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是些什么?”巫师大惑不解。 老头穿起裤子,不急不慌地过来解释:“这是我儿子们想要的夫婿。你看,爱米尔想做公爵夫人,我打算把他嫁给咱们这里的领主——拉雅公爵。” “你这不是发梦话?公爵怎会娶你家的孩子?”巫师不客气地说。 “所以我才来找你讨主意。你这里有没有什么歪门邪道,能让公爵爱上我们的爱米尔?” “爱情药水我倒是有。” 巫师爬在桌子底下找了找,拿出一只散发着脂粉香气的小瓶。 “叫你儿子把这药水滴进私处,等到爱液流出,叫他的心上人舔了去,就成了。” “哈,我算知道你是怎样骗钱了。”老头笑道,“但凡我儿子能叫公爵吃他的骚水,还用得着你出主意?” “这不就是了?”巫师说,“见不到公爵,我的魔药给了他也没用。” “你这不过是普通的香水。”老头嗤之以鼻。 “你也死了这心吧。嫁妆也出不起半分,那种天天撩起衣摆给人玩的野孩子,村里人家都不愿意娶,更别想什么贵族了。” “你记错了,”老头纠正他,“你说的是加兰,爱米尔可不是那样的孩子,他是个势利眼,没有钱和权这两样,别想碰他的小屁股。” “那你要怎么成这门婚事?连身像样的衣服都没有,怎么混进城堡里?” 老头摆摆手,说:“公爵又不是天天都在城堡里。夏天正是打猎的季节,贵族老爷们总要在野外路过,渴了累了也要到湖边喝水、歇息,叫我家孩子在湖里洗澡,光着身子卖弄风骚,还怕勾引不到一个两个爵爷吗?” “这未免太直接了。”巫师不赞成地撇嘴。 “你懂什么,这就是我老头子的高妙之处,你想想看,贵族和我们差在哪里,还不就是衣装打扮吗?贵族老爷见了我儿穿衣的样子,眼里只有一个村夫、穷鬼,绝不会多看一眼;但要是脱得一丝不挂,洗得干干净净,谁又猜得出他是公子还是贫民?” 老头说完,又从巫师手上抓过那只药瓶。 “等到爵爷上了钩,还用得上你这药水。” 老布兰奇的计划真就这样实施了。他带着儿子来到贵族们打猎必经的野湖,爱米尔脱光衣服跳进湖里,洗掉身上的灰尘污垢,显出他明亮的红发和珍珠色的柔软身躯。爱米尔是个水性极好的青年,他在湖里自在游动,愉快地哼起歌来。 这时,他们的领主拉雅公爵打猎结束,满载猎物悠闲地走在回城堡的路上。公爵听到歌声,立刻被吸引了,他叫随从们等在路上,自己拨转马头溜进树林里,看见湖中有个光身的美人,不禁心旌动摇,裆甲里的东西也不安分了。 公爵不过二十一岁年纪,腮边还没生出胡须,只有嘴上一层薄薄的浅色唇髭,头发也是浅棕色,一缕缕打着卷垂在肩头。他的披风和夹衣绣满金线,帽檐上的鸵鸟羽毛迎风抖动;他骑在一匹灰色的阿拉伯马上,人和马匹都一样漂亮神气。 爱米尔一见这位盛装的贵族青年,登时就爱上了,泡在清凉的湖水里也觉得全身燥热,直想上去亲吻爵爷手上的珠宝。 公爵停在湖边向他喊道:“美人啊,你是谁家公子,我命令你报上家门!” 但爱米尔不能说。他不能禀告公爵说自己是个乡村闲汉的儿子。 “为什么不说话?”公爵有些不悦,他可不习惯被人拒绝。 “实在抱歉,爵爷……恕我不能透露。”爱米尔回答说。 “为什么?” 爱米尔又说不上了。在心里埋怨父亲也不给他提前编好说辞。 “啊,我知道了!”公爵突然大声说,“你一定不是凡人!你是这湖里的宁芙水妖!凡人身上怎么会生出你的美貌?又怎么会有这样蛊惑人心的嗓音?被我说中了吧,你这迷人的精灵!” 躲在树丛里的老头和巫师对看了一眼,都在想:这公爵原来是个呆瓜。 但这误会也不能全怪公爵。爱米尔生就地狱火焰一样的红发,眼眶深深就像能摄人心魂,在荒郊野外见到这样妖异的美人,谁能不疑心神怪呢? 事已至此,爱米尔也就顺着公爵的心思胡说起来:“是了,我就是住在这湖里的宁芙,你这凡人才该报上家门。” “我是本地的领主,拉雅公爵。”小公爵昂着头宣布,“啊,美丽的宁芙,湖水不会洗去你鲜艳的唇色,也不会让你的皮肤露出瑕疵,因为它们是自然的杰作,而非脂粉堆砌的骗局,我厌倦了宫廷里的虚假之美!快上岸来,我们欢好一场!” 爱米尔正要游向岸边,远远看见树丛里他老爸伸出两只手来摇摆。也对,公爵错当他是妖怪,自然不会有婚配的打算。总得骗得他求婚才好。 “恕我不能从命,爵爷。”他说。 “这又是为什么?”公爵气鼓鼓的,他从没在同一天里收到两次拒绝的回答。 爱米尔又开始胡说:“倘若我上岸去,就会丧失天赋,像你们凡人一样生老病死,一场玩乐哪里抵得上我永久的青春?” “哈,那是你不懂凡人的乐趣!” “你倒是说说,做凡人有什么乐趣?” “你可曾试过和人肌肤相亲,叫人填满你下身饥渴的小洞,带你升上天堂再回到人间?” “听起来不错,但这不够。还有什么?” 公爵想了想,“你可吃过填塞着鲜嫩小鸟的松饼,金色的松露汤,热气腾腾的烤孔雀腿、上面撒满从圣地带回的奇异香料?” “唔,听起来很有趣。