钟亦儒再次被逗笑,笑了好一会儿才正经回答他:“我啊,无业游民。” 叶明泽不太相信:“你这样的出身怎么可能是无业游民?又不是陈家骏那种只想混日子的。” 钟亦儒挑眉反问:“混日子有什么不好?” 叶明泽:“对陈家骏来说挺好的,但你不像。” 钟亦儒:“我讨厌上班,不管是给别人打工还是给自己打工,都是在透支生命力,有这个时间不如直接躺平,或者做点自己喜欢的事。” 叶明泽又想翻白眼了,“说得好像谁喜欢上班一样,但不打工哪来的钱?没钱怎么生活?” 钟亦儒翻着手里的烤鱼,动作和语气都很随意:“你不觉得人活着其实也用不了多少钱吗?” 叶明泽:“只是饿不死确实用不了多少钱,但人都会想要过上更好的生活,不是吗?” 钟亦儒:“我对我现在的生活就挺满意的,你说的应该是你们家悯之。” 魏悯之不知道从哪拿出来几盒切好的水果和蔬菜沙拉,整整齐齐地摆在野餐布上,闻言插了一句:“他本科学的经济学,后来去国外转哲学了。” 叶明泽有些意外,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一切就变得合理很多了。 钟亦儒这个人虽然看起来有些不着调,但又有种不会被世俗束缚的洒脱,这份洒脱并不是嘴上说说而已。 他是遵从自己的本心选择了最让自己舒服的生活方式。 很自由,像野外的风。 风一样的钟亦儒把烤好的鱼撒上调料递给他:“尝尝?” 叶明泽习惯性递给了魏悯之,魏悯之看到他的动作,微微一愣,然后道:“给你的。” 钟亦儒笑了一声,叶明泽有点尴尬,低头尝了一口,忍不住夸赞道:“好吃!” 外酥里嫩,也不怎么腥,最重要的是很新鲜,这种鲜美会让人心情愉悦。 钟亦儒给魏悯之也递了一条,三个人坐在湖边的草地上开始野餐。 暮色四合,弦月高悬,抬头能隐约看到几颗稀疏的星星。 眼前的篝火时不时发出木材燃烧时的哔啵声,橘色的火苗在微凉的夜风中显得格外温暖。 一整条鱼下肚,叶明泽由内而外地放松下来,继续之前的话题问:“你当初转去学哲学,跟你家里的事有关系吗?” 钟亦儒拿树枝戳了戳火堆,火星子顺着风飘了出去。 “有一部分吧。”他坦然承认,然后道:“既然我不小心猜到了你们的秘密,你又对我家的事很感兴趣,作为交换,我可以跟你讲讲,想知道什么?” 叶明泽被看破心里所想,感觉有些不太好意思,可钟亦儒都这么说了,现在这个氛围又的确很适合谈心,他便没再纠结:“挑你想说的吧,我就随便听听,不会外传。” 钟亦儒又笑了起来:“我们家那点事儿,外面也都知道得差不多了,本来也不是什么秘密。钟亦轩的亲妈是我小姨,这个不知道陈家那小子跟你说过没有。” 叶明泽:“没有,他就简单提了两句说你们兄弟俩关系不好。” 钟亦儒盘腿坐下,边回忆边说:“我小时候爱显摆,总觉得自己比别人都聪明,我外公外婆没有儿子,又觉得我是个天才,对我很看重。我妈过世的时候我大概十二三岁,在他们眼里还是小孩,外公外婆怕我没人照顾,硬逼着我小姨嫁过来给我当妈。她那时候好像有喜欢的人,但没能在一起,而且直到我成年之后,她才被允许有自己的孩子。” 叶明泽惊讶道:“难怪你跟钟亦轩差了那么多岁。” 钟亦儒的目光飘向暗沉沉的夜色,有些自嘲地笑了笑:“那小子出生的时候我都二十了,我其实挺期待有个弟弟或妹妹的。后来发现事情跟我想的不一样,我小姨很排斥我跟钟亦轩接触。” 叶明泽皱眉:“可这些事又不是你能决定的。” 钟亦儒的目光重新落回实处,隔着火光看向他道:“我能理解她为什么这样,我们都对不起她,我也没想过跟他们争什么。既然住一块没办法避免矛盾,不如离远一点。” 叶明泽消化了片刻才道:“那你弟弟对你……” 钟亦儒:“他对我有敌意很正常,我们的父亲还有外公外婆做不到一视同仁,以前只关注我一个,后来见我突然废了,又把目标放在他身上想练小号,我小姨也一直要求他要比我小时候更优秀,正常人谁受得了?” 叶明泽叹气:“就是可怜了孩子。” 一直没出声的魏悯之忽然给他披了件外套,靠着他坐下,问道:“冷不冷?” “还好,这不是烤着火呢吗?”叶明泽说。 钟亦儒的视线在他们两人之间转了一圈,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草屑:“也不早了,你们是回去还是在我这儿住一晚?” 没等他们回答,他又自顾自地说:“我呢也没什么别的爱好,就是喜欢极简主义,所以这边的条件也比较简陋,我看你们八成也住不惯,还是早点回去吧。” 叶明泽只好跟他告别:“那我们就回去了,今天玩得很开心,多谢款待。” 钟亦儒笑着摆摆手:“行了,少说几句没用的客套话才是对我的感谢,有空再来玩儿。” 叶明泽便直来直去地问:“你要在这儿久住吗?” 钟亦儒:“很久没回来了,先住一段时间再说吧。” 叶明泽笑道:“那行,回见。” 虽然只认识了一天,但他还挺喜欢钟亦儒这个人的,难怪魏悯之跟钟亦儒能做这么多年的好朋友。 回去的路上叶明泽忽然反应过来道:“不对啊,今天你都没怎么跟钟亦儒说话,不是应该你俩叙旧吗?怎么净是我在跟他聊。” 魏悯之:“本来就是带你来放松放松的,玩得开心就好。” 叶明泽转念一想,反正钟亦儒说要长住,这对好友想单独叙旧以后有的是机会。 于是他看着正在开车的魏悯之问:“那你呢,今天开心吗?” 魏悯之回了他一个温和的笑。
