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这两个人自从在一起后,苏云司就总是忍不住管东管西,现在变得比孟南还能唠叨,才十八岁,就已经有了别人三十八的操心劲儿。
孟南也乐意被他管着,这感觉很新奇,从来没人管过他,他知道自己正在被苏云司爱着。
“多管管我,我可喜欢了,哪有不喜欢?”孟南低声凑在他耳边说,“宝贝冷着脸管我的样子真性感。”
苏云司侧头看他,目光奇怪,好像在看一个变态,又好像只是在观察着同类的爱人。
他们凑得很近,睫毛都看得清楚,额头抵在一起,下一刻就要接吻。
苏云司的下唇被孟南轻轻含住了,他有点着急,上来就伸舌顶开苏云司的牙关,找到苏云司的软舌,用力地吮咬纠缠着。苏云司很配合,手掌抚在他的后颈上,闭上眼睛享受这个略显粗暴的吻。
两人都有点动情,却能及时止住,一齐躺倒在柔软的野餐布上。白云很低,似乎伸手就能碰到,苏云司枕在孟南的肩窝,慢慢平复着喘息。
“那是什么?”
苏云司突然指着天际盘旋的一道黑影,好奇地问。
“那是鹰。”孟南抚摸他的发尾,“据说神鹰守护着高山,这里有一个民族以鹰为图腾。”
“那谁守护着平原呢?”苏云司躺在孟南怀里,看着天际。
“也许是另外的神。”
“叔叔信神吗?”
“我愿意信。”
苏云司摸了摸自己脖子上戴的那条长命锁,沉默地咀嚼着「愿意信」的含义。
孟南的手上是有过血的,这些在神与佛看来都是孽债,来世需要偿还。畜生道,饿鬼道,地狱道,无论去往哪里都要承受苦刑。
他自身没有理由去信,所以不是相信,而是愿意信。人总是要先有心愿,才谈得上愿意。
他的心愿是什么?
苏云司这么想着,也就这么问了。
孟南却笑了笑,不假思索地回答道:“我的心愿是小司幸福。”
“可我的幸福只有你能给。”
孟南宠溺地捏了捏他的脸,以为他又在撒娇,把人搂上来一点,亲了亲刚刚被捏红的脸颊。
苏云司隔着衣服攥着那枚长命锁,某一瞬间,像是无师自通地明白了什么。
求神拜佛,对于虔诚的信徒来说是一种崇高的信仰,可对于普通人来说,只是寄托一份念想。
希望他幸福,无论是尘世的幸福,还是来世的幸福,尽管没人知道来世是什么样,那点虚无缥缈的念想在爱人的心中却还是无比重要。
孟南也许是觉得来世的幸福归神佛管吧,可他不认。要是和孟南在一起,堕入阿鼻地狱也是幸福的,要是不能和孟南在一起,极乐世界又算得了什么极乐?
苏云司抱紧孟南的腰,慢慢闭上眼睛。风很大,却很轻,并不猛烈,从身上拂过,像是高山缄默无言的亲吻。
这里非常安静,他们选了一个稍微斜坡的位置,可以看到山花烂漫,大片大片地盛开着。野兔和土拨鼠在这里生活,很多地洞被花草覆盖着,不仔细看看不出来。
他们幕天席地,在这里小憩一会儿,午后的时光仿佛流逝得很慢,秒针嘀嗒的声音被轻微的风声掩盖着,仿佛时间凝固住了,不再流动。
路上驶过一辆辆车,在稀薄的空气中,车轮飞驰的声音显得很遥远,山风微冷,啤酒的香气悠悠蔓延。苏云司慢慢睁开眼,看见不远处彩色的风车,风来时就转,风走时就歇,如此往复,仿佛永不止息。
他突然想,这里或许是个很适合约定终身的地方——诺言会拥有和高山同等的重量,爱意会和永恒的时间一样绵长。
作者有话说:
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,我会继续努力的!
