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他没想到,再次记起来时,竟然是在这种场合。 可他却远没有上次平静,反而莫名地烦躁。 “我之前就跟你说过,我是直男。”沈钦拧着眉,神色不快,“虽然被你睡了一个月,但我还是不喜欢你。” 他看着陆昼逐渐受伤的眼神,于心不忍,默默补了句,“顶多觉得你好看。” 此言一出,陆昼缓慢地眨了两下眼睛,然后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划掉又重新写了几个字,最后把本举到他面前。 「那我们算什么关系?就不可以试试吗?」 真是给点阳光就灿烂。 沈钦直接拒绝:“没办法试,都说了,我是直男,成不了男同。” 何况他们之间的纠葛那么多,他实在没办法立马就答应陆昼,再手牵手跟人亲在一起,然后用黏黏糊糊的声音说“我喜欢你”。 光是想想就足够恶寒。 不过陆昼这次像是想到什么,不急不缓地写着字,沈钦趁机吞下最后一口包子,顺便把桌面收拾干净。 陆昼翻过页继续写,沈钦纳闷,有那么多话要说吗?不会是煽情小作文吧? 直到陆昼举起本来跟他看时,沈钦才知道自己真是大错特错。 那一页纸上根本没写多少字。 「我问她了,你那天晚上根本没动她,甚至都没多看两眼。」 似乎是怕这段文字对他的杀伤力太大,陆昼贴心地为他翻开下一页。 「所以,沈钦,你那晚究竟在想着谁自慰?」
第14章 行善积德 沈钦一屁股坐死在椅子上,既没动静,也不吭声。 见他这样,陆昼心里更有把握了,穷追不舍地写道: 「是我,对吗?」 试图装死的沈钦烦躁地抹了把脸,自暴自弃地吼了一嗓子:“是又怎么样,不是又怎么样,我又不喜欢男人。” 陆昼:「可你喜欢我的脸。」 小哑巴嘴不会说话,脑子和手倒挺伶俐的。沈钦真想把陆昼手里的口袋笔抢来掰了。但是都这样了,他再挣扎也无济于事,干脆承认算了。 “是又怎么样?我是想着你的脸撸的,可这又不能证明我喜欢你,我可不乐意被男人上。”沈钦顿了下,用手背撑起下巴,眉眼低垂地看向陆昼,眼神里掺杂着探究和不屑一顾的轻视,“而你呢,你又喜欢我什么?喜欢羞辱我?” 陆昼并不在乎沈钦如何看他,只要知道沈钦能喜欢他身上的某一点,就足够他振奋心情。 「不是,是真心喜欢你。」 沈钦明显不信,“那总不可能无缘无故吧?” 「你救过我。」 这下沈钦更不信了,“你脑子是不是被撞过?我只欺负过你,怎么可能救过你?” 「真的。」 陆昼的眼睛亮亮的,再提起笔来却不是在写字,而是在画画。沈钦有些意外,他知道陆昼写字好看,但却从没见过陆昼画画。 而后他又转念一想,毕竟陆昼家有钱,学门艺术也再正常不过了。 平心而论,陆昼的手犹如其人,都是极其令人心悦神怡的。沈钦觉得陆昼才是网上说的那种冷白皮,除去本就貌美的脸,胳膊和手也是白得过分。不仅如此,陆昼还很清瘦,就连手上的青筋都是凸出来的分明。 就着这么一双手看去,沈钦的心情无疑焦躁起来,便不自觉地目光下移。偏偏陆昼坐时又叉着腿外伸了点,沈钦就刚好看到他明晃晃的大白腿。 那腿并无血管凸出的痕迹,反是矫健有力,线条流畅。沈钦是见过的,陆昼干他时总喜欢用后入的姿势,落地窗前自然也未得幸免。那次肏到最后,沈钦几乎是被钉在陆昼的性器上,浑身绵软无力,想扶着玻璃镜面应站起来时,就被陆昼用力肏进深处,脑袋一低,见到的就是与自己肤色天差地别的腿。 其实沈钦算不上黑,顶多算是健康的小麦色,然而有陆昼在旁边做对比,自然让他觉得天差地别。 当然,身为正经男人的沈钦并不觉得这有什么。但是,也没人说,男人白起来这么好看啊! 出于害怕被陆昼发现的心理,沈钦瞟了两眼就赶紧逼着自己把注意力移到陆昼的本上面。 陆昼画的东西都很简单,只有轮廓。沈钦依稀能辨认出来,有几个小人围住一圈,中间有一个坐在地上的小小人。外面的像是在干坏事,而最上方的对话框里画着人民币的符号,沈钦推测应该不是抢劫就是关于钱的纠纷。 不过,他认为前者的可能性大些。 紧接着,陆昼在一圈小人以外,又画了更大一号的小人,还给画上了斗篷,上面同样也有对话框,框里写的是…… 沈钦脑海里忽然浮现出那段记忆。 那晚他做完兼职,在回家路上的一条小巷里听到不对劲的声音,便走了过去。 他躲在巷口听了两句,似乎是几个小混混在围着人勒索钱财,奇怪的是,他并没听见受害者的声音。 沈钦心一沉,不会已经打过人,快把人打死了吧? 想到这里,他浑身冒冷汗,先是躲到一旁报了警,挂掉电话就立马冲进去大喊,企图拖延时间。 “喂,这我的地盘,你们几个家伙想找死吗?” 几个穿着不伦不类的成年人很快看向他,立刻就炸毛地朝他打过去。沈钦应付这几个社会混混,丝毫不敢掉以轻心,但还是忍不住瞄了地上的人两眼。 头发长,看不清脸,但还在颤抖,不知道挨打没有,不过肯定没死。 沈钦松了一口气,没死就好,算是行善积德了。
