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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将过去抱得太紧,怎么腾出手拥抱现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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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暖

作者:无虞   状态:完结   时间:2023-01-04 20:21:53
  他嘴里的“过得去”是常年稳定在年段第一,还能比第二名高几十分,但因为学校不算好,其实也没什么实际意义——上初中的时候他还会有点儿骄傲地告诉余昧,现在就不好意思再拿出来说了。
  “不过那个时候还没法一个人去追演唱会,网购也没那么普及,只能去书店买二手周边,让她帮忙把歌导进Mp3里,上学放学路上听,”他指了指学校对面一家已经打烊的早餐店,道,“以前那家书店在这个位置,开店的姐姐也是你们的粉丝,她很喜欢你,要是知道现在我们在一起了,应该会伤心吧。”
  “上高中之后我才意识到,我的成绩放在学校里还能看,真的出去和别人竞争,就没什么优势了,但又想考去你在的地方,所以花在学习上的时间多了很多——这样说是不是有点矛盾,花在学习上的时间多了,但追星的时间也变多了。”
  “我开始追巡演,能去的演唱会都会去,在火车上写作业背单词,还被黄牛骗过,”他笑了笑,牵着余昧的手收紧些许,检讨似的,“我之前还不想让你发现这些,怕你觉得我不务正业,或者真的把我当粉丝看,但是现在想想,好像说出来也没什么。”
  余昧想象了一下他边读书边追巡演的生活,觉得比自己赶通告都累,有些无奈地伸手揉揉他的头发:“不累吗,追来追去的。”
  “其实也还好,青春期的时候比较单纯吧,在学校里就是学习,别的什么都不干,不跟人交朋友,也不太主动说话,上课都不回答问题的那种,听懂了就在下面刷别的题,下课也是做题,每个班主任都怕我读成书呆子,让我多出去走走,培养点兴趣爱好……”
  “但我又不是没有,Echo就是我全部的兴趣爱好了,哦不,是没有许观珏的Echo,”说到这里他才露出一点儿孩子气来,像小狗闻到不喜欢的东西,忍不住皱了皱鼻子,“我那个时候真是烦死他了,双人海报剪又不能剪,去看巡演还要被迫听他假唱,哪哪儿都有他。”
  余昧被他逗得失笑,觉得这个话题再聊下去,又要变成某只小狗的大型吃醋现场,连忙叫停:“好了,你上高中关他什么事。”
  不知不觉走到了他们高中的校门口,侧门,周围似乎有人摆摊卖过菜,地上还残留着散落的菜叶和塑料袋,是很普通的、出现在电影里都不会有人注意的一幕。
  “但在学校里确实没什么好讲的嘛,”余煦掰着手指给他讲,“五点半起床,洗脸刷牙,在家背半个小时的书,然后听着你们的歌去上学,快考试的时候就听英语听力,早饭是在小区门口买的鸡蛋饼,到学校之后早读、交作业、上一天课,晚自习,然后回家……”
  “早自习下课那十分钟,应该是我一整天社交最多的时候,周围的人都会问我借作业抄,还有就是让我给他们讲题——班主任看我成绩挺好的,就让大家有什么不懂的题都来问我。”
  余煦回想起那些乱七八糟的场面,有些无奈地笑了笑:“人家都来问了,也不能不好好讲,但同一道题讲个五六遍,我也会嫌麻烦的,下课了就赶紧躲出去,去天台背背书,或者偷偷听你们的歌。”
  “我们学校建了很久了,都是老房子,也没什么景色特别好的地方,至少我在里面读了三年,印象最深的只有天台的夕阳——不光是天台,冬天的时候天黑得早,下午最后一节课都是自习,有时候一抬头,就会看到窗外的夕阳,很漂亮。”
  “现在说起来好像没什么,但那个时候……每天都是千篇一律的,眼里只有成绩和排名,几月要参加什么竞赛,白纸黑字的试卷,像被人赶着往前走,偶尔也会睡不醒,冬天不想出被窝,用冷水洗脸的时候脑子里开始条件反射地冒英语单词,就会恍惚一下,想今天是几号了,我是不是在做梦。”

