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完就后悔了,但偏偏沈诩说了句好,简筝臊得要命,连忙下单,懒得挑尺寸,全部选最大号。 十月份,演唱会如期在北州体育馆举行,周六,是一个很好的天气。 简筝跟沈诩白天跟齐明珠一家子吃的饭,后来又去了趟店里,碰到了一身伤的尤嘉悦,而在店门口,停了辆黑色的迈巴赫,车子很眼熟,直到看见里面的人,简筝才想起来,那是沈诩的上司。 “他怎么在?” 尤青时显然也看见了沈诩,精致冷漠的脸在车窗里显得有些不近人情,“你认识他?” 沈诩摇摇头,不懂他问的是谁,只说:“男朋友的朋友,开的店。” 尤青时把车窗关了,简筝对他完全没有好印象,不满道:“怎么这么没礼貌,就你有钱,看不起谁?” 沈诩笑着说:“你生什么气?” “实在不行,不给他干了。” “他对我,还好。” 听着这话,简筝没了脾气,“好吧。” 齐明珠告诉他,尤嘉悦辞职了,以后都不会来,语气很可惜,她得重新招人了。 尤嘉悦最后上了路边的那辆迈巴赫,齐明珠抱着孩子感叹道:“我嘞个乖乖,这种流落在外的有钱人被找回戏码什么时候轮上我。” 简筝说:“要不你挨个去问问那些有钱人?” “讨厌。” …… 晚上八点,演唱会正式开始,但简筝跟沈诩差一点迟到,因为忘带身份证,中途又回了趟家,在七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才入场。 因为是内场,所以并不算拥挤,简筝一直都很喜欢听郝梦的歌,但看演唱会还是第一次。 舞台很大,布置得极具艺术性,巨大的荧幕正对着围成一圈的观众席。 夜色降临以后,打出的灯光像是洒落的星,简筝全程牵着沈诩的手,出汗都不松。 全场的荧光棒统一都是蓝色,沈诩穿了件黑色的连帽外套,手里也拿了一个,淡蓝色的灯光照在他轮廓分明的脸上,带着黑色镜框都有些变色,看上去整张脸都很柔和。 在演唱会的主角出来后,全场的欢呼几乎冲破体育馆,震耳欲聋,可简筝却只盯着沈诩。 沈诩用荧光笔很轻地敲了下他的脑袋,“看我做什么?” 简筝如实说:“你帅啊。” 沈诩低声笑,简筝却红了脸,转头挥着荧光棒跟着大部队唱歌了。 演唱会进行到一半,自然有跟歌迷互动环节,不过这种好事没有轮到简筝头上,他拿着手机跟沈诩合照,顺便发了条朋友圈,配字是: 【爱你】 简筝几乎跟着嚎了整场,郝梦唱她的成名作时,摄影机扫到沈诩的脸,简筝一开始没发现,听着粉丝的尖叫才看向正对着他们的大荧幕。 心脏是成倍速跳动的,沈诩的脸在屏幕上很轻地勾着唇笑,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,眼镜也没有遮挡住他的相貌,反而顶着舞美的莹白的灯光产生一种清冷感。 “沈诩!”简筝拍着他兴奋地喊:“你要上电视啦!好帅啊!” 他们两个挨得太近,自然也拍到了简筝,在整首歌的高潮部分,伴随着漫天降落的彩带跟郝梦清透的嗓音,沈诩捏着他的下巴,转过头去跟他接吻。 荧光棒遮不住任何东西,鼎沸的叫喊声几乎让简筝耳鸣,却能够清晰得听见心跳声,像北州雨季里躁动的雷声。 简筝想说我爱你来着,但湿热的吻让他脑子一片空白,掌心里全是粘腻的汗。 有点丢脸,他应该表现得好一点才对,不过这不重要,简筝想,还有下次,下下次,沈诩会陪着他每一次。 作者有话说: 【完结】 写了一个月,当时开这篇是心血来潮,然后就写了,说是这周完结的,更新比较勤快,明天正好七月一,完结章就不拖了,六月结束掉 刚好认识了些新朋友 很开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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