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不小心穿越到古埃及乱世的普拉 作者:松鼠small桂鱼 文案: 【历史+爱情+战争+权谋】【注:非爽文】 法国小画家因一份奇怪的莎草纸卷,穿越到了古埃及18王朝末期。被权贵拉摩斯莫名其妙地收为义子“普拉美斯”。他想穿越回去,但却找不到穿越的关键:18王朝末代法老“霍伦海布”,只能等待这位法老临世。他不知道的是,他来到古埃及并非偶然,且已不是他第一次来到古埃及了。此时的古埃及,表面强盛,实则外强中干,宗教分裂,强敌环伺,有亡国乱世之象…… 标签:双男主,穿越,今穿古,古代,魂穿
第1章 普拉美斯 “伟大的阿蒙拉,在您的见证下,我将我的权力让渡于这个男人。在我死后,他将成为埃及的王,您最忠实的仆人,请您护佑他统治下的埃及富裕安泰!” 说话的是一位年长的法老。他身披大祭司的豹皮长袍,头戴金线织的蓝色头巾。头巾的边缘用金王冠固定,在头顶正中的位置,立着一条“眼镜蛇”。蛇身是用来自阿富汗的青金石和产自埃及东部沙漠地区的粉红玛瑙,精心雕刻打磨而成。蛇眼的位置上镶嵌了两颗猫眼石,竖瞳神秘而深邃,透着森森寒意。 法老的脸上,抹着混合了孔雀石粉末的黑色眼影,沿着上下眼皮的边缘一直延伸到两边的太阳穴。他的胸前挂着沉甸甸的项圈,是用几百颗色泽温润的玛瑙、玉髓、孔雀石和青金石珠子串接而成,项圈的两端是两只代表了王权的黄金荷鲁斯之鹰。这件项圈是他登基之时,工人们耗费了几个月的时间从上千件原石中精心选料、打磨、加工而成。 法老恭恭敬敬地给神像磕头行礼,随后郑重地奉上了美味的面包和美酒。礼罢,他转过身,目光落在了站在他后面的男子身上。 这个男子是一位地位显赫的贵族将军,年纪比法老小一些,眉宇间透着一股久经沙场的狠厉之气。他的前胸和后腰间围着一圈厚厚的铁护具,护具的右侧挂着一把铁质弯刀,刀柄上镶嵌着代表了健康的安卡和代表了重生的圣甲虫装饰,已经被磨得油光蹭亮。他应该是十分钟爱这把刀,用小羊皮做的护套包裹着。 他抬起头,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法老,直到确信法老是认真的,才镇定下来,迈步上前,跪在法老脚边。“陛下,我愿意追随您至地下,做您永远的仆人。” 法老早料到了他会拒绝自已,不紧不慢地说:“我很满意你的忠诚,但这是我们一起打下的天下,你想让我一生的心血付诸东流吗?” 将军低着头,紧咬嘴唇,还是倔强地一声不吭。他不想答应,但也没法拒绝。 法老轻叹了口气。“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要求。” 将军抬起了头,迎上了法老殷切而坚定的目光,他动摇了。 曾经的他,孤苦无依,行尸走肉般地在这个满目疮痍的黑暗世界里浮沉。日子一天天过着,他却看不见白天和黑夜,看不到希望。有一天,这个男人出现在了他的眼前,仿佛一道光,在他的心上划开了道口子。那一刻,阳光倾泻而下,拯救了他那颗在深渊中孤寂徘徊的灵魂。 神是真实存在的吗? 原本他是不信的。假如世间有神,为什么神对他遭受的苦难和屈辱熟视无睹,而任由那些欺负过他的人逍遥快活?后来他有些信了。神一定是听见了他的祈祷,才把这个男人送到了他跟前。