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怡已经早早的等着了,见他来了赶紧招呼他上车。因为又累又困,夏清晓坐在副驾驶上很快就打起了瞌睡,手里却还不忘了攥着手机,时不时的低下头看一眼剧本。 见他辛苦,方怡干脆夺过他的手机叫他别看了,先睡觉,等到明天早上起来再看。 夏清晓重重的摇了摇脑袋:“不行。我明天一定要给钟导留个好印象。” “哎呀我的好弟弟,你要再不睡,怕是还没见到钟导就先困死了。” “那那我就明天再看?” “嗯,快睡吧。一会儿到家我叫你。” 夜里车不多,方怡开着车进了快速路,不到三十分钟就到家了。她叫醒已经睡的都要流口水的夏清晓上了电梯。看了眼时间,她爸的酒局应该也散了,便先把夏清晓安顿到客房后关上门,到阳台上打通了电话。 “喂,爸。对,我还没饿死呢。有个事儿跟您说一下。我有个朋友明天要去你那里试镜,你明天多照顾他一下。” “还有条件?”方怡头疼的揉揉脑袋,“行吧,我去。时间,地点,还有对方的资料给我发来一份。先说好,我只管去,成不成那就另说了。” 第二天早上,夏清晓睡着睡着忽然觉得脸上有点凉,刚要伸手去摸却被人挡了回来。 “别动,姐给你用个前男友面膜。保证你用完了容光焕发。” 原来是方怡在给他做皮肤护理。夏清晓感受着脸上滚来滚去的美容仪,迷迷糊糊的说道:“姐,我还没洗脸呢,这面膜不是浪费了吗。” “放心,刚刚趁你睡着的时候用脸扑帮你洗过了。”方怡已经叫了粥铺的外卖,趁着给他做面膜的时候,顺便给他讲讲今天要面对的几个对手。 “张颜泽,尚戏毕业,最近两年演过几个青春偶像剧,不过都是男二,类型也有点雷同。演技能给三颗星,一直走的是阳光暖男人设,不过身高一般,只有172。” “我也不高,只有174而已。”夏清晓接过美容仪自己按脸。 “李思豪,选秀出道。之前客串过王导的电影,网评不错,但是角色出镜时间太短,演技怎样还不好说。183的身高,皮肤偏黑,倒还挺有男主相的。”说到这里方怡顿了顿,压低声音道,“就是他风评不太好。有传闻说他不仅是弯的,还是个海王。” 听到这个消息夏清晓不以为意:“娱乐圈现在的瓜太多了,也不见得都是真的。” 方怡也同意他的看法,继续道:“我最担心的是这个徐晗。他之前在大火的宫廷剧里演过阿哥。演技应该有四颗星,也有古装剧经验。不过他也有短板,五官虽然端正但没辨识度,怕是撑不起男主的颜。” 夏清晓听完她的分析,心中宽慰了不少。而且不管怎么说,这些人都不是太火的,也没听说有什么大后台,只要自己好好表现,说不定到时候真能拿到角色。 面膜时间到了,夏清晓去洗了脸,又被方怡拉着涂上一堆瓶瓶罐罐后才坐到桌前吃饭。 吃着吃着饭,夏清晓忽然发现有点不对劲,问道:“怡姐,你是怎么知道这么清楚的?” “嗨。内什么,我朋友在这个剧组工作,就顺道打听了一下。”方怡赶紧转移话题,“对了,你说有朋友来接你试镜,正好我一会儿也有点事要办,就不陪你去了。” 听她这么一说,夏清晓忽然发现今天的方怡有点不对劲,妆也没化头发也没洗,还穿着松松垮垮的衣服顶着大黑眼镜框,看上去格外的邋遢。 这可跟平时精通美容时尚之道的方怡判若两人啊。 方怡被他看的不自在,就说了实话:“我爸让我去相亲。但我又不想结婚,所以……你懂吧?” “懂。”夏清晓点点头,他想着方怡平时总帮自己,自己也得帮她一回,便提议要是方怡需要,自己随时可以演一下他的男朋友。 “有你这句话,姐算是没白疼你。钥匙在门口,那我先走了啊!” “好,姐你路上慢点!” 送走了方怡,夏清晓开始认真的看剧本了。 这剧本改编自一部最近大火的古代架空言情小说,叫《我以红妆换山河》,讲的是心地善良柔弱坚韧的皇后,是如何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征服了一众贤臣,最后帮助皇帝一起打到了狂妄桀骜的摄政王。 按照书中一开始的设定,原本皇帝是男一,摄政王是男二,只是作者写着写着就把摄政王写的浓墨重彩,剧情也从宫斗变成了摄政王和皇后的感情纠葛,草包皇帝的存在感越发薄弱,所以在改剧本的时候,摄政王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男一。 说起来,夏清晓最担心的不是自己的演技,而是自己的外形跟书中描绘的截然不同。 书中的摄政王是“虽然生的俊美,但为人孤傲,不喜言笑,平日里双眼冷若寒潭,唯独在看向他昔日的爱人时,才会生出一点温情。” 而夏清晓,偏偏生的是一副小鼻子小脸,看起来干净伶俐,再加上他身量纤细,皮肤白皙,脸颊上还生了一颗圆润的泪痣,看起来就更惹人怜爱了。 夏清晓对着镜子特意摆出冰块脸,端详了半天,他怎么看怎么觉得,自己看上去最多像一个生了气的孩子,怎么也不像个饱经风霜铁血柔情的王爷。夏清晓有些懊恼的揉揉脸,第一次觉得自己这长相是个累赘。 不过说起冰块脸,夏清晓的脑袋里倒是不由自主的浮现起郑诺的样子。 从小他就对谁都冷冰冰的,长得也够高够帅,要是他肯演戏,没准还真能演好这个摄政王。 “哎,想什么呢。他怎么可能演戏。人家现在已经是郑总了。”夏清晓自言自语的打开了平板,既然没感觉,就先去看看别人怎么演吧。 虽然试镜的时间约到了下午三点,但十一点的时候郑诺就给他打来了电话,问他在家吗,准备过去接他。郑诺现在谈生意的地方离他那里不远,刚好可以接上他一起吃个饭。 夏清晓听他这么一说,顿时有些犹豫了。 他出来拍戏这小半年,是跟家里闹翻了的,出来的时候几乎是分文未带。平时因为接不到角色只能跑龙套,赚的片酬也就只够糊口的,现在跟郑诺去吃饭他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,更别说付钱了。 “我就不去了。中午还约了、约了剧组的演员一起吃饭……” “怀石料理。” “我这边的都跟朋友约好了” “我请你,不用你花钱。” “那你什么时候来啊?我住的这栋不好找,我去小区门口等你吧。” 十五分钟后,夏清晓就在小区门口看见了一辆黑色的宾利。车门一打开,夏清晓先看见的是一只擦得很亮的皮靴,随后从车里出来的便是穿着深色西装的郑诺。 几年不见,夏清晓觉得他好像又长高了,五官的轮廓也更加硬朗。他的皮鞋踏在沥青路上发出清晰干净的脚步声,一如他整个人般沉稳有力。 这样成熟而意气风发的郑诺,是夏清晓不曾见过的,所以便觉得有些陌生。可是当郑诺走进,夏清晓闻到久违的古龙水味道时,他就知道,这的的确确就是他认识的郑诺。 郑诺走过来,简单的看了一下四周的环境,评价了一句:“还算可以。” “这里已经很不错了。咱们快去吃饭吧。”夏清晓原本就是个小馋虫,自从知道要吃怀石料理了就一直在楼下巴巴的等着。 “不着急。”郑诺直接揽着他的肩膀往小区里走,“先去你家坐坐。” “别了吧,我、我家里没打扫,还是别上去了。”夏清晓赶紧拦着,毕竟这是方怡的家,郑诺又太聪明,要是被他发现什么就不好了。 郑诺见他这样,越发想要上去瞧瞧,最后夏清晓没了办法只能带着他进了电梯,还嘱咐他进去不要乱看,喝口水就走。 一开门,郑诺本以为要看见衣服乱飞垃圾一堆,结果没想到屋子里还蛮干净的,地板,看起来刚刚擦过,房间里还放着无烟香薰,清新恬淡。而且屋子里的采光也很好,阳光照进来显得明亮温馨。 “你在沙发上坐一会儿,我去给你倒杯水。”夏清晓打开鞋橱想给郑诺找双拖鞋,却发现都是方怡的,便只能尴尬的合上鞋橱说,让他不用换鞋了。 郑诺盯着他问道:“怎么?我看不是挺多拖鞋的吗,你这地板刚擦,我就这么进去不合适啊。” “我拖鞋你穿着挤脚。”夏清晓赶紧把郑诺按在离门口最近的沙发上,跑到厨房的饮水机里给他接了杯白开水。 郑诺端着玻璃杯,有些不满的抬头看了他一眼:“就给我喝白水?连茶叶都舍不得放?” 夏清晓总不能说不知道茶叶放哪儿吧,就搪塞道:“我家茶叶喝完了,还没买呢。” “哦?”郑诺指了指电视柜上写着空了一半金骏眉的罐子道,“那是什么?” “那、那是我要送人的。”夏清晓红着脸编瞎话。 郑诺面无表情的喝了口白开水:“夏清晓,你知道吗,你这人从小就有个毛病,一说谎就结巴。” “我才没有撒谎!” “那这房子是谁的?” “是、是、是……”眼见着就要被郑诺发现真相,夏清晓不知怎的脑子一抽,随口胡说道,“是我女朋友的!”
第3章 试镜(1) 听到这三个字,郑诺虽然不太信,但还是皱起眉头看了他一眼。 毕竟这屋子里的摆设看起来,确实像年轻女性住的地方。 夏清晓被他看得心里发毛,觉得按照郑诺的智商,应该是不会信了。但既然牛皮都吹出去了,便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胡编乱造:“这是我、我跟我女朋友合租的。平时家里都是她在打理,所以我不太清楚有些东西放在哪儿。” 郑诺盯着他看了片刻,有些不相信的问道:“你真有女朋友了?” “对啊,为了让我顺利试镜,早上她还给我敷面膜来着。”夏清晓半真半假的说着,心里上上下下的跳着,越发的紧张,拉着郑诺的胳膊催促他快走:“不是还要吃饭吗?快走吧!我档期很满的,今天可是跟导演请了假出来的。” 夏清晓把郑诺推出方怡家后,总算是松了口气。只是在路上,夏清晓觉得,好像郑诺的眼神,总是有意无意的往自己这边瞟。 时隔多日,好不容易吃到一次日料,夏清晓什么也舍不得剩下,连摆盘用的紫苏叶都蘸着酱油吃了。 光吃自己的还不够,他记得郑诺好像不爱吃炸的东西,所以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总在郑诺面前的天妇罗上转来转去。那可怜劲儿看的郑诺心里难受,到底还是把碟子给了他。 可是日料的分量毕竟不是特别多,夏清晓吃完了套菜还想再加一份乌冬面,但郑诺却不让他吃了。因为他下午还要试镜,吃多了万一肚子不舒服影响表演就不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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