钻石般闪闪发光。 柔软蓬松的发丝长度适宜,齐到耳后,鬓发拢在耳边,微微鼓起,在大厅华丽水晶灯光晕的照耀下,乌黑得几乎发蓝。 花先生的肤色非常白,像从未见过太阳,没受过紫外线侵害那样通透。他抿着唇在酒廊的沙发前站定,完美得堪比刚刚从酒店大堂里的油画中走出来。 “沈总,您好。” 他竟连嗓音都漂亮,音质偏冷,尾调微微拖长,带着一种情欲尚没被满足过得娇矜与天真。 “你好。”沈文琅有意拢了拢搭在高途肩上的手,一面宣誓主权,一面安抚着这只很容易自卑、还喜欢过度自省的小白兔。 花咏站着垂头朝他看,眼神中带着不明显的冷淡,脸上却微微笑了:“沈总携伴远道而来,想必不是为了来闹事的吧?” “好说。”沈文琅抬头与他对望,把手里的公示金属牌,朝他晃了晃,道:“我没那么闲,找你来是想问问,为什么光给姓盛的一个人半价。” 花咏好像被他问住了,垂着鸦羽般漆黑的眼睫,半天没有说话。 坐在沈文琅身边的高途敏锐地注意到,他微微蹙了蹙眉,眼神冷了一瞬,但很快又恢复成软糯好说话的样子。 “我喜欢他,所以自掏腰包给他半价。请问,有什么问题吗?” “厚此薄彼就是最大的问题。”沈文琅站起来,“我也要打折。” “不行。”形状漂亮的嘴唇吐出不容商榷的两个字。 沈文琅的笑容冷却了,眸子里射出独属上位者锐利的光:“为什么不行?” “就因为你喜欢他,不喜欢我?” 花咏瞥了一眼他身边脸色煞白的小白兔,突然笑起来:“怎么,你希望我也喜欢你?” 妈的!让你给打个折而已,说这么暧昧干嘛! 生怕“心上兔”误会,沈文琅握了握高途冰冷的手,转过头,他恶狠狠地盯着花咏,想要拆穿却又不敢,忍气吞声地站起身,“啪”地一脚踹翻了沙发旁的垃圾桶。 一向宠辱不惊的山羊领班,脸上堆起惊惧之色,高声道:“这、这位客人......” 她这一喊,大堂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了过来,包括众星拱月,刚从专属电梯里走出来的盛少游。 “怎么了?”森林之王盛先生问身边的随从。 陈品明恭敬道:“好像有人在吵架。” “是吗?”称霸森林的超级大猫懒懒地掀起眼:“是谁?” 潜台词是,谁敢在我的眼皮子底下闹事? 《花咏的十则童话》之狐狸酒店 不等身边的下属回话,盛少游已于不远处看到了沈文琅。 两位称王称霸的肉食动物,毫不相让地对视,目光中仿若激起了滋啦啦的火花。 沈文琅抱臂,皮笑肉不笑:“瞧,我当是谁呢,原来是住个酒店还死乞白赖要人家打折的大猫来了。” 盛少游冷笑着回,“狼王?什么风把你刮来了?”他走得近了些,目光冷冰冰地扫过沈文琅,又落到高途身上:“听说你最近新弄了只兔子来玩?这是......带着他出来遛弯?怎么不去自己的地盘呢?”他语气平直地发了一连串问,最后“哦”了一声 ,哂道:“我忘了,你们那片是没什么拿的出手的酒店。” “谁他妈弄只兔子来玩!”沈文琅蹭地跳起来:“那是我老婆!” “兔子和狼?”盛少游垂眼看他,嘲讽之色尽显:“嗯,是挺般配的。” 兔子和狼怎么了?犯法啊! 死猫,你他妈管好你自己吧!小心以后天天要被狐狸上! 沈文琅咬牙切齿,伸手揉了揉高途因为不自信而蜷缩起来的兔耳朵,哄道:“宝贝,别理他。猫嘴里吐不出象牙,那只老虎是疯的。” “论精神状况我是绝对比不上狼王你的。”盛少游不冷不热地回怼:“至少,我不会带只兔子去狼窝里做压寨’夫人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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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期待烟花漫天,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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