还有什么?” 公爵又卖力想了想,“你可曾躺过温暖柔软的波斯地毯,或丝织的衾被和云朵一样轻松的羽毛床?你可见过手掌大小的红宝石,或是在国王的宝库里被金银闪花了眼?” “它们听起来都很美。可是啊,我的爵爷,”爱米尔正色道,“你说的这些都是做公爵的乐趣,你生在尊贵人家,享尽奢侈,你领地上的平民却与这一切无关。我这个自由的精灵,没有你们俗世朝廷的头衔,又怎能享受到这些贵人的乐趣呢?” 这下可把公爵难住了。他皱着眉想了又想,犯难的样子看在爱米尔眼里也十分可爱。 “我想到了!我想到了!”公爵说,“你可以嫁给我,做我的公爵夫人,你就有了头衔和地位,我的财富就是你的财富,我的享受就是你的享受!” “你是在求婚吗,爵爷?” “是的,美丽的宁芙,请嫁给我!” 爱米尔扭过头去,“我和你才刚见面,又不知道你信用如何,把你手上的印戒抵押给我,等到婚礼那天再还你。” “荒唐!”公爵捂住手上的戒指,“这是我家世代相传的家主之证,哪能随随便便抵押给妖怪。” “那么就没有婚约,我可要回湖底去了。” 爱米尔作势要扎进水里。 “等、等等……”公爵还是耐不住爱情的急切,只好脱下戒指,“你可接好了,不许掉到湖里弄丢了。” “放心,便是掉下去我也能捞回来。” 公爵犹疑着抛出戒指,爱米尔伸手接住,美滋滋地戴在自己的中指上。 “好宁芙,快上来吧!让我吻你清凉的红唇,满足你湿润的……” 这时一个令兵从远处跑来,高喊着“爵爷!爵爷!” “什么事?”公爵被搅了兴致,很是火大。 “国王传您马上进宫去,不得耽搁!请您快回吧!”令兵说。 公爵舍不得美人,又不好耽搁国王的命令,只好对爱米尔说:“国王召我,我要先走了,明天这时你还在这里吗?” “亲爱的爵爷,公务要紧。明天这时我还在这里等您来完婚!”爱米尔陶醉地抚摸着手上那枚象征权力和财富的印戒。 公爵恋恋不舍地骑上马,一步一回头地远去了。看他走远,爱米尔才游上岸来,穿上自己的破旧衣服,他父亲和老巫师也从树丛里钻出来。 “你怎么放他走了?”老头责怪道。 “国王叫他去,总不能违抗吧。”爱米尔说,“他已经把印戒抵给我做信物,一定回再来的。” “国王怎么这样多事。”老头边走边抱怨。 “我听说国王已经重病几个月了,”巫师一向消息灵通,“也许是交代后事。” “管他什么!”老头说,“还好我儿子应答机智,这个公爵夫人一定做得成了!”说着赞许地拍了拍爱米尔的肩头。 次日,爱米尔回到湖边,仍是一丝不挂的样子,只有一处与前日不同:他在下身滴了老巫师给的爱情药水。 公爵如约而来,看到爱米尔就跳下马来,拥住他忘情亲吻。公爵脱下披风铺在草地上,爱米尔刚躺上去,流出的爱液就沾湿了那昂贵的丝绒。 “看得出你很想我。”公爵摸他湿滑的洞口,又低头去舔,“你这精灵的骚水确实和凡人味道不同。”公爵爱这异香,忍不住都吞了下去,又和爱米尔接吻,两张嘴里都是爱情药水的香味。 他们两个就在这湖边的风景里做起那件事。爱米尔偎在公爵怀里,只觉头脑发胀,眼前的世界光怪陆离,心想这一定是爱情的神奇。他年纪不小,却未经人事,公爵抬起他的腿,那东西抵住他私处一送到底,再抽出时茎头沾了点点贞血,他却也不觉疼痛,只想那东西快些再捣进来,快些让他成为爱人的所有物。 “我见到了不得了的景色!世界再也不是原来的样子!”公爵沉醉地说,“这一定就是爱情的神奇!” 公爵更用力地撞击爱人白瘦的臀,他们肌肤拍击的声响和舒爽的淫叫,惊得树上的鸟都飞起了。他们干到筋疲力尽,双双泄出种子,结成标记。 正当他们相拥在草地上昏昏沉沉,树丛里伸出一只贼手,从公爵散落的衣物中间偷走了钱袋。可是公爵太富有了,他可不会注意到一袋银钱的消失。 休息过后,公爵穿起衣裤,又用披风裹住他的未婚夫人,他们同骑一匹马回到城堡,明天将要进宫去请求国王的祝福——如果病中的老国王还能坐起来为他们祝福。 就这样,爱米尔如愿做了公爵夫人,他的父亲和老巫师带着偷来的一袋钱回了村子。 ---- 各位懂我意思吧,古代的所谓“魔药”很多就是植物致幻剂(。 第3章 理夏的故事 “你居然没有当天就把钱赌掉。” 巫师不信任地看着他的情夫。 “说哪的话,”布兰奇老头晃了晃钱袋,“我要用这笔钱为我儿子理夏寻一门婚事。” 他用粗糙的手指点了点画着面具的纸。 “这是理夏想要的丈夫,一个戏子:皮埃尔·杜法利。” “哈,你的孩子怎么个个都喜欢发梦。”巫师嘲讽道,“皮埃尔·杜法利是这个王国里最受欢迎的戏子,每个Omega都想嫁给他,打赏他的贵族、富人多得是,你难道想用这一点钱当上他的金主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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