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次醒来,程盛睡在一张干燥温暖的大床上。他的衣物被尽数除去,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已经被妥善包扎,他掀开被子看了一眼缠在胸口的绷带,发现绷带上的蝴蝶结比公司里负责给大家治疗轻伤的兄弟,打得要好看得多。
“醒了?”
大概是因为伤后虚弱,敏锐度低得过分,一直到有人出声,程盛才发现屋子里还有另一个人,瞬间惊出了一身冷汗,下意识地便翻身坐起。
当他忍着伤处剧痛,翻身下床,看见的是一张白皙清秀的脸。
那张脸的主人正用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不满地瞪着他,瞪了好一会儿,才指着绷带上洇出的血色,没好气地说:“我家的绷带已经被你用光了,你自己出去买一些回来,我重新给你包扎。”
以前,程盛的防备心很重,很难接受陌生人的好意。可是跟许路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他就听话地打着伞出门去找药店买绷带,出去买绷带就算了,他竟然没有一走了之,而是乖乖地又走回了许路遥家,乖乖由着他重新包扎自己身上两处挣裂的伤口。
这究竟是为什么?
程盛自己也说不清,只绞尽脑汁地想了个理由,大概是因为那天出去买绷带拿的是许路遥的伞,披的是许路遥的外套,他得东西送还给人家。
可这个想法,他也只在心里想想,没跟别人说。
事实上,跟人说了也不会有人信——
圈子里有谁不知道呢?程盛拿走的东西,哪里有让他送回去的道理!
程盛的伤每天都要换药,得知许路遥是个医生后,他就死皮赖脸地在许路遥家里住下了。
一开始,只是因为伤口疼得厉害,程盛懒得腾挪地方。
后来,他渐渐发现,这里比他住的地方要好。
其实他早就搬离了小时候住的那个棚户区,在市中心最好的地段拥有一套近三百平的大平层。每天都有阳光从客厅里那个巨大的落地窗照进来,半个客厅都是温暖明亮的阳光。
他小时候梦想的房子里得要一个大大的书房,和一个大大的厨房。
如今他拥有了一套大房子,却忘了给书房留个空间,只记得留出了个暗室,放了一屋子的刀具。厨房倒是很大,可他的冰箱里除了啤酒,什么食材也没有添置过。
说不上为什么,程盛总是觉得,他的生活并没有比当年要好。
他想要厨房有了,高级厨具有了,大冰箱有了,可是依然是冷锅冷燥,毫无温度。
其实连阿吕都不知道,程盛会做饭,甚至厨艺还不错。而住进许路遥家后,程盛的这项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。
伤口慢慢愈合,许路遥允许程盛下床小心地活动后,他便承包了许路遥的晚餐和宵夜。
许路遥不值班的时候,他做好三菜一汤,坐在沙发里等着给他开门。
许路遥值班的时候,他提前完成切配工作,在许路遥洗完澡后给他端上一碗热汤面。
程盛原本也是一个人住的,可是住进许路遥的房子后,他有些不愿意一个人住了。他心里有个声音越来越清晰,他想要跟许路遥住在一起,想要给他做饭,想要陪他吃宵夜,在餐坐上听他眉眼弯弯地说着今天的趣事。
程盛的伤渐渐好起来,他对这个世界的感知恢复了之前的敏锐后,意识到的第一件事就是,他可能是喜欢上许路遥了。
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,程盛身上最深的刀口也长全了,可许路遥没有提让他搬走,他也就继续死乞白赖地待在许路遥家里。
只是伤好彻底了之后,程盛出门办了件事。
他在河边找到钓鱼的刘哥,干脆利落地把人一脚踹进河里,抱胸冷眼看了一会儿刘哥在河里打着漂儿挣扎求救,转身正准备走。
大概是刘哥命不该绝,在他开始往下沉的时候,程盛收到许路遥的消息,说晚上想吃糖醋鱼。
恰好程盛脚边是刘哥的鱼篓,里头有一条肥美的胖头鲤鱼。
程盛只想了一秒,就拎起鱼竿伸出去,让河水中挣扎的人拉住,把他拖到岸边。他低头看惊魂未定摊在岸上的刘哥,拿手指勾起脚边的鱼篓,朝他晃晃:“用你一条命,换你的一条鱼。以后管好你的人。”
拎着鱼篓,程盛的脚步都轻快了起来。
程盛本是个挺没心没肺的人,喜欢上许路遥后,他觉得自己的心肝脾肺肾都全乎了。
日子没名没分地过着,程盛和许路遥朝夕相处,默契地没有戳破最后的一层窗户纸。
程盛头一回强烈地感受到他和许路遥身处于两个不同的世界,是有一回,他们为了抢一批走私的货物,在码头跟人起了冲突。
双方都有人受伤,两拨人冷着脸分头去了医院,却在同一间医院狭路相逢。对方伤得最重的一个人是被阿吕一刀戳进心窝,性命垂危,许路遥的老师作为心脏内科的专家连夜赶来支援,许路遥也跟着一块儿来了。
程盛身上满是污泥与血迹,他在医院走廊里与身穿白大褂的许路遥沉默地对望了一眼。
瞬间,他脑子里闪过一个挺有文化的词——
自惭形秽。
那个人最终被救回来了,许路遥在ICU病房里守了他三天,才拖着一身疲惫回家。
到家时,程盛和往常一样给他做了碗热汤面,面条地下卧了一颗全熟的荷包蛋。
与以往不同的是,客厅里放了一只巨大的黑色行李箱,程盛住的那个房间被收拾得干净整齐,跟酒店刚刚收拾过的客房似的。
一开始,程盛还说些场面话,什么住了这么长时间多有打扰,什么感谢许路遥这段时间的照顾云云,都是些避重就轻的废话。
许路遥翻了个白眼,直接挑明:“这么长时间,你真的只把我这里当做酒店吗?我觉得不是。你不要说这些表面上的漂亮话,你究竟是怎么想的?我想听实话。”
投桃报李,因为许路遥的坦诚,程盛也开诚布公:“我是喜欢你,但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你有大好的前程,我不想拖累你。”
许路遥抿着嘴偷笑,低头捧着碗吸溜起面条,还满足地咬了一口荷包蛋,撑得腮帮子鼓鼓的,抽空提问:“我其实一直没问你,当初遇到你的时候,你的伤是怎么回事?”
