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昼低头看向沈钦。 灯光照射在他的黄发上,像跳跃的金色,很好看。沈钦与他艳丽的漂亮不同,属于浓眉大眼的帅哥,说两句狠话就让人感觉他是地地道道的地痞流氓头子,就连身材也极具男人味:宽肩窄腰翘臀,比起年少时,不过胸肌变得饱满起来,还有臂膀的肌肉硬挺着。 陆昼抬手摸沈钦的耳垂,暗处的耳钉并不起眼,而对侧的却在闪光,闪得陆昼双眼酸涩。 他永远不是沈钦喜欢的模样,十年前便是如此,就算十年后他把沈钦锁起来又有什么用呢? 一个月的时间,沈钦还是个异性恋,不仅在心理上,生理上也是如此。明明沈钦看起来也很享受,却还能对女人硬起来,难不成,是自己的技术太烂了? 陆昼在脑海里想了很多,并没留意到沈钦的眼神变化。 “这么犹豫?”沈钦蹙眉,用手推他的肩膀,自然地提起另外一个话题,“我手机呢?” 陆昼不吭声,沉默片刻后从裤兜里掏出来沈钦的手机。 沈钦挑眉,随意地接过去,连看都没看就踹自己兜里了,“我能走了吗?” 那个不会说话的哑巴抬起指尖戳沈钦的领带,随后做了几个手势,其中有一个动作指向他。 沈钦没学过手语,可看陆昼不像生气的模样,也没有反悔的意思,他有些摸不着头脑,努力思索几秒后便试探性地开口,“……你让我把西装脱了再走?” 陆昼微怔,而后垂头笑了起来,慢慢地摇了下脑袋。 那就不是了。 沈钦知道自己猜得离谱,可见到陆昼觉得很好笑时,不免气血上头,脸上也泛起了热意。 好在陆昼并没笑多久,就抬手攥他的衣服,迅速放开后再指了下门,意思是让他走。 沈钦马不停蹄地落荒而逃。 从酒店逃出来,沈钦这才发现自己只有一部手机,还关机了。 天色已黑,他却无可去之处,又不好意思回去找陆昼借钱,只好打算去周围闲逛,找个能凑合一晚上的地方。 然而他没走两步,把手揣进兜里时才发现另一个兜里有类似口香糖的东西,等他拿出来时才发现是一沓被仔细叠好的红色钞票,让人摸起来误以为是几片绑在一起的口香糖。 他刚刚在酒店里把裤子脱了又穿上,也没发现兜里有半毛钱。 沈钦纳闷,左思右想觉得这肯定是陆昼的钱,应该是陆昼趁他不注意时放进来的。 沈钦的心情顿时有些复杂,他劝慰自己,他白白被陆昼睡了一个月,这报复已经足够羞辱自尊了,用一点钱打车回家也不算什么,不用想那么多。 于是沈钦拦了一辆出租车。 车辆一直行驶,半小时后停在名为“阿钦手机维修”的小破店前。 沈钦下车的时候递给司机一张红钞时,司机踌躇不安,“我没零钱,小兄弟。” 心里却嘀咕,穿得人模狗样的,来的地方这么破,不会是专给人假钞的骗子吧。 沈钦:“那您稍微等会儿,我去旁边店里换个零钱。” 等他转身过去,司机紧紧盯着他的背影。 可别跑单啊。 沈钦跟爱唠嗑的霞姐换了点零钱,把钱递给司机后看人走了,这才慢悠悠走到店门口。 他趁四周无人,赶紧翻找备用钥匙,把白色的金属卷帘门打开往上推,进门以后先开灯,又把卷帘往下推,把门锁好后这才走狭窄的楼梯上了二楼。 陆昼给他的钞票有十五张,一千五,现在只剩下了十四张。 他把剩下的十四张钞票叠好放进他的枕头套里,才去浴室里就着冷水简单冲了下澡。 早知道他应该先在酒店洗个热水澡再走的。 沈钦愤愤不平。
第10章 那你帮我 被陆昼关了一个月,突然回归正常生活沈钦还有点不适应。 具体表现在开超市的霞姐买早饭时问他怎么突然染头发了,看着像个小混混。 沈钦:“……” 沈钦:“姐,你知道我以前就是个混混。” 今年三十六岁的的霞姐被他叫得乐呵,“染头发嘛,追赶时髦,你可别游手好闲啊,消失一个月干嘛去了?” 被迫追赶时髦的沈钦瞎话张口就来,“嗐,这不您之前跟我说考个成人大学嘛,我那天突然开窍了,试着找了个好地方学了一个月,后来一考试发现自己真不是那块学习的料儿。” 霞姐半信半疑:“那你咋在微信上跟我遮遮掩掩的,说有事忙,这有啥好隐瞒的!” “这不是害怕您每天给我发鼓励,把我激得更没心思学了嘛。”沈钦昨晚早看过陆昼的回复,回答得信手拈来,“姐,你快点去吃早饭开店吧,再聊两句就耽误了。” 打发走霞姐,沈钦坐在自己小破店里寻思早饭吃什么,最后决定骑着小电车去另一条街买王大娘的杂粮煎饼。 生活总得照常进行,沈钦半忙碌半清闲后,一天就那么过去了。 他吃过晚饭,整个人放松地躺在柜台后的躺椅上,眯着眼抽烟。 躺椅是沈钦从跳蚤市场买来的,椅面掉了点漆,霞姐劝他换个椅套,他当时懒散的摆手说,“谁会注意到这点小事。” 沈钦没有烟瘾,只是偶尔烦躁时会抽两口,今天但因为什么烦躁,许是因为过去一个月都被陆昼翻来覆去地折腾,现在这般安静,他倒有点怀念起那股销魂的滋味了。 真该死。 已经一周了,沈钦都安分地做着他那点小买卖。 今晚他又坐在那破躺椅里抽烟,小店被他弄得烟雾缭绕,但他不太在乎,反正晚上八点过后,通常情况下是没有什么客人的。 所以当沈钦看见一个身形高挑的女人走进来时,他是有点意外的。 “您好,请问有什么需要的吗?”