第14章 新的一周从降温开始,冷空气来袭导致气温骤然跌到个位数。 叶明泽还是有些早起困难,天气一冷就更加不想起床了。 最后一遍闹铃响起来的时候,魏悯之伸手探进他的被窝,用手背在他额头上贴了片刻,确认温度正常,然后才动作很轻地把被角掀开一点,提醒他道:“不要蒙着头睡,容易缺氧。” 叶明泽抓过手机把闹钟关掉,顶着睡得乱糟糟的头发不情不愿地爬起来。 他半睁着眼接过魏悯之递来的校服,一边抱怨这个鬼天气还没过几天秋天就突然入冬了,一边把自己身上的睡衣脱了个精光,没有一点要避开魏悯之的意识。 因为从小一起长大,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了,他这会儿又刚睡醒,大脑还处于罢工状态,压根就没多想。 校服是量身定制的,上周五放学的时候刚拿到,这还是他第一次穿。 叶明泽脱得只剩下一条黑色内裤,光脚站在柔软的地毯上,从那套叠得整整齐齐的校服里扒拉出来一条藏蓝色的西裤,弯着腰把裤子往自己腿上套。 从魏悯之的角度看过去,恰好能看见那片黑色布料包裹着的圆润的弧度,以及半遮半掩的白皙修长的腿。 当他直起腰准备把裤子往上提的时候,后腰的两个腰窝在魏悯之的视野中一闪而过。 魏悯之不动声色地移开视线,仿佛忽然对他房间里窗帘的花纹生出了兴趣。 叶明泽穿好裤子,感觉尺寸刚刚好,面料也挺舒服,随口感叹道:“贵族学校的校服就是不一样,这个做工和布料,都赶上私人订制了。” 说着他又抓了件衬衣准备穿,结果发现衬衣的扣子是扣着的,得先解开才行。 他解了两颗便烦躁起来,“回头得跟程伯说一声,整理衣服的时候不用把衬衣扣子全扣上,不够麻烦的。” 他本来就讨厌扣子很多的衣服,尤其是早上赶时间的时候,简直就是折磨人。 魏悯之飞速地扫了他一眼,又开始研究他房间里的书架,叶明泽住过来还不久,书架上只零星摆着几本教辅资料和高中生必读世界名著,完全看不出来叶明泽自己的喜好。 “等下我跟程伯说。”魏悯之应道。 叶明泽好不容易把扣子全解开,穿上衬衣看着那一排扣子,顿时比刚刚更加烦躁了几分,皱着眉抱怨道:“学校就非得搞这么麻烦的衣服吗?我看那种丑不拉几的运动服就很好,起码省事儿。” 仿佛刚刚夸贵族学校校服质感好的人不是他。 魏悯之微不可查地叹了口气,握住他几乎要把衣服扯坏的手,安抚道:“我来吧。” 叶明泽便坐床上不动了,眯着眼享受对方提供的贴心服务。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每天都穿衬衫,魏悯之的手法非常熟练,很快就帮他整理好了衣服,然后拿起跟校服配套的领带问:“要我帮你吗?” 叶明泽其实会系,但他这会儿更想让魏悯之帮他,于是他点了点头。 魏悯之便把他的衬衣领口翻起来,认认真真地开始帮他系领带,打的是最简单的平结。 叶明泽低头看了眼魏悯之在他领口忙活着的双手,不由自主地又开始跟他记忆中的样子对比起来。 魏悯之的手从小就很好看,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,甲床圆润整齐,透着淡淡的粉色,漂亮得像艺术品。 但是天气冷的时候淡粉色会变成暗淡的紫灰色,所以每次只要看他的手就能知道他是不是冷了。 魏悯之给叶明泽系好领带,重新整理好领口,正要收回手叫他下去吃饭,叶明泽却忽然抓住了他的手。 “怎么了?”魏悯之不解地问。 叶明泽的注意力全在他手上,没察觉到他的声音有些发紧,只是盯着他的右手虎口,喃喃道:“这里以前有颗痣,怎么不见了?” 他记得很清楚,那是一颗红色的小痣,在魏悯之手上有种说不出的感觉,总之很漂亮。 魏悯之没回答,叶明泽又凑近看了看,才发现那里有一片很淡的伤疤。 他用拇指指腹摸着那片肤色略淡的伤疤,抬眼看着魏悯之问:“怎么受的伤?是烫伤吗?” 魏悯之想把手抽回去,但叶明泽抓得很紧,他一下子竟然没能动得了,只好轻描淡写地解释说:“不小心烫了一下,不要紧。” 叶明泽皱眉:“怎么烫到的?什么时候?” 魏悯之看他这架势就知道他肯定是要问清楚才罢休,动了动手指,有些不太自在地说:“你失踪后不久,在餐馆打工的时候。” 这是他们重逢之后谁都没有主动触及过的话题,叶明泽一下子安静下来,好一会儿才道:“疼吗?” “早就不疼了。”魏悯之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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