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不需要再去送林笙,陆康右拐进一条小道。没出五分钟,警局家属楼就出现在眼前。 “要不要我扶你?” 陆康打开车门,帮林笙将拐杖取下来。见他蜷缩着受伤的左腿,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往上蹦。 看起来,挺费劲的。 骨子里的热心肠,在提醒他,身为为人民服务的警察,应该上前搀扶人家一把。 但,他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。 脑子里总是跳出那日医院急诊室,被半裸的林笙圈在椅子里。又贴又抱,上下其手,可劲撩拨的情景。 此刻再有肢体接触,多少有那么点不自在。 陆康心虚之余,撩拨他的始作俑者,却伸过来一只爪子,毫不见外的揪在了纯情陆队长的胳膊上。 “谢谢陆哥。”林笙莞尔一笑,春风化雨般柔媚,好看。 陆康脑子更混乱了。 妖狐妲己不是女的吗? 为啥小白脸身上,也能散发那种一不小心,就令男人上头的魅惑? 他无意识吞咽了下口水,僵硬着身子,把瘸腿林妲己,往电梯里领。 陆康的房子毕竟是老何同志厚着脸皮,插队帮他争取的。 楼层不怎么好,在十四楼,1404。猜测旁人或许觉得晦气,才愿意出让名额给他的。 陆康扶着林笙,走出电梯后,直奔最里面的那户。 他往智能锁上输入一串密码,“滴”的一声,拧动把手,房门就打开了。 他边邀请林笙往里走,边开玩笑说:“我真的强烈建议,你们以后也装个这玩意儿,简直是忘钥匙的福音啊。” 他自己正是因为隔三差五忘带钥匙,被屡次关在门外。才听李禅的话,装了个只需要密码和指纹的智能锁。 高科技的东西,就是深得朕心啊。 林笙抿抿嘴,没有吭声。 陆康蹲在鞋柜里翻找了半天,才找出一双女士的拖鞋。 他将缀着一个可爱兔子头,毛绒绒,粉嫩嫩的拖鞋,递到林笙脚下。 略有些歉意的说: “家里就我一个人住,没多余的男士拖鞋。要不,你先凑合着穿?” 林笙低头瞄了一眼,不知是照着哪位美女玉足购买的,娇小粉嫩,别提多幼稚。 他心里莫名泛起一阵酸涩。 皱皱眉头,用拐杖腿将碍眼,糟心的东西,踢开了。 “太小了。”穿这玩意儿?他宁愿光脚。 陆康无奈,只得把拖鞋又收回柜子里,还自言自语了句: “的确。晓倩这丫头,个子倒是长了不少,脚怎么就才长了个36码?” 谢晓倩的吗? 林笙听到拖鞋的主人是谢珉的女儿,心中的酸涩劲顿时去了一大半。 反正家里是木质地板,早上出门前,扫地机器人刚忙叨叨的转了两遍,不脏。 陆康便也不强求他换拖鞋,说了句自便后,就跑去卧室。 他要将箍在身上,令人不自在的西装衬衫,赶紧脱掉。 陆康更换衣服之际,林笙环视了一下房间。 家具不多,装修也简单质朴。总体感觉很整洁,东西都摆放有序,并没有他说的那么乱。 唯一有点的是,好似不经常回来住,缺少点人气儿。 陆康没一会就换好家居服,从卧室里走出来。 他穿了件天蓝色的长衣长裤,松松垮垮罩在身上,显得人休闲又慵懒。 上衣是系扣子的样式。 他可能嫌麻烦,只老老实实的将中间那两粒纽扣系上。领口处和肚脐以下,都大大咧咧敞开着。 不可避免,两大片小麦色的肌肤,光明正大暴露在视野里。 尤其是结实的胸肌和腹肌,若隐若现,满满散发着男人荷尔蒙气息。 正在沙发里坐着的林笙,抬眼看到这一幕,猝不及防被浓度极高的荷尔蒙呛了心,脸微微有些发烫。 “那个,你家卫生间在哪里?”他借口要用卫生间。 “喏,左手边。” 陆康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么穿,有什么不妥,他顺手指了指卫生间方向。 林笙从卫生间里洗了把脸,磨蹭了十几分钟,才敢一步一挪的走出来,眼神再不敢去非礼勿视了。 陆康将冰箱门打开,里面空空如也。 最后一盒快过期的麦片,还被他今天早上加点热水,嚼吧掉了。 家里来客人,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着实尴尬。 林笙见他在冰箱跟前愁眉苦脸,忍不住凑过去,查看究竟。 心顿时凉了大半截:这人都不知道怎么过的日子,家里连点干挂面都没储备。 两人面面相觑半分钟。 “算了。我们订外卖吧。”陆康反正也懒得做饭,从兜里掏出手机。 见林笙没答话,他不悦的抬起眼:“你今天甭想再让我去买馄饨。人家过节,关门歇业。” 林笙撇撇嘴:“没说吃馄饨呢。” 陆康熟练的打开外卖软件,嘟囔道:“那就好。今天过节,哥哥可以请你搓一顿大的。” 林笙过意不去,也掏出手机,抢着说:“还是我来吧。倘若没有陆队,我现在还搁马路牙子上,苦等呢。” 两人正在争执谁下单的时候,“叮咚。” 手机同时收到一条短信。 陆康一看是福妈妈发来的,也顾不得点单,赶紧打开查看。 只见内容是一串电话号码,后面跟着“小五”两个字。 林笙也点开了短信,他盯着一串数字,忍不住念出声:“13504720580,小五。”(电话号码虚构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。) “什么?”陆康从手机上抬起头,惊诧的看向林笙。 “福妈妈发给我的短信,你怎么也会收到?!”