沈钦把烟摁灭,起身看向对方,脸色登时变得奇怪起来。 这人看起来很年轻,穿着淡雅的浅白长裙,背着一个简约款的白色包包,黑色长发散落在胸前,眉眼很好看,好看到令沈钦感到熟悉。 看起来很像陆昼。 沈钦早在十年前就知道陆昼是他们家的独苗苗,所以面前这个人不可能是陆昼的姐妹,反而极有可能是陆昼本人。 那人从包里拿出一根笔和一个小记事本,写了几个字后就递给沈钦。 沈钦没什么波澜地接过,只见上面写着,「沈钦,我这样漂亮吗?」 是陆昼的字迹。 沈钦把本还给他,一脸麻木地去锁门,“你稍等下。” 陆昼惴惴不安,沈钦走回来时才发现他还穿着白色高跟鞋,眼神里不禁多了几分复杂。 沈钦去楼梯口拿过来自己的拖鞋让陆昼先换上。 陆昼没动。 “陆昼,你脚不难受?”沈钦叹口气,“你穿裙子也就算了,还穿什么高跟鞋?” 陆昼写字很快:「难受,但要穿的,因为要来见你。」 “要穿你个头,你不是来见我吗,现在见到了,我就要你脱,赶紧给我换拖鞋!”沈钦凶他。 陆昼小心翼翼地写下请求:「那你帮我脱。」 沈钦:“……” 沈钦:“我有毛病啊我帮你脱,别以为你整这样好看就能蹬鼻子上脸了。给你一分钟快给我换了,说不定咱俩还能干一炮,你可别在这儿跟我浪费时间。” 陆昼直接把高跟鞋踢在一边,艳小山麻溜地换上了沈钦的拖鞋。 「现在可以干吗?」 沈钦:“……” 沈钦:“上楼,只许一次,明天我还要早起。”
第11章 真是罪孽 沈钦欲求不满是真的,但真被穿着裙子的陆昼压在床上,他又心生不满了。 都是男人,凭什么陆昼可以为所欲为,甚至是穿着裙子干自己,而他必须乖乖任他压着干呢? 沈钦以前在陆昼面前直率惯了,哪怕是在过去的一个月里,到后面他也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,陆昼从来不打他,顶多在性事上为难自己。 于是他把手搭在陆昼肩膀上,直接诉求自己的不满,“不公平。” 陆昼的两根手指还在他后面插着,听到这三个字便停了下来,眼神安静地看向他。 柔顺的黑色假发还没摘下来,质量并不是很好的灯泡闪出来的光偏暗,平白为陆昼添了几分柔弱,显得楚楚可怜,像是在问,「什么不公平?」 偏偏沈钦又吃他的颜,被他迷得三魂五道的,想到自己年少时也不是什么好鸟,便硬是把嘴边的不满咽了回去:“我说你穿成这样太犯规了。” 大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颓废感。 算了,被肏就被肏,陆昼还女装了呢。 不解的陆昼也不好追问,沈钦肯同意做爱这件事已经足够出乎意料了,他得加快动作,省得沈钦半路反悔。 简约款的素白裙子还没来得及脱,而沈钦被他扒得连内裤都不剩,下面的小嘴正淫荡地嘬吸着他的手指,急不可耐地准备着迎接更大的东西,不时流出些许黏腻的液体。 润滑剂是从陆昼的包里掏出来的,沈钦当时不可思议,甚至原地炸毛指控他随身携带十八禁产品的不良行为。 但是再震怒也没用,该遭殃的屁股还是得遭殃。 沈钦被陆昼作乱的三根手指按到正确的位置,舒服得肠肉都痉挛,前列腺的酥麻贯通到身前的性器,本就被陆昼玩弄到半硬的性器更是受不了这温柔的折磨。 “进来吧。”做了那么久,沈钦也没必要在陆昼面前矜持,自然也不会忍耐自己的欲望。 陆昼俯下头跟他接吻,用舌尖舔开他的牙关,与此同时,也听话地抽出手指,从裙子底下掏出早就硬邦邦的性器,缓慢地进入沈钦泥泞不堪的后穴。 被缠着舌头的沈钦含糊抱怨他:“慢死了。” 他都能感受到陆昼几巴上的血管是怎么分布的了。 本就怀疑自己技术烂的陆昼一下就被他说得阴郁,掐着沈钦的腰就使劲往里肏。沈钦毫无防备,被他猛然的肏弄干得直接射了出来。 白色浊液散落在素白裙底,以及沈钦劲瘦有力的腹肌上,甚至乳头下方的乳晕都沾到了精液。 陆昼的性器还没来得及往外走,沈钦就已经被迫进入了贤者模式。 要不是知道陆昼是个不会乱说话的小哑巴,他还真怕陆昼嘲笑自己早泄。 可没等他装死挺过这段时间,就被陆昼不加掩饰的情欲狠狠凿弄起来,一会儿大开大合,一会儿又慢吞吞地在里面细细磨着他的前列腺,惹得他没过多久便又射了一次。 小小的二楼除去狭窄的浴室,仅能放下一张不大的双人床、一张木头桌子,还有年代久远到掉漆的衣柜。面积很小的窗户已经被浅绿色窗帘挡住,就这么将皎洁的月色与充满糜烂气息的昏暗房间隔离开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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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期待烟花漫天,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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