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爵伸出舌尖在他唇齿搜刮,细滑的牛奶顺着他的脖子淌下来,路天不假思索的帮他舔吮干净。
路爵搂着他,直到睡着前脸上都带着笑。
窗外下了大雨,雨声非常助眠,路爵躺在床上,很熟的睡去了。
路天在床前站了好一会儿,看着路爵做梦时微微颤动的睫毛,伸出指间轻轻碰了一下,就像是捉一只振翅欲飞的蝴蝶。
“爵哥。”
他喉结滚动,叫了一句。
安眠药的剂量很足,路爵没醒。
“人到了。”
手机的屏幕亮了,提醒他有新短信进来。
路天看了一眼,然后就走出了门外。
——“走吧,就在门口。”
外面雷声滚滚,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踩着绿叶打将而来。
雨势越重,屋里的人就睡得越熟。
路天站在窗外,回头看了一眼那张熟睡的脸。他可能是做了什么好梦,嘴角还带着浅浅的笑意。
大雨把路天的黑发打湿,颜色比黑夜还要浓重,他整个人都淋湿了,像是水彩画失了色,墨水氲开,脏了纸面,但人仍却一动不动的站着,毫无反应。
过了很久,他才默默的转过身对身后等得不耐烦的人说了句:“走吧。”
他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事,不是决定去爱他,而是决定离开他。
他离开的时候,没有回头,因为怕只要一回头,就舍不得走了。
但是当他坐到黑暗车子里,戴上冰冷的手铐时,突然间又后悔了。
他后悔在临走之前,没有亲亲路爵的脸。
一下都没能。
作者有话要说: 嗷嗷啊,更新,最近一直在练车嗷。时间都是硬挤出来的。
第75章
第二天早晨, 路爵醒过来的时候, 习惯性的往左边靠了靠,搂了两下,没人。
他睁开眼睛, 发现旁边的枕头是空的, 于是对着客厅喊了一句,“小天?”
压根没人回应他, 自己的声音回荡在房间里,很空。
路爵揉了揉眼睛,有些疑惑的嘀咕了一句, “啧,这崽子去哪儿了啊, 一大早的就不在家。”
路天的手机还放在床头柜上, 亮了一下显示有新消息进来。
他从网上买了件T恤, 今天好像到了,物流消息提示路爵今天去站点取货。
“能去哪儿啊, 手机都没带着。”路爵推开门走到了卫生间刷牙洗脸, 眯着眼睛又喊了一嗓子, “小天~”
没人。
他张开的手本来是准备去迎接一个拥抱的,但却只能形成一个寂寞的姿势,拥抱到的只有周遭的空气。
确定路天没在家以后, 路爵心底没由来的有些不安。
或许是上集市去买菜了呢,路爵这么猜着。
然后赶紧洗漱完毕,坐在马桶上刷了刷好几天都没看的国内新闻。
有好几家大媒都在报道路天的事儿, 炒作得轰轰烈烈,说是路天的案例研究出来,或许可以揭秘什么人类基因重组的密码。
路爵借此机会了解了一下关于基因变异的一些知识,他发现,路天小时候注射的那种针剂,对人体健康的威胁非常大。
注射剂中含有的激素,会缩短人类的寿命,大概十到二十年左右。
上帝非常公平,在这世界上,任何一种力量的得到,都会与之伴随着沉重的代价,路天的运动细胞虽然异于常人,但是内脏和器官,在年老时却比平常人衰竭得更快。
路爵抽了一根烟,皱着眉头给周辞打了个电话。
这是这些天,他第一次联系周辞。
怕的就是,暴露自己的地址,一直不敢往国内打电话。
他先打开防监听的软件,然后才拨通周辞的手机号。
那边听起来很安静,周辞像是刚睡醒了一样,哼了一声问:“喂?爵哥?”
“嗯,是我。现在风声还紧吗?”路爵问,“他们有没有找到这里来?一有消息马上告诉我,我立刻搬走。”
“爵哥……”周辞声音顿了一下,带着试探问了一句,“你还不知道?”
“怎么了?”路爵顿时一慌,但是下意识还是觉得不太可能,他们不会这么快吧,“小天今天不见了,不会是他们把人给带走了吧?但是,怎么可能会这么快?”
“带回国了,刚到的地方,我正想告诉你。”周辞咳嗽了一声,“但是爵哥你先别慌。”
“操!”路爵猛地站起来,把卫生间的铁架台给生生踢翻在地,上面的洗浴用品丁零当啷落了一地,看起来非常狼狈,路爵红着眼睛咆哮了一声,“我操.他八辈祖宗!”