第50章 饼干
高原的天气总是说变就变, 刚刚还是晴空万里,不知什么时候飘来一朵乌云压着,不一会儿, 暴雨将天地连成一片, 雨中夹着细碎的冰雹, 越下越大。
他们提早将野餐布收了, 剩下的食物扣紧盒盖放进收纳箱,躲进越野车后座, 暂时不行车。
苏云司淋了点雨,头发湿湿的, 孟南给他擦干冲锋衣上的水,拿干毛巾给他擦头发。
“都说了我去拿我去拿, 你非不听,现在好了,头发湿成这样, 小心感冒了都不知道。”
苏云司乖乖听他念叨着,实则左耳进右耳出, 湿乎乎的头发往他身上一蹭,像只落水的小狗。
“有没有被冰雹砸到?”孟南叹了口气,轻轻摸他的头。
“没有。”苏云司一罐啤酒还没喝完, 拿在手里,还剩一半,“只是最后淋了一点雨,叔叔别担心了。我想吃鹌鹑蛋,我刚刚吃了一个, 好好吃。”
他打开装鹌鹑蛋的盒子, 夹了一个给孟南吃。
暴雨裹挟着冰雹, 砸在车窗上噼啦啪啦地响,天色暗了下来,明明才四点左右,却像是到了傍晚。
“没选对天气。”孟南说。
“天气预报也没说今天要下雨嘛。”苏云司安慰他,“而且现在这样也不错,待在车里,有吃的,有喝的,最重要的是和叔叔在一起。”
孟南忍不住笑:“就知道哄我高兴。”
“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,夜间行车不安全,我们早点到酒店,早点吃完饭洗漱完也早点休息,我打算过几天再带你去长青雪山,那边海拔太高了,明天先去镇上适应适应。”
“格暮小镇吗?”苏云司看着地图。
孟南嗯了声,单手撑在他背后,给他说明接下来几天的路线。暴雨天温度骤降,车内也有些冷,孟南脱掉了冲锋衣,却觉得浑身很热。
“我们班有个同学就是格暮小镇的,有次他从家里带了好多牛肉干分给全班,我吃了一块,特别好吃。”
“那我们明天也买点,带回云城。”孟南凑近他,情难自已地亲了亲他的脸。
孟南真的很喜欢亲他。
苏云司配合地仰起脸任他亲,湿润的发尾粘在前额,眉眼温顺,看起来乖得不行。
孟南忍不住捧起他的脸,鼻尖凑着鼻尖,很是亲昵,很是缠绵。这样缱绻的动作孟南以前是做不出的,可现在却无师自通,整颗心因为苏云司软成了一滩水,连那张凶巴巴的脸也变得柔和。
“雨停了。”
苏云司靠在孟南肩上,抱着他的胳膊,指着窗外。他的脸上还泛着淡淡的红,桃花眼亮亮的,唇红齿白,显得气色极好。
窗外,雨过天晴,却已经到了薄暮时分。天边泛起一条金色的线,将如洗的碧空和晦暗的夜色切分开来,重重叠叠的远山如黛,淡紫色的暮气上升,苏云司把车窗降下来,山风一吹,吹来雨水和泥土的气味。
“好想就这样抱着叔叔一直睡觉。”苏云司轻声说。
“睡到天荒地老。”
孟南笑了笑,垂眸看着他,觉得他天真得可爱,和他在一起,自己也好像在慢慢变幼稚。
“那就睡,睡醒再出发。”
苏云司在他怀里蹭了蹭:“天黑了路不好走,还是不要睡了。”
没过几秒,他又撒娇:“叔叔,你身上好热,好舒服。”
孟南把他抱紧了些:“冷吗?我把窗关上。”
“不要关,我喜欢吹风。”
“那下次我们去海边。”孟南说,“我带你去我以前待过的海滨城市,那边盛产海鲜和水果,沙滩上到处都是漂亮的贝壳。”
苏云司顺着他的描述想象了一下,“我还没去过海边呢。”
“我知道,云城在内地,离海比较远,连大型湖泊都很少。”
“叔叔去那么远干什么?”
“我是没办法,云城这边……”孟南回想起当年云城地下帮派的变故,至今依然觉得唏嘘,“那两年云城这边工作环境不好,我就被调到南滨了。”
“叔叔能带我去你以前住过的地方看看吗?”
“当然可以,不过那些地方估计早已物非人非了。”
毕竟将近十年的光阴,无论哪个地方变化都很大。也就是梨花巷十年如一日,青石板路依旧是青石板路,老梨树依旧是老梨树,住着的一路人家还是那一路人家,只多了一两户新居民。
“如果我早生十五年就好了。”
苏云司突然冒了这么一句,孟南怔了怔,忍不住笑:“怎么?早生十五年,你还要跟我一起闯南滨啊?你这小白兔似的,小心被人吃了都不知道。”
苏云司不轻不重地掐了掐他的腰,孟南笑着求饶,一来二去,天色已经昏暗了不少,不得不赶路了,他们的酒店在镇上,离这里差不多四十分钟的车程。
这四十分钟里,天边的积云泛起枯败而辉煌的霞光,一路盘旋,翻过这山,去往另一座山,山风呼啸,身上的衣服见薄。
在两座山之间,雨后的天气为路过的车辆临时搭建起一架特殊的桥,朦胧,绚烂,梦幻,雾气从山谷里升腾,笼罩着那条斑斓的彩虹。
梨花巷以前也能看见这样的彩虹,这几年见得少了,也许是他太忙了,白天很少有时间这样安静地望着天际。刷不完的题,挣不够的钱,流逝得飞快的时间,彩虹对于他来说只是一次无关紧要的色散。
“叔叔,你看,那边好漂亮。”
孟南分心看了一眼,目光落到他脸上,“嗯,真漂亮。”
“我想用一下叔叔的相机。”
“你拿就是,在那个大一点的包里,你找一下。”
“好。”苏云司说,找出相机,按照孟南教他的步骤先调整清晰度,托好镜头取景,按下快门,连着拍了好几张风景,最后镜头对准了驾驶座上的孟南。
孟南随意地往这边瞥了一眼,照片定格,画面中男人看起来成熟可靠,却又匪气十足,紧绷的短袖袖口下一大截深色刺青,肌肉线条流畅,力量感骇人。
男人的温柔气质全来自于那双琥珀色的眼睛,像热带草原上的猛兽,满怀爱意地看着自己年纪尚小的伴侣。
“叔叔好帅。”
苏云司看着照片,反复欣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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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期待烟花漫天,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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