“简单来说,就是仇家寻仇。”
“那这次呢?”
“去码头抢货,跟人起了冲突。”
许路遥沉默了片刻,郑重地问程盛:“还有什么事,你觉得应该提前告诉我的吗?”
这一回,轮到程盛长久的沉默。过了好一会儿,程盛才鼓起勇气,将自己的全部经历向许路遥和盘托出。
他告诉许路遥,自己在棚户区,在养父的拳脚中长大。
他告诉许路遥,因为不想邻居叔叔去打扰已经过上幸福生活的邻居小弟弟,他趁着邻居叔叔喝醉,把他从阳台上推了下去。
他告诉许路遥,他进过少管所,在里面认识了一群狐朋狗友,他们拿刀捅过人,他们剁过人的手指头,明知是错,还是麻木不仁知错不改地活着。
程盛已经三十多岁,他的故事有很长。
有些往事他甚至没有告诉过阿吕他们,但此时此刻,他事无巨细地都告诉了许路遥。
他觉得许路遥应该知道全部,然后做出一个选择。
许路遥没有打断他,盯着他的眼睛仔仔细细地听他全部讲完,诚恳道:“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,但是如果你愿意,你要不要试着来我的世界看一看?”
程盛眼中有光彩流动,他的声音发颤:“可以吗?”
“当然。”许路遥对着他笑了笑,像一朵栀子花般洁白无瑕。
他终于找到机会握住程盛的手,向他发出邀请:“留下来,不要回到你原来的地方去,好不好?”
当然好。
如果可以触碰到阳光,谁又想要常年幽居于阴暗黑冷的地底呢?
很快所有人都知道许路遥有个朋友。那个朋友帅气而冷峻,几乎每天都会来医院找他,或是送点零食点心,或是接他下班。
那年情人节,许路遥收了一束花。
在大家八卦的目光中,他坦坦荡荡地告诉大家,送花的人大家都认识,就是那个每天往科室里给大伙儿投喂小零食的高个儿帅哥。
跟野蛮生长的程盛不同,许路遥是个从小背着五讲四美长大的新时代好青年,他们的生活磕磕绊绊地磨合了很长时间,藕断丝连地闹过好几回分手,才终于进入一个平稳的状态。
在这期间,许路遥的事业顺风顺水,程盛也当真在逐步远离原来的世界。
他把原先的那家皮包公司交给阿吕,带着他最后干了几票,就正式收手。
他在与医院隔了两条街的地方开了家酒吧。
要不是选址的时候,许路遥提醒他,病人和病人的家属是不会去蹦迪的!他差点要把酒吧近水楼台地开在许路遥所在的那家医院的马路对面。
有一天,许路遥下班后没让程盛去接他,自己来到酒吧,坐在吧台一个人喝酒。
在家里给他做宵夜的程盛接到电话赶去酒吧接人,许路遥喝得脸颊绯红。
但眼神清明,分明没醉,却像是一条没骨头的蛇搂着程盛的不肯松开。
满场都是客人,程盛二话不说,把人打横抱起,带回楼上自己的休息室。
把许路遥平放在床上,程盛才发现这人把脸埋在自己怀里,其实是无声哭了一路。灯光下,许路遥一张白皙的脸染尽红晕,也不知是喝酒喝的,还是哭的。
“怎么了?谁欺负你了?”程盛抽纸巾边给许路遥擦眼泪边问。
许路遥吸了吸鼻子,不吭声地摇头。
那时程盛没有深想,只当是许路遥工作压力太大,没多说什么,在他身边躺下将他搂在怀里,拍着他的背耐心地哄着。
几个月后,程盛在许路遥的桌上看到了他签过字的器官捐献自愿书。
程盛之前混在一块的那波人,没几个人好人,坏事做多了,反倒很迷信,心里忌惮着因果报应,很忌讳谈生死的。许路遥还不到三十岁,就安排起了身后事,还要把自己的心肝脾肺都捐出去,程盛怎么想都觉得心里堵得厉害,当天就跟许路遥大吵了一架。
等着他发完火,许路遥问他:“你还记得几个月前,我去酒吧的事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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