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白笑容凝固了。 【你现在是在犯什么蠢?!】 【他们是原书主角,他们两凑在一起的气运不是现在的你能比得过的。】 【这几年,你用金手指过得太安逸了】 【我早就警告过你,要赶紧把主角受的气运夺过来】 沈白咬牙暗恨 :“你以为我不想吗!” “我已经不止一次下死手了,只是每次主角攻都会出来碍事!” “他浑身蛮力,我又不可能弄得死他!”只能散播谣言让村里人疏远他。 【既然杀不掉,那你就把主角攻抢过来!】010的声音有些急促了。 【你必须加快动手了】 【经过重新对比推算,沈锦清身上好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,他现在的气运甚至远远盖过了主角攻。】 【杀死主角这条路现在已经行不通,但他们两个是命定之人,只要你把其中一个抢占过来,他们双方的气运一定大减,那时就是你下手的好时机。】 【不要再犯蠢。】 沈白眯了眯眼,眼底阴毒的光一闪而过。 他转而向旁边木纳不语的林煜搭话,“林大哥,这肋排不可以先卖给我吗?” “我家中人多,而且祖父就好肋排这一口,”他顿了顿又看向沈锦清,“相信清哥儿也很愿意孝顺祖父。” 沈锦清听他道德绑架? 呵呵了,杀不掉可以,抢他肉不可以。要知道,在末世,食物等同性命,何况沈白还要在一个经历了末世的厨子身上虎口夺食? “没可能,不让,不给。”沈锦清脸色都变了,不再和他虚与委蛇,“你忘了我们和你们大房一家断亲了吗?” “那是你祖父,不是我祖父,要孝顺自己去。” “看你叫堂弟叫那么响,好心叫一声堂哥不让你尴尬,你登鼻子上脸,我脑子没问题了你不知道吗?” 沈锦清一串说完,林煜也接话,“那是他的肋排。” 沈白脸色不好看,不愧是原书主角,都一个鼻子出气的。 朱屠户为了缓解尴尬,只得出声解围,“一副肋排而已,白哥儿你实在想要下午来也有。” 奈何他是个实诚人,情商只到这了。 沈锦清听见他跟自己说,“清哥儿,你要是想要肋排,就拿我摊上这副吧。” “屠场早上刚送过来的也新鲜,专门劁养过的没野猪这样腥骚,野猪卖的贵只是许多人想吃个野味。” “你要是不求这个,直接买了这肋排就是,这野猪还得刨宰,费时间不说血腥气还重,场面不适合你一个哥儿看。” 朱屠户或许没多想,但屠宰场的早上才来过,想也知道不会一天跑两趟,沈锦清把摊上仅剩的那副肋排买走了,下午沈白过来买的不就是骚气重的野猪肋排了么? 他说的都是真心话,这野猪从林煜那儿拆开卖给他是要贱价了的,野但猪虽然腥臊却也难得,他有路子,拆开来卖给那些好这口的大户反而更有得赚,沈锦清要,拿摊上这幅正好,但这会儿沈白要是买,就确实得当个怨种了。 沈锦清憋着笑,“那麻烦朱屠户了,我就要这副肋排。” 一整副肋排能赚不少钱,朱屠户也高兴,麻溜的用草绳把肋排串好了,还搭了一小块肉,一起递给沈锦清。 他俩拉扯了一番,沈锦清推辞不过,笑着收下了。 沈锦清拿了肋排,眉眼弯弯地向林煜道谢,“这回托了林大哥的福。” 不然可能拿不到这副新鲜肋排。 林煜盯着他那双笑眼,薄唇微抿,面上却还是严肃道,“一副肋排而已。”哪有什么谢不谢的。 “林大哥,今晚家中设宴,特意答谢我溺水昏迷这段日子大家对我的照顾,你一定要来。”沈锦清恳切的望着他。 林煜本是沈锦清的救命恩人,沈锦清出于这个原因邀请林煜,他不可能不去。 毕竟没有宴席主人公不到场的道理。 沈锦清看他答应,转头又邀朱屠户,朱屠爽朗,当即答应了。 沈锦清这才满足,笑着说:“那林大哥,今晚记得来。” 他说这记“记得来”尾音拖得长,似对谁恋恋不舍的耳语,林煜被砸得愣在原地。 脑海里莫名浮现出沈锦清还是个小傻子时,他第一次见到沈锦清,他回眸看他的那个眼神。 沈白看着他们的互动,自觉没脸,却还是要笑着要跟沈锦清道别。 沈锦清压根没鸟他,转身就走了。 沈白脸上有一丝皲裂,但林煜还在这里,他的面具依旧完美。 他不喜欢林煜这样戾气深重又五大三粗的糙汉子,但是为了维护完美的形象、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,这只是一点小小的代价而已。 何乐而不为? 不过林煜来这里,只是为了送野猪以及跟朱屠户确定下次要打的猎物数量,压根没空理他。 何况他不受村里人待见,本身又少言寡语、独来独往,系统商城里兑换的金手指又对主角无效,沈白注定只能热脸贴冷屁股。 沈锦清提着篮子和一整副肋排回去,马不停蹄的就想给他哥准备午饭。 沈锦华在镇上的书塾领了正职做教书先生,每五日休沐一天,不过这一天沈锦华也不会闲着,他会义务到村塾授课,给村子里那些孩子做开蒙老师。 沈锦华心胸阔达,总不想着自己,他抱负远,心里装着的不只村里的幼童,不只镇上的孩童,更不只有孩童。 