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,原来自已的心也可以是鲜活的,也可以拥有快乐和梦想! 他从未信仰过任何神明,但却愿意做这个男人最虔诚的信徒。他跪在男人面前,宣誓效忠于他,为他而生,为他而战。他从未想过,有一天男人会先于他死去,会把帝国托付给他。 犹豫许久,他终于开口,一字一顿,仿佛耗尽了所有的力气:“陛下,如果这是您的心愿,我发誓,我和我的子孙将为您守卫这片土地,守护埃及的子民,直到我们生命的终点!”说完,他对着男人磕了个头,郑重地许下了诺言。 东方的第一缕阳光缓缓升起,阳光穿过一座又一座巍峨的塔门,扫过一片又一片宽阔的广场,来到了神庙的门口。一排排需要两人才能合抱的巨型神像伫立在通道的两边,迎接着太阳神的到来。 神庙最里面的那间黑暗小祭堂,是虔诚的信徒为他们最伟大的神明阿蒙拉精心打造的居所。法老和他的将军,迎着阳光,手拉手,从小祭堂里走了出来,沿着粉红色的花岗岩步道,踩着铺满了莲花瓣的石阶,登上了广场中央高高的黄金祭坛。 祭坛下是乌泱泱的民众。他们在这里已经等候多时,此刻纷纷跪趴在地上,口中呼喊着“阿蒙拉”的名字,顶礼膜拜。阳光沐浴着这片金色的土地,温暖着在场所有人的心。 “这是我的继承人,伟大的阿蒙拉为你们选定的使者。”法老高高地举起了将军的手,对着下面万千民众高声呼喊。 民众爆发出了热烈的欢呼。 神庙门口的两座方尖碑,直插云霄,顶端的金箔在阳光下散发着神圣的光泽,像是在向神昭告,这片土地即将迎来一位新的主人。 …… 马尔斯迷迷糊糊地醒来,摸了摸自已的胸口,那里依然剧烈地跳动着。那双拉着他的手真是宽大而温暖啊!他不好意思地笑了,自已竟然在梦里爱上了个男人! 他揉了揉眼睛,环顾四周,这才注意到身边站着两个陌生人。 一个是大叔,身材魁梧,浓眉大眼。一件带褶的轻质亚麻长袍,裁剪修身得体。在袖口袍脚的位置,绣着金线的图样,全身上下隐隐透着一股低调的奢华。 站在他身边的是一个少年,身着一件亚麻腰裙,肩带斜跨过左肩,露出整个右肩和半个右胸,看起来颇为健壮。他天生一双漂亮的卧蚕眼,脸蛋浅棕,黑里透着年轻人才有的红晕。 这是…… 几秒钟后,马尔斯终于清醒了,赶紧爬了起来,跪在床边,心中忐忑不安。 这里是古埃及!几天前,他穿越了!运气很差,竟然穿越到了撒哈拉大沙漠,断水断粮挣扎了几天,差点死掉。是眼前的这两个人救了他吗? 根据两人的着装,他判断他们是古埃及的贵族。 大叔见他醒了,开口道:“以后你就是我儿子了。”声音平静,语气里不带半点波澜,就像是在说着一件无关紧要的事。 马尔斯顿时懵了。儿子?怎么突然就认了亲了?这是要闹哪一出?也不问一下他愿不愿意! 他张了张嘴,想要问个明白。“呃……呃……”沙漠烤坏了他的嗓子,哑了。 大叔完全不理会马尔斯,转头问少年:“以后叫他什么名字好呢?” 少年看了眼马尔斯。“就叫他普拉美斯吧。我喜欢这个名字。” 大叔点点头:“好,你捡回来的孩子,就你给取名吧。” 两人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,仿佛马尔斯是条流浪狗。 怎么不叫开心果或曲奇?听着还喜庆点。马尔斯默默吐槽。他穿越前是个法国人。在法国,开心果、曲奇是常用狗名,类似旺财、阿福。 等等……普拉美斯!这个名字好耳熟…… 马尔斯的脑袋嗡得一下炸了!他知道这个名字!
