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太冷,血腥气因而变淡,然而不管它有多淡,总是真正存在。叶鸯原想不管不顾地睡去,把烂摊子留给方璋来收拾,眼前却不停晃动着幻影,直令他的视野蒙上浓重的红。他不是很喜欢红。他喜爱的红仅限于红烛光红盖头红罗帐,除却新娘出嫁,新郎官娶亲,再没一种情况能让他对铺天盖地的红产生些许好感。
额头渗出冷汗,叶鸯蓦地睁眼,拔刀割裂帷帐。吸饱鲜血的布料沉沉坠下去,将地面上那具尸体掩去一半。叶鸯起身,把另外半幅帷帐也割断,盖住那死不瞑目的无名来客,血腥气遭到阻碍,再次变淡。
它又淡了,可它还在。
叶鸯不想下床,不愿掌灯,他没兴趣观察满地鲜血,更没兴趣做什么清理。他放下兵器,无言枯坐,眼前的画面倒在无限延伸。从房间里倒伏的这一人身上,他竟瞥见了无名山中树林之间的那场厮杀,那是他平生最痛快的一次,亦使得他不敢回想。
耳聪目明,乃是常人所具备的特征。但凡无病无灾,哪个人不是听得见、看得清?但很残酷的是,真正的耳聪目明,竟又是常人无法企及的境界,世间太多人站在它的门槛前,穷尽一生也不能跨越。
心智受到蛊惑与蒙蔽,人就会一败涂地。江州是这样,还有其他人也是这样。心无旁骛四个字,写起来容易,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难上加难,哪怕是叶景川,都不得其门而入。
叶景川为何失手,中了无名鼠辈的算计?
那自是因为他心有隐忧。
他一颗心牵在了徒弟身上,便算不得心无旁骛。他犹豫,因而失误。
不过,一心一意去做某件事,为了单一的目标不停奔走,是否也会陷入困境?
世上道路千千万万条,每条道上千千万万人。
有人东奔西走,浅尝辄止,从不深入探寻。
有人一条路走到黑,撞墙碰壁亦不回首。
成败并无定数,执着并不可耻。
然执念太重,易生心魔。
造过一次杀孽,是否还有第二次?
无名山上的树林,算不算一场迷障?无名山,算不算是他的心魔?
叶鸯没有再往下想。他已摸到了答案的边角,却不想在此刻将其从淤泥中捞出。
为了快活一些,他开始想叶景川。
而叶景川显然令他快活得过了头。他探手下去,发现某个地方又顺应了本能,正高高昂首,洇湿一块布料。
师父可真有意思,明明不在这里,竟也能……
叶鸯开始后悔方才割断了床帐。
他费力地掀开被子,露出双腿,往床内退缩。古怪的感觉爬在他腿间,某处有些空虚,某处有些鼓胀,而不论空虚或鼓胀,显然都让他不舒服。
这事做过几次,竟还没能习惯,也没能掌控要领,看来他需要学的,还有很多。
只是叶景川不太可能来教他这些。
叶鸯藏在棉被筑造的城墙之后,努力自我疏通,但终究少了点儿什么。恨恨地磨着牙,他翻过身,自暴自弃一般,舔舐自己修长的手指。他庆幸他那一双手生得好看,又好看又中用,才是它存在的价值。
终于,空虚吸收了饱胀,饱胀替代了空虚。然后它们再次交替,反复交替。叶鸯咬住被角,小猫似的叫唤,双腿像被人折断过,使不上半分力气。
伏在枕间歇息半晌,嫌弃地扯落身上衣衫,摸黑下床,将那把沾了粘稠液体的短刀丢进水盆。但听得哗啦一声响,水花高高溅起,叶鸯点亮灯盏,双目横扫,看见盆中浮上一层薄薄的红,其间兴许夹杂了白色,抑或是人眼瞧不出的已融进清水里的肮脏东西。
“……”
叶鸯的坏脾气突然爬上来,他捞起短刀,步出屋门,寻到个僻静去处,将其抛下山峰。
但愿不会有谁捡到它……永远也不要有人捡到。
回到屋内,借着昏暗的火光将床铺清理干净,叶鸯跨过那具死尸,重又爬上他的床。窗户打开了那么久,血液早已凝结,室内一片清爽,再没闻见别的气味。
他不想把尸体挪出房间——或者应该这样说:他如今没有多余的力气把尸体挪出房间。爱别人是很费力的事情,爱自己同样费劲。
叶鸯懒了倦了困了乏了,翻过身躲进棉被里,不再管地上那家伙。它横竖都冻成了冰块,纵然化身邪祟,也无法行动自如。等它真发生了奇怪的改变,再拧掉它的头亦不迟。
“呸。”叶鸯把脸捂进被子里,小声骂道。
他正自我唾弃。
该是多不要脸,才会在一具尸体旁边做出那样的坏事?