  “不能说累吧,只是很没意思,觉得自己在过一种和性格不太符合的日子,像是我喜欢小动物,其实对很多事情都感兴趣,也挺喜欢跟人聊天交朋友的……”
  “但当时的节奏不允许我因为路上有小猫在晒太阳就停下来,也不敢浪费时间,更不能把精力花在聊天交朋友上,也许其他人可以,但我是不行的,H大的分数太高了,要额外去刷学校里老师不会教的难题,竞赛拿奖降分,很多同学不上晚自习,傍晚就三三两两地结伴回去了,商量要去哪里吃烤串,去打球,但我只能留下来,做下一张试卷。”
  “同样的日子过得久了,就会变得麻木——老师们应该也发现了,才一直让我缓一缓,多交交朋友,怕我读成书呆子吧,”不知不觉绕到了学校的正门口,余煦看着已经有些发旧的大门,自嘲似的笑了笑,“我那个时候就在想,谁家书呆子会星期五一放学就跑去追巡演,星期一早上才坐凌晨的火车回来呢。”
  “但后来想想,要是没有Echo,我的高中生活就一点调剂都没有了,到最后真的把书读傻了也不是没有可能。”
  Echo对那个时候的他来说,大概不只是调剂,而更像一种救赎,一个安全出口。
  他小时候过早地学会了懂事,对余昧一向是报喜不报忧,又带着些年轻人不说出口的倔强,以至于这些事从来都是一笔带过,没有细说过——说完他甚至有些感慨,很突兀地意识到,原来他也到了能和“监护人”谈论过去的年纪了。
  余昧似乎很喜欢听他说这些,自始至终只是安静地听着,半张脸埋在围巾里,偶尔闷闷地“嗯”一声,示意自己在听。
  但也只是听着,并不能想象出多具体的画面。
  这些过往对余煦来说或许很平常,但在他看来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事了——同样是十几岁的年纪,他的世界里就只有舞台、聚光灯、追捧和谩骂……也许还有性骚扰。
  哪种生活会更辛苦当然无从比较,第一次听见“像被人赶着往前走”这种话从余煦嘴里说出来,他也只觉得心疼,甚至有几分共情。
  但如果有机会,他还是更想过这种寻常的、能看见结果的生活。
  以前想到只有下辈子有机会了,还会有些失落,现在听余煦一五一十地说起,就像是替他过了一遍,就似乎也没那么遗憾了。
  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他顿了顿脚步,总觉得这条路似曾相识,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,就听到余煦先开了口:“记得吗,之前有一次你来N市,接我放学,走的就是这条路——前面再过一个红绿灯,就到我以前住的地方了。”
  于是那个推着自行车的男孩子突兀地出现在他记忆里,穿着蓝白校服,偶尔会不小心碰响车铃,会习惯性地低下身来听他说话,笑起来有点儿腼腆,眼里盛着亮晶晶的碎光。
  现在似乎也没什么区别,只是身上的衣服换成了卫衣,眉眼轮廓分明了些,但牵他的手时还是有些不经意的小动作,低头认认真真地听他说话,靠得近了又脸红,笑起来有种干净的少年气,很讨人喜欢。
  夜里四下无人,似乎总能助长不合时宜的冲动,像是借着牵手的姿势,毫无征兆地靠近,亲一亲嘴角,再好整以暇地看心上人慢慢脸红,耳朵也通红。
  余煦被他亲得愣住,盯着他看了几秒,到底什么都没问出来,只是把他拉进怀里——这次是事先打了招呼、水到渠成的吻了。
  不过动作有些莽撞,像年轻人藏不住求胜欲,明里暗里地想扳回一城。
  ——直到很久以后他们聊起这个晚上,这句“为什么突然亲我”才终于问出口,但余昧的回答还是很模棱两可,让人摸不着头脑。
  “就是突然意识到,我喜欢上你的节点,可能比我想象中还早一点。”
  作者有话说:
  这章不知道在哪断,就一起发出来了,导致字数比想象中多了一些,就当补之前的了吧
  这本快完结了,下一本还是写猫狗恋爱,题目就叫《谈恋爱吗》,现在主页应该能看到了,感兴趣的话可以看看文案设定,欢迎入坑。
 
 
第102章 预兆
  尽管房子已经租出去了,但他们还是沿着那条路走到底,回了一趟余煦上学时住过的地方。
  很普通的老一代的公寓楼,但放在十年前,大概已经是附近最好的小区了。
  他们没有走进去,只是隔着小区大门看了看余煦住过的那层楼——这个点倒还亮着灯,窗户里透出暖黄的灯光,贴了挺复古的剪纸窗花,大概是一家人团圆,正准备过年。
  “其实一开始的时候,我也不太知道该怎么和你相处,”余昧看着那格暖黄的灯,没头没尾地说,“当时也没什么钱,这边的房子都是租的,后来才有钱买下来,好像也没法给你提供多好的生活条件,还担心你一个人会不会不适应。”
  但余煦比他想象中“好养活”得多,也很听他的话,丝毫没有同龄人该有的顽劣和叛逆,懂事得让人有些心疼。
  当时他工作很忙,和现在成名之后的忙碌不同,是另一种在天亮前熬时间、不知道会不会有结果的忙——因为看不清未来,就只能接下眼前所有能接的工作,赚不分高低的每一笔演出费,才能负担起两个人的生活。
  现在想来也听疯的,他自己也不过刚成年,在娱乐圈这个瞬息万变的地方讨着生活,居然有勇气去承担另一个小孩子的生活和未来。
  但从某种意义上说,如果当时没有余煦这样一个能让他感觉到温暖、觉得自己有所价值的存在,他大概也熬不过那段时间——找不到熬下去的意义。
  直到现在也是如此。
  不过要是十年前的他知道,自己有一天会和余煦结婚,还是因为洗脱绯闻这种原因,应该会想穿越到十年后来骂醒他……所幸结局是好的。
  当晚,两个人就这么漫无目的地逛了一夜,去了余煦读过的学校、住过的地方,还有上学时会去的图书馆、公园、小超市——他不算生活丰富的人,甚至称得上寡淡,但还是在这座小城市里留下了很多生活的记忆,就连路过一架秋千,都能说出一点相关的过往来。
  像是初中的时候去图书馆写作业,偶遇了人生第一本和编程有关的书,从此一发不可收拾,还参加了很多相关的比赛。 耽美小说 www[.]fushutxt[.]cc 福书 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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