第2章 埃及之行 马尔斯的义父走后,留了个叫乌尼的大兵照顾他。乌尼见马尔斯身上还残留了点血污,忙打了盆清水,帮他擦拭。 水里倒影出了一张孩子的脸,正是马尔斯孩童时的模样。长长的睫毛,蓝宝石般璀璨的眼眸,白嫩的皮肤被晒成了猪肝色,还卷了皮,看着有些可怖。那头橘棕色的短发,被乌尼剃了个干净,只留下了脑袋右边的一小撮,被编成了根小辫子,甚是滑稽。 穿越前,马尔斯是个二十二岁的法国青年,毕业于皇家艺术学院。他在巴黎待了几个月后,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乡:普罗旺斯。 据说他母亲家原来很有钱,可惜家道中落,一蹶不振。他父亲是拿破仑手下的一名土兵,当年行军经过小镇,曾向在路边挤牛奶的母亲讨杯水喝,爱情就这样诞生了。可还没等他出生,反法联盟成立,父亲被迫重回战场,从此和家里失了音讯。他成了个没父亲的孩子,靠着母亲挤牛奶剪羊毛的微薄收入生活。 邻居大婶们,多是些农妇,祖祖辈辈生活在小镇上。她们闲暇时爱聚在一起八卦。在她们的眼里,马尔斯的母亲心高气傲,花光了积蓄供儿子去巴黎学绘画,以为他会成为一名艺术家,体面地赚大钱,结果他在巴黎混不下去了,只能灰溜溜地跑回家,还不如她们那些在地里干农活的儿子省心。 闲言碎语总有几句飘进了马尔斯的耳朵,他什么也没说,但心里很不是滋味。他不希望含辛茹苦把他养大的母亲被人说三道四。他不是没有才华,也不是不够努力,只是他一个乡下来的年轻人,在人才济济的巴黎,没有人脉,没有背景,成名谈何容易。 回到家乡后,马尔斯没有放弃,白天继续画画,晚上在当地的一家高档酒吧打工,以维持生计。高档酒吧不像普通的小酒馆那般嘈杂喧嚣,客人们都是些仪态端庄,衣着考究的乡绅贵妇。他们聚在这里,一坐就是一晚上,说话轻声细语,举止优雅得体。在征得老板的同意后,马尔斯把自已最得意的画作挂在了酒吧醒目的位置,他幻想着能在这里遇到欣赏他的伯乐。 1827年末的一个傍晚,马尔斯像往常一样,换好了制服,站在吧台后,微笑着等候今晚的客人。酒架上排列着法国各地的葡萄酒和从国外进口的烈酒,被欧洲大艺术家们奉为灵感缪斯的苦艾酒也在其列。他偶尔会尝一尝,来寻求创作的灵感。 马尔斯长得很好看,皮肤白皙到透明,橘棕色的长发柔软飘逸,蓝宝石般的眼眸深邃而迷人,群青色的制服突显了他高挑修长的身材。他本就带着艺术家的优雅,经过短暂的形体举止培训后,又添了几分高贵的气质。店长对他很满意,有他在,顿觉自已店的档次都提升了。 夜幕降临,外面飘起了鹅毛大雪。酒馆里很快就坐满了人,酒精混合着雪茄的香味充斥其间。悠扬的乐曲响起,一对男女歌手站在钢琴边,为众人献唱《爱是蓝色的》。 “……爱情是那样甜蜜,我的生活是那样甜蜜,在你的怀抱里……当我和你在一起……爱情是灰色的。当你离去,我的心在下雨……天空是灰色的,大雨倾盆而下,当你不在这里……就像奔流的水,我的心追逐着你的爱。爱情是蓝色的,天空是蓝色的,当你回来……当你牵起我的手……” 他们迷人的嗓音让马尔斯沉醉,不禁有些神往。世间真的有这样的爱情吗? “马尔斯。”一个男人在吧台边,最靠近他的位子上坐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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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期待烟花漫天,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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