一种无力感将他从头到脚给包围住了,路爵觉得脊背微微发凉,甚至有些恐怖。
明明几个小时前俩人还在一起看着电视聊着天,任颐他说把人抓走就把人抓走,了无痕迹。
而他就只能坐以待毙,别提保护小天了,他甚至连自己都没办法保护。
“别着急,爵哥。因为惊动得媒体太多,任颐作为S市的书记,他也不敢轻举妄动。”周辞说,“他们不敢拿小天怎么样,本着人道主义来说,小天也有人格尊严。”
“任颐当选为书记了?”路爵一口气涌上心头,出不来下不去,他只能站在卫生间的门口,把手掌攥得生疼。
“是的,现在,小天不可能会被轻易放出来了。因为我看到中央派了好几个专家过来,估计是要把他转移走,作为研究对象。”周辞说。
“他们要对小天做些什么。”路爵几乎失去了理智,嗓音嘶哑的怒吼道,“是要把他装进笼子里展览,还是解剖?!!!”
“都不会的。”周辞说完,很没底气的叹了一声,“应该不会。”
“……”
“一有动静我就打电话给你,要不你先回国吧。”周辞说。
路爵默不作声挂了电话。
就只能这样了,他得回国。
从逃出来到再次回去,中间只不过隔着短短的一个星期,但是对于他来说却漫长得好像是过了好几年。
幸福来得太快,走得又太匆忙,还没来得及去回味。
他不舍得走。
他甚至已经打算好了要在院子里种上什么树,等来年春天,树上就会结出硕大的果实。
到时候,他跟小天就去领养几只狗,金毛、阿拉斯加、哈士奇都要养。
就像一开始说好的那样。
太突然了。
路爵一个人呆呆的在房间里坐了很久,然后才开始收拾他和小天的行李。
俩人几乎是空着手来的,但是收拾起来才发现行李竟然有这么多。
路爵把被子收了起来,这才发现枕头底下有个很厚的笔记本。
这个笔记本他从来没有见到过,木色的封面,被翻了很多次,边角都有些打卷,很破。
路爵把被子塞进衣柜里,翻开本子看了一眼。
刚掀开第一页,他的眼泪就掉下来了。
小天的字儿向来很丑,像是刚学会写字的小学生,一笔一划带着一种滑稽的端正。
而第一页满满的一整页都是路爵的名字,黑色的笔迹铺满整张白纸,没有一处空隙。
小天笨拙的,练习着写路爵的名字,写了无数遍。
翻开第二页。
“7,来部队的第7天。想爵哥。”
“第8天也是。”
“今天jio折了,很疼,想爵哥。第9天。”
……
笔记上记录着路天每天经历的微不足道的小事儿,通过短短的几个字,路爵仿佛看到这个酷着一张脸的小男孩在部队里的生活所有点滴。
他抱怨着,不满着,倔强又孤单,却一直都在成长,一步都没停。
“第298天,每次只要一想到很快就能回去了,我就充满了动力。今天,例行想爵哥。”
“第300天,我真的好想爵哥啊,他有没有想我啊,他会很忙吧,压根没空。”
……
“十五是我最讨厌的数字,因为我们之间,相差十五岁。今天是第325天,难熬。偷亲爵哥一口。030”
路爵翻着翻着,不知不觉就翻到了最后一页。
空白处,路天用潦草的字体写着:“今天是爵哥对我说‘我爱你’的第零天,希望每天都是第零天。”
时间定格,往后翻就再也没了。
路爵心酸到无以复加,小心翼翼的把笔记本贴在了自己的胸口。
他慢慢地低下头,嚎啕大哭。
他自从懂事起,就再也没有这样哭过,铁打的汉子,即使再痛,也埋在心底。
可是那一刻,他却难过得像个小孩子一样,就连心尖都在颤抖。
下午去拿快递的时候,路爵拆开了路天买的T恤。
黑色的T恤上图案非常简单,是火影忍者里面的一个角色,只有一个轮廓的描边。
路爵记得小天下单这件T恤的时候,俩人正在吃饭,当时他一定没有想到自己突然就会被人带走吧。
路爵把衣服收了起来,跟路天所有的东西一起装进了箱子里,锁好,然后坐飞机回了国。
坐在候机大厅的时候,他低头看着登机牌。
来的时候,明明是两个人,怎么回去就变成一个人了呢。
*
路爵回国后住在了江恒家,客房收拾出来一间,他就整天整天的把自己锁在狭小的空间不出门。
江恒很担心,每次敲门,路爵就跟没听见似的。
“小天有消息了,说是被关在D市的监狱里。”周辞蹲在门口跟路爵说,“爵哥你开下门好不好。”
路爵猛地打开门,眼睛发亮,“他在哪儿?哪里?”
“D市的监狱,用来关押重刑犯的。”
“可是,小天压根没有犯错,他没杀人也没犯法……他什么都没有做。”路爵握紧了拳头,“我要去找他。”
“这两天任颐也在D市开会,你还是不要去了。”周辞说,“等再过两天吧。”
“这都已经一个星期了,他们把小天抓走整整一个星期。我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了,我要见他。”路爵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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