但他天资聪颖、行事圆滑,却偏命不着时。 纵使天纵奇才、心性过人,也难有出头路。 幼时被大房欺压,不配轮到他读书,分家之后,家中贫寒,又无钱读书,后来总算靠着父亲有限的教导和过人的天资,硬是考上秀才,仿佛终于要踏上这青云路了。 他踌躇满志整整三年终于等到秋闱,父母却在此时猝然离世,突闻哀讯,沈锦华心受重创,麻衣加身,犹如困兽。 他要守孝期三年。 沉寂的这三年又三年,这世界上仿佛只留下智若小儿的幼弟和他自己。 他无法割舍下仅存于世的血亲。 孝期过了之后,他竟再也不肯往上考了。 沈锦华十四岁中的秀才,穷乡僻壤里的十四岁秀才! 人人都来劝须得他往上走,他非不肯,守着他的傻弟弟不肯撒手。 弟弟是个傻的,哥哥也是个傻的。 两兄弟,傻一窝! 不过这种流言多是当着沈锦清的面讲的,毕竟他哥是秀才,人可能还要忌惮两分,可他就不一样了,他是个傻子。 傻子知道什么呢?不管承受了多少恶意也是有口难言。 这样的事情多了,沈锦清前世就算再傻也知道绕路走了。这才有前边林婶婆之流觉得他大门不出的事情来。 但是人的本性本就是难以更改的,沈锦华就算不愿再去爬这青云梯了,也还惦记着这村里的孩童、惦记着诸如此类更多的人。 按理说他们家有沈锦华秀才之名旁身,也没地税田租的烦扰,甚至还因为秀才有三十亩地的免税,村里不少富户都想把地挂靠在沈锦华名下,就是每年凭着这份“挂靠费”,他们也能生活无忧。 沈锦华甚至还在镇上当教书先生,每月能拿到的束修、节礼、膳食补贴也不少。 但他每每都要从中拿出许多,去补贴一些贫寒学生或贫苦人家。经常是一年到头,兄弟俩也是过得紧巴巴的,处于一种刚好够花,再多没有的状态。 但是,沈锦华真的从来都是亏待了自己也不会亏待沈锦清。 沈锦清想,他得对他大哥好。 扯远了。沈锦清拉回思绪,把目光放在砧板上的肉上面,拿了把宽口菜刀“得得得”把肉切成碎末,又从橱柜里取了只烟青色敞口碗把肉沫拨入碗中腌起来,打算做个酿蘑菇。 沈锦清切了把葱段丢进去,然后依次往里面倒入半勺黄酒、两勺酱油,他敲了颗鸡蛋、又倒了半勺清油和适量淀粉进去,最后撒上精盐和着肉馅搅拌均匀。 乘着这会儿腌肉的功夫,他从那篮子鲜菇里尽量挑选出圆口收伞的香菇、口蘑之类,用清水先清洗一遍,又从水缸里接了盆水,用盐把蘑菇泡着。 这些蘑菇还要泡几分钟,那副肋排还被他搁在案板上,他洗净双手,取了两根排骨下来剁小块,泡出血水,洗净沥干之后同样用葱姜盐油之类腌制起来。 然后把昨晚提前浸泡好的糯米拿出来,沥干水分,倒进木蒸笼里。 他往里舀了两勺酱油,家里备有猪油,但这个时候猪油是稀罕物,他想了想,没多放,浅浅挖了一勺丢进去抓拌均匀,就把陶罐盖上放回原位。 拌匀了的糯米,泛着一股脂香,沈锦清忍了忍,虽然理智告诉自己这糯米还没熟,但还是忍不住咽了咽口水。 他强迫自己移开目光,腌排骨要用的时间长,这一屉糯米还不能蒸。 为了节省时间,他回过头把刚刚泡着的蘑菇捞出来再冲了一遍,去蒂之后刻十字花刀,把腌制好的肉馅填进去压平塞满,取下来的伞蒂也没浪费,剁碎了准备放糯米饭里,丰富口感。 做了这么久准备工作终于可以起锅热油,他把菌菇填满肉馅的那一面煎至定型,又调了个勾芡汁,再翻面煎,等到另一面煎得差不多的时候,倒入料汁大火煮开。 这批山里捡的蘑菇新鲜个大,一个个圆滚滚的,那些浓稠鲜香的料汁在里边滚着,醇厚的咸香味就这么扑面而来。 眼看着差不多的时候,沈锦清盖上盖子焖煮片刻,最后再收汁就大功告成。 不过他没急着拿出来,而是继续把它放锅里温着,这时候排骨腌制的差不多了,可以着手做糯米饭。 沈锦清在木蒸笼里铺了一层糯米,然后把腌制好的排骨都滚上一圈,让它们都沾上糯米摆好后,把剩下的糯米和鲜菇丁混在一起都压在上面,放上灶台隔盖蒸煮。 这个时候等饭蒸熟就可以了。 沈锦清做完这一切,总算空闲了。
第5章 早上的小米粥还剩下一点,他实在是饿了,等不及糯米饭熟,就着小米粥,一口一个酿蘑菇吃了起来,鲜肉醇厚的口感和菌类清爽的感觉交织,咸香味顿时在口腔中炸开来。 好吃,沈锦清眯了眯眼睛,又挪了口清甜的小米粥解腻,像只幸福的猫儿。 他快速吃完,又把落灰的提盒拿出来洗干净,把剩下的酿蘑菇全都装进去,等到糯米饭熟透,乘着热气给他哥舀了满满一大盆,还往里面添了多多的排骨。 最后简单拌个青菜,装盒,就可以出发给他大哥送饭了。 去镇上路有些远,必须得坐牛车去,村里有牛车的人家不多,而且对一般的农户人家来说,牛是很宝贵的,也就村长和那天送沈锦清就医的张叔家舍得让牛经常往镇上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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