第24章 我是小五 福妈妈年龄大,记性差,迷糊的时间,比清醒的时间长。 一天都快要过去,她老人家才猛然想起,答应小三儿的事情,还没做呢。 于是,福妈妈戴上老花镜。颤颤巍巍打开古旧的蓝屏按键手机,将小五的电话号码编辑好,点了发送。 没想到,竟无意中将这条短信,不仅发给了陆康。 还有,小五本人。 林笙晃了晃手机,用手指向自己,从容的说:“电话号码,是我的。” 陆康闻言,不淡定了。 他疑惑的看了眼林笙,将短信里的电话号码拨出去。 很快,铃声响起,林笙举着的手机屏幕上,来电显示是“三哥”。 背后的电话号码,可不正是陆康他自己的。 “你真是小五?”陆康不知道该惊喜还是愠怒。 这小子,明明把自己的联系方式都存在手机里,竟然一次都没给他打过。 心里,究竟还有没有这个捡他回家的三哥? 林笙眼睛笑弯成小月牙,朝陆康伸出一只手,大大方方承认了自己的身份: “是的,我是小五。好久不见啊,三哥。” 陆康绷着脸,悄悄将他再次打量一遍。 十几年没见,曾经的鼻涕虫小男孩,现在都长的和自己一样高了。 福妈妈说的一点没错,还很漂亮。噢,不对,帅气才合适。 而且,也做了一名警察。 虽然,他警衔低一些。因为某些精神缺憾,可能一辈子也达不到陆康的位置……。 陆康收回思绪,狠狠剜了他一眼,“啪”一巴掌将伸过来求和的爪子打开,佯装生气道: “臭小子!你是不是早就认出我了?来江城一年多,也不知道打个电话啊!小时候揍你屁股,是不是还记仇呢?” 林笙不置可否,笑着解释:“你那日都快邋遢成地铁行为艺术家了,跟照片里完全不同。若不是何局报了你的名字,我还真不敢认。” 陆康:“切。你就是故意的。” 他又不可控制,想起林笙赤裸上半身,将他压在椅子里,目光缱绻,跟要吃人似的。 这小子那时候已经认出自己,他就是故意的! 林笙装糊涂:“什么故意的?我做什么了?” 陆康脸色讪讪,给了他双白眼,让其自己体会:“小混蛋!长本事了,毛还没齐呢,就学会拿你哥寻开心。” 林笙狡黠的眨眨眼,意味深长道:“谁说没长齐?哪哪都浓密着呢。” 陆康一脸黑线:“……” 罢了罢了,弟弟大了,有些玩笑话,开不得,开不得啊。 否则,一个没刹住,保不济就弯了。 久别重逢在团圆节。 陆康那股子被喜悦激起来的兴奋劲,不知道该往哪里发泄。 东拉西扯的将小五这些年不主动联系的他罪行,罗里吧嗦历数了一遍。 林笙任由他训骂,脸上一直笑嘻嘻,不恼不怒。 看起来,比被夸赞还享受,乐在其中呐。 陆康埋怨了半天,口干舌燥。肚子也开始抗议,咕噜噜直叫唤。 宋大美人的高音在耳边飙起:哎,今天是个好日子……。 嗯,没错,今天的确是个好日子。 孤寡老人陆大队长,十年后,终于不用抱着桶泡面,跟独狼似的,望着圆月,徒增悲怆。 他决定来顿大的,好好庆祝庆祝,与小五在同一所城市团聚了。 陆康一高兴,噼里啪啦点了堆烧烤,还没忘加了两箱啤酒。 兄弟两人围着茶几,席地而坐。边撸串,边互相诉说着,这些年彼此的经历。 酒逢知已千杯少。 无论说到开心,或者郁闷处,两人都很有默契碰杯,一大口一大口的往肚子里炫啤酒。 喝到后来,都有些醺醺然,头开始发昏。 陆康毕竟年长林笙几岁,他见时间不早了,啤酒也被消灭殆尽。 便摇摇晃晃站起来,扶着醉意明显的林笙往卧室里走。 “哥……。”林笙的胳膊搭在陆康的肩膀上,头也软塌塌搁在他的脖子里,喃喃的唤着。 他呼出的热气扑在敏感的皮肤上,令陆康又麻又酥,鸡皮疙瘩都起来了。 “哥哥……哥哥……”林笙似难产的母鸡下蛋般,喘好几口气,才又断断续续蹦出一声呼唤。 “在,我在。”陆康哄小孩儿似的答应着。 他也醉的半斤八两,踉踉跄跄的扶着一条腿走路的林笙,往卧室门口摸。 平日里,几步就能到达的卧室,两位酒蒙子摸爬了半晌,才终于来到床边。 陆康将有些不省人事的林笙放在床上,忍着天旋地转,蹲下身子,帮他脱鞋子。 摸索了许久,才发现,这小子进屋后就已经脱掉鞋子。 现在,只剩下一双白袜子,套在脚上。 陆康像百岁龙钟老太般,费了好大劲,才将袜子给他抹下来。 他直起身,趁着最后一丝清醒,要给小五盖上被子。 因为醉酒,动作总是不协调,被子往上抖了几次,都跑偏,没能盖到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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