下手时未尝留情,干渴时丧失理智,他已和疯子相去不远,唯一的区别大约在于他还知道自己的名姓,理智回笼之后还能感受到羞耻。
心不善,行不端,叶景川该为有他这种徒弟而感到羞耻,虽然他们师徒两人都好不到哪里去。
地上的尸体,叶鸯不管收拾,自有旁人替他收拾。方璋起了个大早,悄悄摸进他房间里,拖走了地上的死尸抛入深谷,又绕回去处理满地血迹。被浸透的帷帐是不能要了,叶鸯把它们割断,倒给方璋省了力,但床单被褥上的血,怎么说也得洗一洗。
“起来起来。”方璋伸手拍打叶鸯的脸颊,“给你换床被子。”
“不换!”叶鸯人不清醒,脾气却很大,非但不给方璋面子,反而给了他一记绝命踢。方璋“嗷”地嚎了一嗓子,用力一扯,把整条被子撤走,叶鸯登时赤条条地暴露在微凉的空气里。
“……”
方璋捂住双眼:“我不是有意的。”
“把我被子还回来。”叶鸯皱眉看他,伸手管他要被子,似乎还想继续睡。
情有可原,情有可原。俩大黑眼圈挂脸上,一看就是昨儿没睡够。
方璋怕他冻出毛病,又怕他□□地跳下床和自己打架,当即做出决断,把被子给他扔了回去。
反正除了他们两人,没有谁会注意那一丁点血迹。
若是有人注意到,就把锅推给清双。
被子落回身上,叶鸯却忽然睡不着了。伸长手臂从床头摸到衣裳,慢吞吞穿好,睡眼惺忪地去寻水盆,低头一看,登时摆出一张臭脸,厉声道:“谁往我脸上画东西?”
“你昨儿没睡好,整出俩眼圈挂在脸上,怎还怨起别人来了?”方璋道,“你还睡不睡了?你要不盖那条被子,我给你洗了去,省得我师父又给我找事。——你们俩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,专会折腾老子,我呸。”
“我折腾你是因为你欠收拾,他折腾你是因为他生气。总而言之,你他娘的活该,别说得好像我们欺负你。”叶鸯“噗”地吐出一口水,闭眼甩甩脑袋,发觉自己已记不清昨晚那具尸体躺在什么位置。
忘了也好,把该忘的事都忘掉,想必能活得很舒服。
话又说回来,像方璋这样平素对旁人漠不关心的家伙,突然开始大献殷勤,随便想想都知道有猫腻。叶鸯斜着眼睛瞟他,似笑非笑道:“我还以为你今日懒得为我善后……怎的,这是忽然转了性子?”
“你明知道我是为了什么。”方璋叠好被子,随手拍打几下,将厚厚一卷棉被扛上肩头。临出门前,回头对叶鸯说:“小心着点儿,别被谁捅死了,你说好要把赏金给我,万万不可食言。”
“那你来护着我呗。护好了,钱就是你的。”叶鸯撩动水波,观察那一圈一圈荡开的波纹。盆中之水,总令人感觉无趣,一方水域,非得有烟波浩渺之象,才能让人觉得它美。
但叶鸯不喜欢水。
他盯着那只水盆拧起眉。
☆、第 97 章
一张脸在波纹中显形,却不是叶鸯的面容。他瞠目结舌,伸手去触碰这熟悉又陌生的脸,然而指尖入水的那一刹,除了冰冷,再也没有其他感受。蓦然间一声惊雷划过耳畔,撕裂所有伪装出的静谧,叶鸯惶惶然仰首,透过窗扇遥望远山莹白雪色,勉强从一片素净中捞回自己的神智,双手紧握成拳,剧烈喘息。
重又低下头,水中倒影恢复成了自己,但叶鸯受过惊吓,总不能真正安心。端起水盆走出屋,将满满一盆水尽数倒掉,瞅见模糊不清的盆底,方才松懈,不再那样紧绷。
掩耳盗铃,自我欺骗,兴许就是在说他这种人。
世间鲜少有人能够正视自己的执念,而叶鸯不觉得自己是少数,他认为他更接近多数,他很平庸。
虽说平庸亦具备平庸的好处,但叶鸯偶尔也会羡慕跳出凡尘的世外高人。他们将欲求尽量降低,不为世俗所累,无论是爱恨还是名利,在他们眼中皆为浮云。叶鸯自认为修炼不到家,达不到他们的境界,爱恨与财富,他暂时还很难放下。
兴许一辈子也放不下,再过一辈子也放不下。
目前他依然没有忘记叶景川的打算。叶景川已成为他心里一根拔不出来的刺,与他的血肉黏连在一起,若要忘却,若要割舍,必将经历一番苦痛,并且在痛苦过后,兴许还不能真正将其忘记。
那浮现在水中的容颜,恰是叶鸯无法舍弃的实证。
他深吸口气,猛地一拍脸颊,把那古怪心思拍飞出去。覆水难收,既已决心将其倾入江河,那就应当任其随大江滚滚东流。叶景川教过他,男子汉大丈夫,要拿得起放得下,他叶鸯堂堂正正顶天立地一个好男儿,怎就婆婆妈妈,割舍不下?
将水盆往桌上重重一砸,盆底与桌面相撞,竟有金铁交击之声。看来连木桌都有铮然傲骨,要同这莫名撞到自己身上的家伙较个赢输。
风过窗棂,撩起叶鸯鬓发,柔柔地抚弄。叶鸯放弃了欺负水盆与木桌,转而回到床边,蹬掉鞋子,和衣而卧。方璋拿走了沾染脏污的棉被,没来得及给他换一床新的,但他横竖也不睡回笼觉,将就着躺一会儿未尝不可。
门板倏地发出“吱呀”一声响,它拖长了声调,生怕屋里的人听不见有人推门。叶鸯动动耳朵,不转头也不翻身,只待那人走上前来,该说便说,该问便问。
进来的不是方璋。这厮抱走叶鸯的棉被,此刻兴许还在水潭旁边刷洗,一时半刻找不了叶鸯的麻烦,更遑论摸进他屋内给他生事。
“这就醒了?”叶鸯仿佛自语,那话却明明白白是对着身后友人所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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