第15章 一动不动 至于后来的事情,沈钦只依稀记得,那几个人想对他动手但都被自己放倒了。 警察来得也很及时,那个被勒索的小孩到医院检查都是皮外伤,他没跟着去,因为要做笔录。反正结果是好的,那几个社会混混还是惯犯,不出意外地被判了好几年。 十年前的记忆太过久远,沈钦想不起更多的细节了。等他回过神来,发现陆昼在刚才披着斗篷的小人上又添了几笔。 经过陆昼的特殊对待,小人拥有了乖顺的发型,而且还被涂上了黑色墨水。此外,小人身上还多了衣服,衣服上有个小小的logo。 是他高中的校徽。 沈钦纳闷地想,自己那时候不仅没染头发,还知道穿校服?他和陆昼的交集居然有这么早? 而且陆昼因为这件事就喜欢自己了?太恋爱脑了吧。 “是有这么回事。”沈钦忍不住吐槽,“可是我欺负过你吧,而且应该挺过分的,都这样了你还有可能喜欢我?” 陆昼认真回复他。 「是的,你打我还让我跑腿,带我做些混账事,还逼着我叫你大哥。但是,你也只打过我一次,让我跑腿也会给钱,甚至在别人欺负我时会制止,你只是嘴上很凶,但从没对我痛下杀手、往死里打。」 「从来没有过。」 沈钦没忍住骂了一句,“傻子吧你。” 要是有人朝他脸上一巴掌,无论对方是否长得同陆昼一样漂亮,他都不会原谅对方的。 那可是面子! 谁料陆昼皱着眉头,用左手捏住他的嘴,神色有点凶,右手稳稳地写着字:「不许说脏话。」 沈钦一巴掌拍掉他的手,没忍住再次爆了粗口:“靠!” 「都说了不许说脏话!」 陆昼目不转睛地盯着他,表情十分认真 ,沈钦灰心丧气地哀嚎,“要不,你还是报复我吧!” 喜欢就喜欢,操完了还要管这管那的,这不是要憋死他吗! 「也行,陪睡可以吗?」 “神经病!”沈钦立马抢过陆昼手里的本,把这页撕下来,又撕成再也撕不动的粉末状才扔到垃圾桶,嘴里嘟嘟囔囔。 陆昼抬手摸他的头发,很大度地原谅了他无礼的举动。 他这一摸,沈钦更来气了,“我要把黑头发染回来!” 他整个人都气呼呼的,嘴巴开开合合地说个不停,“我现在就混口饭吃,本来长得就凶,再染个黄毛,人都害怕我了。” 陆昼安静地听他宣泄情绪,等人发表完意见后,才露出遗憾的神色。 「黑发也挺好看的,不过耳钉就别摘了。」 沈钦:“……” 沈钦:“行吧,只要你别再把我绑走染黄毛就行。” 「不会的。」 沈钦一脸不信,“那可说不准,毕竟现在这头黄毛就是你弄出来的。” 「那,为表歉意,我帮你染回来?」 “你还会染头发?”沈钦狐疑,“这黄毛是你一个人染出来的?” 「嗯,你当时很乖,一动不动。」 沈钦夺过他手边的豆浆纸杯,“被敲晕能不安生吗,喝完了就丢掉。” 「别丢。」 沈钦睨他一眼,“难不成你留着做纪念?” 话说完,也不等陆昼回答,就把纸杯丢进了垃圾桶。 陆昼颇为惋惜。
第16章 什么地址 陆昼的工作是线上的,所以根本不用考虑上班迟的问题。况且,以陆家的财力,他就算不工作也能高枕无忧地过后半辈子。 所以,当陆昼表明要要跟帮忙看店时,沈钦是真觉得头疼。然后,他看到陆昼在手机上熟练地选择染发工具并点击立即配送,瞬间更加头疼。 “你早就知道这个地址了?找人查的?”沈钦不满地吐槽,“而且,你给我寄过东西?怎么地址是直接选择的,都不用现填。” 陆昼直接打开手机的备忘录,「没有寄过东西,觉得会有用,是找人查的。」 “那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?”沈钦问他,百无聊赖地拿出自己用过的诺基亚手机,打算玩会儿俄罗斯方块。 「五年前。」 沈钦本是想着随便问问,谁知道答案这么出乎意料,惊他差点把手机砸下去,“五年?你确定不是五个星期?” 「是五年前。」 沈钦确实是五年前才在这里开的手机维修店。 可他想不明白,为什么陆昼五年前知道,偏偏在一个月前才来找他。 为什么? “那你五年前找我行踪干嘛?暗恋我但不敢打扰我”沈钦话锋一转,说出他的另一个猜测,“还是说,你五年前不知道我是纯正的直男?” 「因为你那时候不会接受我,还有可能逃跑。」 沈钦脸黑:“那我现在就会接受了?” 陆昼疯狂打字。 「哥,你不知道吗?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的男人,连恋爱都没谈过,第一次是很有可能心动的。」 沈钦直接理解成“处男第一次最容易付出感情”,脸上有点挂不住,嘴里嘟囔着,“你怎么就知道我没谈过恋爱,我还带你看过av呢。” 「原来哥还记得。」 “别叫我哥,很奇怪。”沈钦皱着眉头,明明之前他强迫过陆昼认他为大哥,但如今陆昼再这么称呼他时,他却又觉得别扭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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